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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 https://www.nownews.com/news/5454673 內文: 《永慶房屋提假處分無效 仲介全聯會增修倫理規範仍通過》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全聯會)今(25)日召開會員代表 大會,席間審議倫理規範增修條文,要求房仲會員自律,會議開始前,永慶房屋即向法院 提出假處分,最終未能影響會議的進行,增修條文獲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會前雖有永慶提出的假處分引起各界關注,但在正式大會中,卻以投票會員162人中壓倒 性的132票同意通過,同意的票數高於許多成員會前的評估。顯見,多數房仲業從業人員 ,不分哪個連鎖體系,均已對近年來同業間藉由經營媒體、投放廣告散佈的大量負面攻擊 感到反感。也覺得嚴重傷害產業環境與從業人員的形象。期待藉由倫理規範的修訂,避免 同業惡性競爭的歪風持續惡化下去。 近幾年,房仲業於媒體上同業攻擊事件不斷上演,已嚴重影響消費者觀感,現有的不動產 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第九條雖有規定,「經紀業之間應相互尊重,維護同業之正當權益, 不得違反法令惡性競爭,或使委託人終止對其他經紀業之委託。」,許多成員覺得原則性 的條文似只有宣示效果,應該藉由增修條文讓規範更明確。 對於這次的規範增修,主要是這些規範對於所有會員一體通用,避免這些負面廣告、負面 文化、惡意挖角、冒用其他經紀業之不公平競爭,對於產業的發展有正向的意義,同時也 保障消費者,在面對不動產交易時,可以得到更正確公開透明的資訊。 倫理規範第九條修改後的內容為:經紀業之間應相互尊重,維護產業秩序與公平競爭,不 得有下列各款惡性競爭行為:「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以毀損其他人之名譽或信用為 目的,散布其他經紀業所涉爭議事件。利用第三人為之者,亦同」、「以不正方法妨礙其 他經紀業或經紀人員執行業務」、「對其他經紀業所屬人員為惡意挖角行為」、「冒用其 他經紀業之名義為不公平競爭行為」、「冒用客戶名義或惡意挑唆客戶對於特定經紀業提 出不當之申訴、檢舉或訴訟」、「其他足以毀損同業商譽或信用之行為」及「使委託人終 止對其他經紀業之委託」等。 全案歷經假處分風波後,全聯會仍照常於25日下午舉行會員代表大會,並通過修正提案, 永慶房屋發出聲明,標題說明響應支持全聯會,內容卻依舊批評增修內容違法、違憲,該 修正案通過後將報請內政部備查。 全聯會多數會員對於修正案通過,大多抱持正面態度,有會員批評:「永慶房屋經營《好 房網》網路媒體,並未像多數媒體一樣專注扮演媒體角色,而是作為美化自己、攻擊同業 的工具」希望修法後能夠建立業者自律的文化,遏止這種歪風。 針對此事,永慶房屋回應,此次全聯會增修《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影響數萬名 仲介人員的轉職自由與工作權,令人感到非常遺憾。 心得: 這個條文滿好的啊,是不是誰反對誰就是兇手XD 通過以後是不是就不用再看到好房網抹黑同業的廣告了? 有人要打賭多久以後這篇文章會消失嘛? --
xgodtw:樓下你猜marklin的雞雞等下會怎麼樣?06/08 01:23
marklin:========================會爆==========================06/08 01:23
Ray0215:未看先猜樓下馬克林06/08 01:23
Ray0215:1FGJ06/08 01:23
Hateson:1F XDDDDDDDDDDDDDDD06/08 01:24
marklin:幹06/08 01: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47.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37895554.A.38C.html
Fujiwarano: 的確這篇文章應該會被消失 與板無關的新聞 會被水桶 11/26 11:13
恭喜被板主打臉 可憐哪
IBIZA: 仲介倫理跟這板無關 那要不要仲介全面退出本板? 11/26 11:17
angel07: 有關 11/26 11:31
lovemost: 永慶就是垃圾 11/26 11:40
老實說我不知道究竟是物以類聚,還是說永慶改變旗下員工? ※ 編輯: tuv3139 (203.204.47.76 臺灣), 11/26/2021 11:44:31
instratos: 永慶教育成功XDD 11/26 11:48
Fujiwarano: 我覺得業者也要自律 禁止自砍服務費搶人案子成交 11/26 11:59
Fujiwarano: OP不是嗎? 11/26 12:00
Fujiwarano: #1Xe3NtDG (home-sale) 這篇不是一樣新聞 還是我眼殘? 11/26 12:00
Fujiwarano: 板規第八條:發表第七條第四項第三款文章者 不得重複 11/26 12:04
Fujiwarano: 張貼本板已存在之新聞。 11/26 12:05
Fujiwarano: 如果這樣不算OP貼新聞的話 那我也去找好房網的新聞貼 11/26 12:23
所以你現在換論點了?原本說與板無關,被打臉就改說OP? 你是不是很氣很急? 殘的不一定是眼^_^ ※ 編輯: tuv3139 (203.204.47.76 臺灣), 11/26/2021 12:28:34
piliwu: 我買賣房子絕對不敢找永慶整天不務正業 11/26 12:43
piliwu: 誰知道房子給他賣會不會攻擊同業比開發客戶還勤勞 11/26 12:44
Tattoo: 服務費本來就沒有硬性規定,自砍搶客每一家都有 11/26 12:56
spermbox: 狗咬狗一嘴毛☺ 11/26 12:56
angel07: 關於那個規定似乎已經過時了 近期檢討修正 11/26 13:02
angel07: 也許會變成上下二十篇內不得重複 11/26 13:03
期待新法上路
Fujiwarano: 就算從新法 他還是上下二十篇內有重複不是嗎? 11/26 13:03
Fujiwarano: 沒有啦 今天早上出門沒空下空單被偷開車心情不好 11/26 13:04
Fujiwarano: 當我無聊就好 11/26 13:04
Fujiwarano: 我無聊雞婆 所以再來補一篇信義黑的新聞平衡一下報導 11/26 13:05
有一個法律常識叫做不得溯及既往原則,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 我真的不懂你到底為什麼那麼不平衡 你就算找一篇信義黑 要找十篇永慶爭議的新聞也不是什麼難事啊 不過你也是夠無聊的,多找點正事啦 當然如果你的正事是幫永慶護航然後黑信義就是另一回事了^_^ 我要去打疫苗了,祝你今天一切順心
angel07: 如果指的是這篇 #1Xe3NtDG (home-sale) 11/26 13:05
angel07: 因為規定是寫相同而非相類 限同一連結之文章 11/26 13:06
※ 編輯: tuv3139 (203.204.47.76 臺灣), 11/26/2021 13:15:31
re0921: 看來永慶堅持不賺差價 得罪了那些想繼續炒房的業者 11/26 13:27
不好意思,請問你上次留言好像是4年前、沒有發過文 4年之後就留言說永慶好棒棒 請問你是永慶新買的帳號嗎?
