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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HHEEEEEED (茫茫)》之銘言: : 真巧 我今天才在賣房子xD : 也很阿莎力跟買家說了AB約的事情 : 倒是沒想過有被錄音 : 還是我對號入座 : 對我來說自售就是賣個行情價啊 : 這種事情說不說大家都知道 : 檢舉成功有判例嗎 : 補稅一兩百萬真的被檢舉成功又如何? : 如果你在說我的話 就去檢舉吧 : 幫我從這次經驗中學習 兩百萬的學費okder : 到時候會來房版發文分享AB約檢舉攻略 : 支持你來檢舉 用line+錄音~~~ : 有時候想這麼多出頭不如好好賺錢 要確定只是200萬的學費喔 這是不到一年發生的判例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4984289 愈判愈重!他實登造假判1年8月沒緩刑、沒收千萬元 實價登錄造假愈判愈重。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向地政士借牌,開設地政士事務所後,接連偽 造買賣契約書,拉高成交價,向銀行貸取較高額度房貸。士林地方法院日前重判陳男1年8 個月,不得緩刑,而且沒收犯罪所得1,300多萬元。 三民公證表示,過去實價登錄作假被查到,大多判決二、三個月,並可易科罰金。日前一 位朱姓地政士因連續替人作假,向銀行貸款外,法院以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重判1 年8個月,但也可緩刑。最新判例顯示,法院對這類犯罪判刑愈來愈重。 根據法院判決書,僅國中肄業的陳姓男子,向陳姓地政士借牌,於台北市開設地政士聯合 法律事務所。 2017年4月,他指示李姓員工出面以1,510萬元,向一家資融公司買房後,由陳姓地政士偽 造不實買賣契約書,將交易價拉高至2,300萬元後,向地政局申報實價登錄,並向銀行申 請房貸,銀行不知情下,同意核貸1,830萬元。 也就是陳男買房,不僅沒付任何費用,手上還多了320萬元。 之後,陳姓男子又以同樣方式,以1,900萬元買下詹姓民眾名下北市房子,然後再指示陳 姓地政士,先偽刻詹姓屋主等人印章,再偽造不實價金至2,880萬元的買賣契約書,再向 一家保險公司貸款2,300萬元,多貸的400萬匯入陳姓男子帳戶。 同樣的,為了取信銀行,陳姓男子也指示李姓員工,向地政局申報登錄比實際交易價格高 出近千萬元的2,880萬元不實價格。 士林法院日前判決陳姓男子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分別 處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個月,未宣告緩刑。 另外,法院認為陳姓男子以偽造合約向銀行詐貸的貸款,本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第3項之規定予以宣告沒收,考量部分貸款已清償,因此對尚未清償的本金,兩筆合計 約1363萬,視為犯罪所得,宣告沒收。 ---------------------------------------------------------------------------- 給你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8.141.2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35418100.A.64A.html
IS0987: 日前一位朱姓地政士因連續替人作假,向銀行貸款外,法院以 10/28 18:49
IS0987: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重判1年8個月 10/28 18:49
IS0987: 跟他這案... 10/28 18:49
IS0987: 一個是專業的地政士有專業身分而且還連續的反覆實施... 10/28 18:50
IS0987: 他還跑去借牌 10/28 18:51
ceca: 其實....我沒做過ab約..XD 10/28 18:52
ceca: 我倒是有把ab約的案子報給其他投資客買. 10/28 18:52
OHHEEEEEED: 銀行鑑價比我實登還高 我能怎樣被判@@ 10/28 18:53
Unsullied: ab約是真的有罰則的 10/28 18:56
howard753: 被判刑法啊,跟你有沒有賺沒關係 10/28 18:56
Unsullied: 跟銀行鑑價沒關係 10/28 18:56
OHHEEEEEED: 無妨吧 整棟樓300戶一手屋主跟建商買 10/28 18:59
OHHEEEEEED: 坐等三百戶鄰居陪我坐牢 10/28 18:59
m06800825: 刑法跟鑑價多少無關,會被判刑加銀行信用破產 10/28 19:00
Sam27: 你看ceca都在低調了..有證據檢舉成案機率很高拉,別不信邪 10/28 19:08
Sam27: 政府抓幾個來宣示有在做事情,不是不可能 10/28 19:09
OHHEEEEEED: 情況差很多 那是中古屋 我們是預售裝潢折讓 10/28 19:09
OHHEEEEEED: 以前台中整片這樣搞 抓了意義在哪 10/28 19:09
VVVV5555: 不管誰贏都好給我告起來 10/28 19:11
elfish123: 不是因為大家都做就是對的事好嗎 10/28 19:13
mimikillua: 忽然開始上刑法課了 10/28 19:14
