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brabaton: 既然怕被告,你應該找律師諮詢。成年了,就要對自己09/12 09:48
→ cobrabaton: 的言論負責任。逞口舌之快並不會比較爽,有其他要負法09/12 09:48
→ cobrabaton: 律責任比較爽的方式不是嗎?09/12 09:48
→ zeroyaking: 你又還沒買到....罵人的立場怪怪的...除非你是屋主09/12 09:49
→ zeroyaking: 而且你又不只那間 如果你簽約了 過戶了 總幹事才比較09/12 09:49
→ zeroyaking: 會理你吧09/12 09:50
→ zeroyaking: 還有一點 幹嘛一定要買這間......09/12 09:50
推 e33195: 你的相關對話紀錄跟照片記得留好,留好就不怕告,至於自己09/12 09:51
→ e33195: 沒事找罪受就當作買經驗吧,人家是法務陪你玩啊,根本不痛09/12 09:51
→ e33195: 不癢09/12 09:51
推 yam193431: 法條多看幾次,上個告人的建商輸一屁股09/12 09:53
→ checkman: 你被告剛好而已 拍拍09/12 09:54
→ zeroyaking: 上面少打幾個字 ~而且你又不只那間能買09/12 09:56
推 sintryhao: 其實都知道樓上這麼機歪,你還會想買喔?09/12 09:59
因為本來都跟屋主講好簽約
怕突然說不要 朋友之間搞很難看
沒想到後來朋友覺得沒差
推 pavaro: 有遇過馬桶邊邊漏水,只要重裝馬桶,對準排水管就解決了09/12 10:01
推 zeroyaking: 跟朋友買房子............全世界最傻的事情09/12 10:02
→ zeroyaking: 跟親友買房子就人情一大堆 怕麻煩怕人講話09/12 10:02
→ zeroyaking: 買貴買便宜都有話說 還欠人情巴拉巴拉09/12 10:02
真的 我也覺得 只是家人裡有個很堅持想要這房子的人…我也說不動 後來他自己決定放
棄 我覺得也好
→ zeroyaking: 買了漲價 朋友說我讓你賺那麼多 買了跌 又怨朋友 09/12 10:03
推 akiiyama: 漏水可能是事實,但是總幹事是個人感受,社區爛也是, 09/12 10:03
→ akiiyama: 而且這種上面不理你原屋主又沒要處理,房子也不是你的, 09/12 10:03
→ akiiyama: 真的被告你也只能摸摸鼻子 09/12 10:03
→ zeroyaking: 跟不認識的交易 照法規來 反正以後不會碰到面 09/12 10:03
推 kyova: 挖 連一線建商都會漏水了。每間都告來告去,律師發大財 09/12 10:04
→ kyova: 這應該可受公評,不過你要留有證據。 09/12 10:05
證據 照片 對話紀錄都在 怕傳上來又要被告第二次
推 altcd: 告得成才有鬼...不是無中生有就沒事 只是被告很會煩而已 09/12 10:07
→ kyova: 買房最忌諱只要這間、特定物件。這樣容易思慮不周或被別人 09/12 10:10
→ kyova: 牽著走... 愛到卡慘死09/12 10:10
推 nautasechs: 年輕人 太衝動 我之前也做過這種事結果建商直接打來09/12 10:15
→ nautasechs: 說有人貼文給他看 我才知道原來有住戶跟他串通 自那09/12 10:15
→ nautasechs: 時起我就不再理會社區事務09/12 10:15
謝謝大大跟我分享 後來建商有怎麼樣嗎
→ fairyofmoon: 講事實 有圖為證 怎麼怕告呢09/12 10:20
→ fairyofmoon: 真的告了就成了法院認證的漏水屋哈哈哈哈 09/12 10:21
→ pxycho: 這種公開評論你寫客觀事實沒問題,個資不要帶得太細,如果09/12 10:21
→ pxycho: 是我會這樣寫「XX建案X棟廁所漏水問題,經管委會中介與樓09/12 10:21
→ pxycho: 上鄰居協調數月仍無結果,不願配合檢修,漏水問題懸而未 09/12 10:21
→ pxycho: 解」,把主觀情緒用字「爛」、「垃圾」拿掉,然後附上照 09/12 10:21
→ pxycho: 片或錄影,只寫客觀事實絕對沒問題。還有根據「公寓大廈09/12 10:21
→ pxycho: 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項,樓上住戶是不能斷然拒絕漏水檢 09/12 10:21
→ pxycho: 修的。 09/12 10:21
果然是大神真的很厲害