Fujiwarano: 你可能連法律從新 從輕原則都不知道是什麼吧 11/26 13:36
那你要不要乾脆連從新從優都一起講算了 還是講五百年前少林五祖 笑死 ※ 編輯: tuv3139 (203.204.47.76 臺灣), 11/26/2021 13:38:40
Fujiwarano: 要質疑別人永慶新買的帳號 你要不要照照鏡子? 11/26 13:44
Fujiwarano: 你還是在板上第一篇文章耶 11/26 13:44
Fujiwarano: 是不是換我質疑你是信義新買的帳號? 笑鼠人 11/26 13:45
jaick91: 永慶算是房仲產業中最peace的吧 11/26 14:25
TAKIHERO: 永慶一路以來始終如一,但對消費者不是壞事啦 11/26 14:26
oo0411: 支持永慶繼續為民把關 堅持不炒房不賺差價 別害怕被攻擊 11/26 14:42
y910084: 擔心員工跳槽永慶的業者,不如自己好好反省為何員工離開 11/26 14:58
Asdukee: 樓上幾位的發言感覺根本拿公關稿複製貼上XD 11/26 15:01
Tattoo: 永慶花大錢買帳打廣告,我也不會意外。一直以來接觸到的 11/26 15:58
Tattoo: 永慶房仲花招最多,沒有要評價好跟不好,做業務類工作本 11/26 15:58
Tattoo: 來就是各憑本事,後果自負,但是看永慶站在道德制高點在 11/26 15:58
Tattoo: 罵其他仲介公司,我是真的覺得沒有資格啦。當初永慶用什 11/26 15:58
Tattoo: 麼方法手段去跟信義爭奪房仲這塊大餅,也不是什麼溫良恭 11/26 15:58
Tattoo: 儉讓 11/26 15:58
Tattoo: 不賺差價這是法律規定,也不用特別拿出來講 11/26 15:58
Tattoo: 吊車尾的罵第一名的不用功,真的是出來讓人家笑的 11/26 15:59
Tattoo: 而且負面最多就永慶,真的莫名其妙 11/26 16:03
Tattoo: 把自己人管好也不用改什麼東西了 11/26 16:03
我是覺得前面幾樓看上去就是想要大力洗白啦 公道自在人心 也不要說誰第一名 但至少就是看到最後一名的瘋狂想拉其他同學下水XD ※ 編輯: tuv3139 (203.204.47.76 臺灣), 11/26/2021 16:35:34
simdry: 哈樓上一堆黃領帶真的很凶 11/26 16:49
ganninian: 買房絕對不找永慶 我也一直跟親戚朋友這樣說 11/26 19:02
tim12145075: 大賺房屋買賣差價才是最沒道德倫理的 11/26 21:26
ape35: 至從永慶推賺差價賠400萬的保證後,就開始一直被抹黑攻擊, 11/26 21:38
ape35: 很明顯的能分辨哪間公司真心只想做好服務,哪間公司只想繼 11/26 21:39
ape35: 續炒房賺民眾的血汗錢 11/26 21:39
zaq30239: 根本就是想剝奪房仲業者未來選擇公司的權利 這種條文令 11/26 21:57
zaq30239: 人擔憂 11/26 21:58
popcool: 版上果然一堆房仲,同業競爭對買賣家是好事,到底有什麼 11/27 10:49
popcool: 好吵的,顆顆 11/27 10:49
gtwfs129: 把自己公司做好,怎會怕員工被挖角,是在擔心什麼? 11/27 11:23
Gomarach: 是跳槽還是挖角,誰說的算?? 11/27 11:43
haoxili: 這作法很粗暴耶,根本限制民眾轉職的自由 11/27 12:11
Xerip: 想到換跑道還要被限制,是簽了賣身契嗎?? 11/27 12:41
chiuic: 這根本是剝奪民眾換工作的自由 11/27 13:29
a4593515: 什麼爛規章,這樣以後誰敢離職換工作,這是民主國家會發 11/27 14:09
a4593515: 生的事嗎? 11/27 14:09
jack18262: 永慶超愛演 下狀況 11/27 23:17
prompter: 永慶大軍準備噓爆你 11/28 00:26
kisteemo: 增修條款限制挖角、跳槽,我在這邊工作不開心不能跳槽去 11/29 17:47
kisteemo: 別家做 這種條款本來就要抵制 11/29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