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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部長可能不懂法律 直接違憲限制人民財產 要說可以只有145-1但這應該是要個案處置吧 更別說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 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私人財產非政府贈與,讓利都取得 限制買賣 嗯 : 內過內政部未來修法也會提出配套,包括降低違約、解約等懲罰標準,像是 : 調降違約金比例(目前為總價15%左右)。 至於這點建商會超開心 公平原則買方反悔變5%,相對賣方也是5% 延遲交屋上限也是5% 缺工缺料,很多建商延遲交屋違約金要賠超過5%,延遲一年就超過了 剛好幫忙解套 更別說現在建商巴不得你還他房子他從賣 尤其去年之前的預售屋 ---- 非法律人見解 只能限制預售屋轉約,不能公開招攬 像是律師那樣 還有靈骨塔,但這樣可能還是有問題 要完全沒有疑慮 比照菸酒,不得上網販售 限制銷售廣告 不過真正不違憲的 就是禁止建商預售一律成為在賣 拉高推案風險 換約的下一手貸款最高5成,壓低購買專約意願,提高門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0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39069328.A.AC7.html ※ 編輯: a386036 (150.116.201.46 臺灣), 12/10/2021 01:10:16 ※ 編輯: a386036 (150.116.201.46 臺灣), 12/10/2021 01:12:25
buike: 再搞下去,小花弄特別法硬幹都有可能12/10 02:00
paul76318: 一堆人都說違憲,到底是違反哪條有沒有法律專家可以出12/10 02:51
paul76318: 來指導一下呀。政府雖壞但應該不笨呀12/10 02:51
macrossholo: 這個政策,自住的人根本沒差,爽到建商又怎麼樣,現12/10 06:44
macrossholo: 在建築成本本來就高,他們有要養家活口,不然是蓋心12/10 06:44
macrossholo: 酸的嗎?就算是投資只買一戶的人也沒差,等交屋之後12/10 06:44
macrossholo: 再賣掉就好,死就死那些滿手預售賣賺約的,根本不是12/10 06:44
macrossholo: 自住還佔著位置,在line群每天喊加100、200、狠一點12/10 06:44
macrossholo: 的加500、加1000的,這些就看他們想出什麼解套的方12/10 06:44
macrossholo: 法,拭目以待。12/10 06:44
解套很簡單 公證合約 跟建商有一本預定買賣合約書 我賣掉也有我一本一模一樣,小修正 只是賣方變成我,雙方約定於建設公司房屋交屋後,以多少錢賣給誰 約定付款方式按照工程期款 差別在於貸款 但內政部合約又寫,貸款不足建商差額要借你至少2年 這時候又破解了 剩下就買方貸款不足要補到死 不要換約在訂一本就不違法 只是要換約第二次也可,就必須要在過戶一次給接手又賣掉的,這樣不違法 ※ 編輯: a386036 (150.116.201.46 臺灣), 12/10/2021 08:44:55
macrossholo: 去看一下民法吧,違反法令定的契約公證有什麼用 12/10 09:05
沒有違法呀 只是在預售一次
s8752134: 樓上是不是沒看懂? 是交屋後轉賣又不是在預售屋階段 12/10 09:08
s8752134: 成屋轉賣違反啥法令? 12/10 09:09
lagadidi: 差在多一次過戶稅額,誰吸收看市場決定☺ 12/10 09:39
※ 編輯: a386036 (114.136.221.213 臺灣), 12/10/2021 12:13:12
yrlinb: 跟建商的合約,還不是你的財產 12/10 19:45
yrlinb: 預售是買購屋權利 12/10 19:46
scarrony: 權利本來就是可以買賣的啦 12/11 00:39
LearnRPG: 成屋當然可以轉賣 請吃政府要抽的交易稅跟2.0 沒問題 12/12 01:37
tku9527: 關鍵在資金 開槓桿的小戶撐不到過戶 01/15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