我到現在 在腦子裡跑了好多次想發的內容 但沒勇氣了
推 nautasechs: 建商對我是滿好的 他只提醒我有些住戶是想搞事的 叫09/12 10:24
→ nautasechs: 我不要涉入 我自覺自己留言太嗆也就刪掉了 後來有意 09/12 10:24
→ nautasechs: 外再當面遇到發現他其實很氣我 09/12 10:24
那我跟年輕時的n大一樣 謝謝n大回覆跟分享
推 gust0985: 如果是事實就不用怕,如果不是可能就賠錢了事,大概是這 09/12 10:26
→ gust0985: 樣,反正上法庭你要能舉證你說的都是事實就是 09/12 10:26
可以的 我有從四月多到八月漏水的測試照片
狂滴水+鐘乳石
還有與屋主的對話紀錄 (內容就是樓上不修理 管委會拖延等等) 不過對總幹事都是通
話
沒有歷史訊息
※ 編輯: sandyoopo (223.136.199.239 臺灣), 09/12/2021 10:29:37
推 gust0985: 其實你又不是住戶幹嘛那麼氣,真的沒有必要搞成這樣,蠻 09/12 10:30
→ gust0985: 無聊的…… 09/12 10:30
因為已經要買 只剩簽約
※ 編輯: sandyoopo (223.136.199.239 臺灣), 09/12/2021 10:31:45
推 booksale: 給他告 他不會成的 評論至少有三個說要告我 後來都沒下 09/12 10:31
→ booksale: 文 而且我也沒刪文 09/12 10:31
→ booksale: 他想變成法律認證的會告人建案就去 然後到時候影響自己 09/12 10:32
→ booksale: 的房價 09/12 10:32
推 zeroyaking: 總幹事或建商不理你真的不奇怪 所有權人不是你阿09/12 10:32
因為屋主有打去跟他們說委託我們全權處理 我以為這樣就夠了說
不知道要有授權書的部分
中間有幾次屋主也有來現場協助
仍然沒用
→ booksale: 反正是事實 他不會成的09/12 10:32
→ zeroyaking: 另外你有授權書嗎 如果沒有 怎樣都站不住腳又惹一身腥 09/12 10:32
→ zeroyaking: 已經要買 只剩簽約 表示也有可能不簽約阿09/12 10:33
→ zeroyaking: 這就好笑了 你都說朋友 又要簽約前修好 如果我是屋主09/12 10:33
→ zeroyaking: 也會想 你到底當他是不是朋友 怎麼不簽約 既然不買09/12 10:33
→ zeroyaking: 給別人賣 奇怪嗎? 簽約才算數 私人或仲介交易都是09/12 10:34
謝謝仲介大大的指教
→ zeroyaking: 只是看到覺得疑惑 只有仲介才會常處理這種狀況09/12 10:37
→ zeroyaking: 如果您對我仲介身分不舒服 還是要求溫暖 那當我沒說09/12 10:38
→ zeroyaking: 你要刪文請便 09/12 10:38
沒有要刪文 請問仲介通常都怎麼處理這種狀況?
→ zeroyaking: 只站在自己角度很多盲點本來就看不到09/12 10:39
→ zeroyaking: 怎麼不會想到朋友那邊其實也很不爽 不然留給你買阿09/12 10:40
→ zeroyaking: 存證信函不寄 總幹事不鳥你 建商不理你 徵結點沒弄好 09/12 10:41
我們說不買之後他跟我們道歉
然後就說 房仲可以幫他處理
叫我們不用放在心上 給房仲賣就好
※ 編輯: sandyoopo (223.136.199.239 臺灣), 09/12/2021 10:42:54
→ zeroyaking: 上面那段話已經有答案了 不過屋主也想給別人賣了 沒差09/12 10:42
→ zeroyaking: 既然房仲可以處理 那有沒有發現 自己在忙啥?09/12 10:43
有啊 就覺得自己搞那麼久 不過屋主說仲介沒有要幫他整個處理 頂多打針
※ 編輯: sandyoopo (223.136.199.239 臺灣), 09/12/2021 10:45:05
推 baz06: 你又不是這個社區的住戶,這樣PO不是害了你朋友? 09/12 10:46
推 edwardtp: 沒有情緒字眼,只表述事實,就告不成 09/12 10:47
推 zeroyaking: 只要能修好~打針這方式也沒錯阿 09/12 10:47
→ zeroyaking: 其實最大的問題是 你要人家修好在簽約 那處理這個 09/12 10:48
→ zeroyaking: 就不是你去做 他要你去做 你自己選擇了要擔 09/12 10:48
→ zeroyaking: 但你又不是所有權人 其他人不理你正常 09/12 10:48