IS0987: 我建議你還是低調點 10/28 19:16
D8716770: 還是大學刑法課比較讚! 10/28 19:16
PRSDGF: 感覺這篇會被記者抄 10/28 19:16
F93935: 人家都在低調只有你跳出來喊 10/28 19:16
F93935: 是以為ptt 沒官員國稅局在看膩 10/28 19:17
Unsullied: ceca: 我不做AB約的 10/28 19:17
Unsullied: ceca你不是建商 當然不用做AB約啊 10/28 19:18
OHHEEEEEED: 也是 不說了 10/28 19:18
Unsullied: 而且你現金不會不夠 也不需要AB約 10/28 19:31
aaboutt: 這案子應該不會這麼重吧?因為這件屋主應該沒有「連續」 10/28 19:35
aaboutt: 詐欺偽造實登。我建議屋主主動自首,向國稅局坦承。我猜 10/28 19:35
aaboutt: 絕對沒有刑罰,只有補水了事,而且補稅絕對不會到兩百萬 10/28 19:35
aaboutt: ,也不用再受買家威脅。最好主動坦承,被查到一定慘 10/28 19:35
kusomanfcu: 87喔 他又沒賣補啥小稅.... 10/28 19:38
jerrylin: 三百戶陪你坐牢哩 其他人可以說他們沒簽AB約 10/28 19:39
jerrylin: 是你自己承認簽AB約的 10/28 19:39
kusomanfcu: 我唯一看到的只有買家 恐嚇 10/28 19:39
kusomanfcu: 賣了才要補稅 這原po死定了 10/28 19:39
kusomanfcu: 是我絕對告下去 10/28 19:40
kusomanfcu: 然後絕對不和解 10/28 19:41
ssiou: 照樓上的邏輯,那全台灣的律師全都會被告恐嚇吧XD 10/28 19:41
kusomanfcu: 上法院有沒啥 ,告恐嚇難嗎 科科 10/28 19:41
Unsullied: 社會真亂 10/28 19:41
kusomanfcu: 又沒啥 10/28 19:41
aaboutt: 屋主也有問題,AB約偽造文書有不當得利:向銀行借款成數 10/28 19:44
aaboutt: 增加,也使公務員登載錯誤,這是刑罰,是詐欺啊!自首我 10/28 19:44
aaboutt: 猜就可以易課罰金,繳錢了事 10/28 19:44
elfish123: 哪來恐嚇?是屋主慘了吧 10/28 19:44
Sender: 買家恐嚇事實還沒發生,賣家ab約已經是既成事實了,一堆 10/28 19:44
Sender: 人要賣家告下去是在害他嗎 10/28 19:44
aaboutt: 賣家 一定死。法院一查更慘。自首是上策,賣家可以反敗 10/28 19:47
ssiou: Sender大你太早破梗了啦,鄉民就是愛看這種血流成河的 10/28 19:49
ssiou: 這邊講話很多都不負責任的,還有假裝自己有錢的也很多XD 10/28 19:50
mimikillua: 沒有恐嚇事實喔 原po還只是在盤算而已 10/28 19:54
zxcvbnmnbvcx: 安啦 他不敢檢舉啦 10/28 19:57
kikinini: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顆顆 10/28 19:58
Sam27: 一堆人都沒搞清楚啥事恐嚇罪耶...用檢舉不構成恐嚇罪喔 10/28 20:03
Sam27: 狀況A : 你不降價,我要讓你的車壞掉無法開..恐嚇成立 10/28 20:05
Sam27: 狀況B,你不降價,我要去檢舉你違法...恐嚇不成立 10/28 20:05
Sam27: 你的手段如果是合法的...那就沒有恐嚇的問題 10/28 20:06
Sam27: 反之原屋主坦承跟建商AB約,是已經既遂囉... 10/28 20:07
paul76318: 狀況A還要你心生畏懼之心才會成立。檢察官問你說你怕 10/28 20:09
paul76318: 不怕車子不能開,你說不怕。狀況A還是不成立.. 10/28 20:09
yayayogo: 那只好不賣嘍 10/28 20:18
foyes: 想看檢舉阿 有判例大家以後更好做事 不要和解比較好 10/28 20:20
csshs: 不會判這範例那麼重啦 10/28 21:16
csshs: 完全不一樣 10/28 21:16
HAHAUCCUQQ: 某O違法就不用大聲嚷嚷了好嗎?真的很丟人 10/28 21:33
jc10755: 屋主在上篇都回了「有啥好怕」XD 10/28 21:49
AlarmAlarm: 兩邊都那麼高調,那就直球對決了啦 10/28 23:06
a1237759: AB約必敗,不代表無法在其他地方弄到雙方雞犬不寧 10/28 23:26
teddyissad: 快告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10/29 00:19
sorrel20567: 我家樓上實登也OO約弄得比較高 10/29 01:14
sorrel20567: 確定不是裝修貸款,不知道他們怎麼搞的 10/29 01:14
kingkinggod: 300戶陪你坐牢?我知道你是很有錢啦,但是你真的敢拖 10/29 01:31
kingkinggod: 300戶一起下去? 10/29 01:31
lupolewis: 這太有趣了 雞排預備 10/29 01:34
suPerFlyK: 自住就這樣被套上去了 難怪井噴 10/29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