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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atBirdie (the biggie)》之銘言: : 最近在看一個預售屋,建案已完銷, : 剛好有屋主要賣但堅持他要賺的價差是要拿現金(大約加上已付工程款是200萬吧),想 : 當然爾就是要避開金流。 : 針對這樣,買家該怎麼保障呢? 哈 半夜看到這篇無聊來回一下 說真的 原po要不要買取決於原po自己 可能你喜歡那個地點,那個建商,那個格局 短期附近沒有相同條件 那你就買 你沒買到鄉民也不會為你難過 買到鄉民也不會替你高興 端看你自己需不需要而已 就我所知7/1後這種手法還是很多見啦 就連很多仲仲也會有這種手法 以一棟1000萬來說賣方還有3趴免稅 也就是說他預售賣你1030萬他也不用繳稅 所以你買預售起碼會被賺3趴 除非有那種佛心屋主真的要平轉 現在基本也很難看到想賺100/200萬的 因為沒有買方想當這種盤子 那假設今天他想賣1050萬 他想賺50 通常是已繳工程款+3趴可以支票付 20萬要現金交易 你要不要買? 你覺得20萬你可以負擔你就買 還是那句老話取決於你 20萬對你將來房地合一影響大不大? 被賺200萬我相信很大 20萬呢? 你要走正常流程當然可以堅持 賣方頂多就不賣不然就是把價錢拉高讓他可以賺到50萬 他當然不用明講但是稅就是你要幫他付 那就是你自己要去斟酌 少付走現金交易 多付也是繳給政府 不用把對與錯得枷鎖套在自己身上 現在7/1後賣方只要有轉讓預售就是要報房地合一 平轉,賺3趴都要報 也問過國稅局朋友 現金交易這種實務上根本不可能抓 你連私契都沒有 立私契賣家最多也只會立到1030萬 我再說一次 沒什麼一定要買或一定別買 但是!!! 你一定要了解遊戲規則 知道對你影響大不大你再做決定 就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6.22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28292242.A.00E.html
e33195: 現實面 08/07 08:29
bery: 我怎麼覺得盤子超多的 08/07 08:34
aesdu: 你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一堆人逆向時別懷疑別人... 08/07 08:40
kiaee: 交易賺100以上很少?是你孤陋寡聞吧 08/07 08:48
qwerbrian: 我是說7/1號後哦!你要現金交易又想賺100+比之前難多嘍 08/07 08:51
skita1017: 房地合一2.0後,很難100+了吧 08/07 09:06
ckgodboy: 唉犯法的事不要做 08/07 09:26
broodkey: 被抓才叫犯法 08/07 09:32
we147121: 這種現金的只能小賺幾十就不錯了,想要跟之前那種不用課 08/07 09:33
we147121: 稅賺一兩百的很難了 08/07 09:33
seedhorse: 那我算運氣好了,兩年前買惠宇這個月剛買掉,實賺超過2 08/07 09:39
seedhorse: 50萬,買方也有部分現金給我 08/07 09:39
DrTech: 你那國稅局朋友這樣很容易誤導人喔。除非現金放家裡,或慢 08/07 10:12
DrTech: 慢分批存銀行。大額超過50萬,存銀行,銀行都是要記錄申報 08/07 10:12
DrTech: 所得來源的。 08/07 10:12
luben: 國稅局的朋友,跟巴拿馬總統是不是有點交情? 08/07 10:34
euruing: 遊走在法律邊緣啊,個人造業個人擔,想買就別怕被抓囉 08/07 10:39
chungyih: 中肯 08/07 11:37
xd4664: 看推文真的很多人活在自己的世界 08/07 11:52
we147121: 11樓是搶到惠宇敦北喔 08/07 12:31
jcyoaa: 台中惠宇g0盤子超級多,投資客跩爆 08/07 13:26
freekid: 認同2.0之後預售要賺100相對困難,主要還是部分買家不願 08/07 13:40
freekid: 私下現金交易違法,疊稅上去又拿不出太大筆現金。我是覺 08/07 13:40
freekid: 得會洗掉一些炒短期不想交屋的投客,但對整體房市來說可 08/07 13:40
freekid: 能影響不大,交屋之後反而能順利賣高,一般人的心態會是 08/07 13:40
freekid: :我用預售+100買是盤子,但交屋後+100買是房價上漲,這 08/07 13:40
freekid: 心態其實很有趣。 08/07 13:40
Coolno9: 這篇原po和推文終於是現實世界的人在討論了 前面幾篇一 08/07 14:12
Coolno9: 堆沒交易過或是憤世嫉俗又不懂的在亂講 08/07 14:12
Coolno9: 簡單講現金交易就是沒得抓 國稅局知道也懶得抓 因為根本 08/07 14:13
Coolno9: 沒證據 查無不法 謝謝 08/07 14:13
Coolno9: 就算賣方賺兩百 拆單進不同人頭戶 很難嗎 08/07 14:14
Coolno9: 而且很多代銷是會重簽一份新合約的哦 舊約直接蒸發 根本 08/07 14:15
Coolno9: 不存在投資客換約的紀錄 抓屁哦 呵呵 08/07 14:15
Coolno9: 面對現實吧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不屑的可以不要同流合污啦 08/07 14:17
Coolno9: 但只能說現實就是很多買方願意配合 剛需啊 你不買最好 08/07 14:17
Coolno9: 少一個人搶 08/07 14:17
alanbread: 不只是預售換約,成屋買賣我已經簽好幾間買方給5%服務 08/08 20:14
alanbread: 費的;賣方0%,總體算出來買方買便宜/屋主節稅/仲介業 08/08 20:14
alanbread: 績收滿 08/08 20:14
alanbread: 但前提是買方現金要夠 08/08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