→ zeroyaking: 你就是怕阿 所以你不是所有權人阿 那有啥好說的09/12 10:49
→ zeroyaking: 如果今天你簽約了 過戶了 那狀況又不一樣了 09/12 10:50
→ DrTech: 你可以寫事實,例如只說漏水。來達到同樣目的。但不能罵人 09/12 10:50
→ DrTech: 或公司阿。可惜了。 09/12 10:50
→ zeroyaking: 留言內容如果還有建商名稱...法務:這攤好像好賺耶09/12 10:51
→ zeroyaking: 建商跟社區管委會賺個小紅包也正常 09/12 10:52
→ zeroyaking: 說不定這戶也被鄰居傳來傳去討厭了... 09/12 10:53
→ pilot1982: 提告是手段,目的是讓你撤銷發文,告是一定告的成,問 09/12 10:53
→ pilot1982: 題是檢察官會不會起訴,你頂多去偵查隊做個筆錄,除非09/12 10:53
→ pilot1982: 你白目到筆錄時還用情緒性字眼在罵垃圾之類的,不然你09/12 10:53
→ pilot1982: 只要知道這是財團常用手段就好09/12 10:53
→ DrTech: 原文多說了事實以外的情緒性字眼。其實根本不用走法律,"09/12 10:54
→ DrTech: 主動"跟建商私下和解吧。 09/12 10:54
→ zeroyaking: 上次板上台南知名凶宅那個我評論 還被叫到偵查庭咧 09/12 10:54
→ zeroyaking: 不過檢察官是以我是專業人士出發點勸板友 雖然讓原告09/12 10:55
→ zeroyaking: 不舒服 但是為可公評之事 不起訴09/12 10:55
→ zeroyaking: 我留劍走偏鋒.....就被告了 09/12 10:56
你也是遇過這種麻煩
→ DrTech: 評論根本不用寫建商名就能告好嗎,匿名建商也沒用,都有地 09/12 10:56
→ DrTech: 圖地址,足以用間接方式取得建商名了。 09/12 10:56
→ seanidiot: 針對事件描述事實,不要帶有情緒字眼,更不要評論人。 09/12 10:57
→ seanidiot: 馬桶本身不會告你,但和馬桶的人可能會 09/12 10:57
※ 編輯: sandyoopo (223.136.199.239 臺灣), 09/12/2021 10:58:21
→ seanidiot: 和馬桶事件相關的人 09/12 10:58
推 zeroyaking: 我可沒留爛跟垃圾這種情緒化字眼喔~~~ 09/12 10:58
推 kyova: 罵建商爛應該也不容易告的成,阿不然Sway早就被告到爽... 09/12 11:09
→ kyova: 他應該很希望所有建商都去告他~ 通通法院認證~~ 09/12 11:09
→ zeroyaking: sway被告有錢賺阿 空軍大將各方邀請好嗎 09/12 11:11
→ zeroyaking: 建商告他只是爽了他 09/12 11:11
→ kyova: 建商就是欺善怕惡,小手段能解決就先解決。 09/12 11:11
→ kyova: 那些建商哪有在怕人家說爛... 那台灣沒房子可買了。 09/12 11:11
→ kyova: 一線建商都還是有一定機率出包了...沒有完美的建案 09/12 11:13
推 q135q135: 建商只是在恐嚇你而已 只要有相關事實證據 就不用怕被 09/12 11:13
→ q135q135: 告 但的確會比較麻煩 09/12 11:13
→ kyova: 寶咖咖 發哥都一堆人買了。 09/12 11:13
→ q135q135: 沒有買到就不能評論?這邏輯怪怪的 09/12 11:15
→ zeroyaking: 是找總幹事建商處理啦 q律師可能讓你誤會了 09/12 11:16
→ zeroyaking: 不是屋主 沒有授權書 人家不理你 正常 至於評論不帶髒09/12 11:17
→ zeroyaking: 有證據 建商能怎樣 09/12 11:17
推 leafer2911: 如果漏水事件是你遇到真實情況,且建商本是公開資訊 09/12 11:22
→ leafer2911: ,你也沒有公布其他非公開資料,所以告不成。 09/12 11:22
推 q135q135: 有授權書會比較正式 總幹事和建商自無由拒絕處理 09/12 11:30
謝謝律師大回答 感謝您
※ 編輯: sandyoopo (223.136.199.239 臺灣), 09/12/2021 11:32:52
推 morisontw: 真實發生 可受公評吧 09/12 11:41
推 q135q135: 應該感謝z兄提供的實務經驗 既然是可受公評之事 若沒 09/12 11:45
→ q135q135: 有造謠抹黑之情事 手上亦握有相關佐證資料照片 縱有加 09/12 11:45
