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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我於1/8銀行付款點交房屋,6月因大雨才發現房屋有2處漏水,6/18通知前屋主,6/19前 屋主哥哥第一次施工(前屋主表示要她哥哥處理才願意負責),施工後仍有一處在漏水, 中間有經過通知-修理-通知-修理的步驟,8/20前屋主表示已超過半年不願再處理,後來 我們有請仲介再介入,8/21沒有經過我同意,仲介跟屋主哥哥直接進門處理漏水處,並將 家母趕下樓,不能觀看 請問,因為最近沒下雨無法知道到底最後一次處理的狀況是否可以,我該怎麼做才能保障 我的權利? 最近,鄰居有透露處前屋主老公老早就知道房屋有漏水,但在簽約的過程中,他們有說房 子不會漏水,並且漏水發生後,就說他們很久沒住了,不可能會漏水,但鄰居表示在賣房 之前他們明明都還有有居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2.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29727396.A.8C8.html
sean781222: 我記得如果可以舉證交屋前就有漏水好像可以延長到五年 08/23 22:06
sean781222: ?(有錯請糾正 印象中… 08/23 22:06
PauZa: 無解 過保了 08/23 22:07
howardcd: https://i.imgur.com/tq1XQSo.jpg 08/23 22:18
howardcd: 如果能舉證交屋前就存在漏水,則5年內都可以告他,但若 08/23 22:19
howardcd: 無法舉證只能吞了 08/23 22:19
icevenus: 當時現況說明書怎麼勾?然後去找專業修漏水的看能不能舉 08/24 08:18
icevenus: 證交屋前漏,不過一到半年就說不管的,可能凶多吉少 08/24 08:18
aloness: 沒過保,事發的舉證是在6個月內,拖過六個月上法院還是 08/24 10:12
aloness: 輸啦,到底要多沒職場經驗才會想要一拖了事 08/24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