→ q135q135: 入一些個人主觀負面看法或情緒性用語 亦不會構成誹謗 09/12 11:45
推 cofepupu: 相信q135q135? 找鬼開藥單? 09/12 11:57
推 yasmydio: 客觀事實本來就可受公評,而且你沒打全名怕什麼 09/12 12:15
推 kusomanfcu: 客觀東西可多了 09/12 12:46
推 kusomanfcu: 客觀資料本來就可受公評,不然就別賣別張貼在網路上 09/12 12:51
推 shawncarter: 告不成 但是建商就是吃定一般人怕被告 09/12 12:53
推 barry70490: 建商要舉證你的評論確實影響房價 09/12 13:01
推 sonybug: 覺得有問題的只有一句「總幹事完全沒作為」,其餘沒問題。 09/12 13:16
→ sonybug: 總幹事有聯絡樓上,所以不能說人家完全沒作為。這間漏水 09/12 13:16
→ sonybug: 的房子恐怕棘手,不買也罷。 09/12 13:16
推 pedro1025: 所以是哪間建商XD 說一下我嘴巴很緊的 09/12 13:18
推 sonybug: 總幹事要面對樓上的拒絕,與原po的要求,夾在中間的他能 09/12 13:20
→ sonybug: 怎麼辦? 09/12 13:20
推 jackred: 就讓他告 硬起來 反正你打的事實也不用怕 09/12 14:45
謝謝你
※ 編輯: sandyoopo (223.136.199.239 臺灣), 09/12/2021 14:47:53
→ ganninian: 如果是事實就不用怕09/12 14:51
→ terry456: 告不成,他只是嚇你09/12 16:05
推 jciw: 如果只有這些應該不用擔心 09/12 16:23
→ jciw: 告你的目的主要也只是要你撤下文章 09/12 16:24
推 jciw: 老實說如果我真的喜歡這個案件我會買下,大不了打針或接個 09/12 16:27
→ jciw: 水盤 09/12 16:27
家人就是這樣想的 但又想說以後又漏怎麼辦
然後又不處理什麼的 最後就取消了
※ 編輯: sandyoopo (223.138.221.16 臺灣), 09/12/2021 16:58:30
推 sonybug: 不買是對的 無孔不入的水會使鋼筋混凝土劣化 09/12 18:14
推 sonybug: 無法解決漏水根源 居住就存有風險 09/12 18:21
推 aks74: 客觀事實告不成,會變法院認證的漏水屋 09/12 18:45
推 leon80148: 怕三小 如果為真就告阿 讓法院認證 09/12 19:29
推 frf2pujols17: 看到樓上鄰居這樣早就不想買了 09/12 21:22
推 benny3579: 告不成功阿 你講的不是虛構的話 不會輸 09/13 00:29
推 deltaz: 管委會只是一般住戶義務幫忙,總幹事不是警察也不是法官 09/13 06:22
→ deltaz: ,沒有任何強制力,住戶擺爛他們無法處理也只能上法院, 09/13 06:22
→ deltaz: 實際上擺爛最嚴重就是住戶與你朋友 09/13 06:22
→ deltaz: 如果連這點認知都不知道,你還是別住大樓了 09/13 06:23
推 indoman: f1? 09/13 14:16
不是喔
→ MiniArse: 陳述事實對方告不贏的。不過感覺你有點軟 嚇嚇就縮了09/13 17:28
抱歉啦 真的蠻廢的
推 ckgodboy: 再去留ㄧ次,只做事實陳述09/13 18:19
很想這麼做
※ 編輯: sandyoopo (223.139.172.207 臺灣), 09/13/2021 18:36:45
推 rick4282: 沒買成搞的朋友做不成,有沒有很後悔?我是你朋友打死也 09/13 19:26
→ rick4282: 不會賣你,要保固一世人… 09/13 19:26
噓 toyland: 題外話一個,很多人說頂樓漏水問題多,在我看來,樓上鄰 09/13 19:52
→ toyland: 居漏水就會遇到這種的人家不給修,才更麻煩勒......... 09/13 19:52
推 jciw: 樓上漏水幾乎都在浴室,影響相對小,頂樓漏水到處都會漏, 09/16 04:15
→ jciw: 有時還要拆天花板才能打針 09/16 04:15
推 jciw: 雖然打官司不會輸,但是寫存證信函收集證據就夠煩了,如果 09/16 04:20
→ jciw: 找律師,就算官司贏了也花了8萬左右的律師費 09/16 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