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byssa1: 老實說蛋黃傾斜屋還真的住滿人 12/25 12:56
推 rodes0413: 當下是真的蠻火的XD 後來就還好 反正學經驗 12/25 12:57
→ aloness: 從合約上來講就是接受這些缺陷,也就沒啥好講 12/25 13:02
推 lovemost: 看法差不多,而且法院也認證了,提醒大家注意傾斜屋問題 12/25 13:14
→ lovemost: 這點可以,但說仲介賣家騙人,太扯,都註明了至少兩次 12/25 13:15
→ lovemost: 自己也簽約同意了,以為買房子是兒戲嗎 12/25 13:15
→ lovemost: 這板真的有個風氣,只問關係不問是非>> 仲介?去死啦 12/25 13:16
→ lovemost: 千錯萬錯都是仲介的錯,法院也認證了還在那邊演,有夠蠢 12/25 13:17
推 foxs9: 就越想越不對的合約盲 12/25 13:43
推 chyu025: 我比較想知道後來成交多少 今年行情漲到多少@@ 12/25 13:46
推 id4: 傾斜屋沒有到達法定規定,然後你又簽約同意要買傾斜屋,是要 12/25 13:49
→ id4: 什麼 12/25 13:49
推 Tatsuya72: 簽合約當兒戲,想反悔上網公審 現在的人吼... 12/25 15:05
→ Tatsuya72: 這個版會這樣,就因為投機分子特別多,還作賊喊抓賊 12/25 15:06
推 cooji74115: 第2點沒錯 只能說原PO對合約用字跟現今社會不了解 12/25 15:29
→ cooji74115: 有點太天真了 12/25 15:29
→ cooji74115: 對方是拐 但是接受的是自己 12/25 15:29
→ Tatsuya72: 都白紙黑字寫出來了怎麼叫拐?不然要怎樣才不算拐? 12/25 15:47
→ Tatsuya72: 你簽名的東西不認就是你自己的錯,凹說別人拐只是卸責 12/25 15:47
→ deltaz: 賣方與仲介哄著買方簽約,也不能說沒責任,只是買方不知 12/25 15:48
→ deltaz: 道這社會其實是人吃人的社會,這只是社會黑暗裡的一小部 12/25 15:48
→ deltaz: 分而已 12/25 15:48
→ Tatsuya72: 怎麼可以如此踐踏契約精神,有點素養好嗎? 12/25 15:48
噓 Tatsuya72: 真要有責任就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腳,連自己律師都說會輸 12/25 15:51
→ Tatsuya72: 還要凹成是別人的責任到底是怎樣?就可以不用賠錢? 12/25 15:51
→ Tatsuya72: 就事論事都做不到,是有甚麼意思?取暖?喊燒? 12/25 15:52
→ Tatsuya72: 別人都黑暗我最清白 繼續抱著這想法以後還是這樣學教訓 12/25 15:53
→ Tatsuya72: 合約文字不了解太天真,那你為何簽?所以法官要幫你卸 12/25 15:54
→ cooji74115: 沒有說他清白阿 對方的確是用"後來還可求償"拐他阿 12/25 15:54
→ Tatsuya72: 責懲罰另一方才叫對才叫正義嗎?這種正義是否過於偏頗? 12/25 15:55
→ cooji74115: 雖然仲介說的是錯的 但是原PO自己同意下去了 12/25 15:55
→ Tatsuya72: 那是他一面之辭,口說無憑,你又知道實際情形真是如此? 12/25 15:55
→ Tatsuya72: 法律就以文字為主,那才是"事實",上網公審有辦法逆轉? 12/25 15:56
→ Tatsuya72: 現在就是原PO自己上網寫對方講甚麼,連檢察官都不採信 12/25 15:56
→ Tatsuya72: 都不願起訴對造,我不懂你們在這裡憤慨幫腔的意義 12/25 15:57
→ cooji74115: 那不然咧? 叫仲介也來自清大家才可以推文回文? 12/25 15:57
推 lovemost: 用這種理由真的很可笑呀,仲介不管是在口頭還是合約上都 12/25 15:57
→ supa64: 我是蠻想說說什麼..........看到推文2方說詞我看看晚點 12/25 15:57
→ supa64: 會不會有人說道核心問題 12/25 15:57
→ Tatsuya72: 不然?就事論事很難嗎?官司就是輸了也賠對方錢不是嗎? 12/25 15:57
→ lovemost: 已經明確告知了,法院也明確認定沒有到求償的標準 12/25 15:57
→ cooji74115: 沒有同意他無責阿 簽了同意是他自己同意的沒錯啊 12/25 15:58
→ Tatsuya72: 原PO真的有任何具體事實站得住腳,也是法律會還他公道 12/25 15:58
→ lovemost: 說仲介騙人?我是覺得很離譜啦,可以動點腦筋思考嗎 12/25 15:58
→ lovemost: 今天法院已經明確認定合約有效,沒有達到解約標準,那所 12/25 15:59
→ lovemost: 有的問題根本只剩下原PO自己一個人的問題了,仲介並沒有 12/25 15:59
→ lovemost: 騙他任何事,完全只在於它自己一個人演獨腳戲內心過不去 12/25 16:00
→ lovemost: 今天還要拉著大家,拉著法院,拉著原賣家,拉著仲介來談 12/25 16:00
→ cooji74115: 全世界都這麼精明 怎麼手機板常常一堆長輩被洗肥羊約? 12/25 16:01
→ lovemost: 解約條件,所有人都已經很無奈了,不管民事、刑事還是消 12/25 16:01
→ cooji74115: 就是沒在看 就自己一直同意同意阿 12/25 16:01
→ lovemost: 保官的調解,都說問題在原PO,事實不是擺明得很清楚嗎 12/25 16:02
→ cooji74115: 他也只是抒發 就他抒發內容同情他 但不認為他正確 12/25 16:02
推 Tatsuya72: 都成年人了,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就這麼簡單 瞎扯都多餘 12/25 16:03
推 abyssa1: 比較可能就是仲介口頭說的跟文字寫的不一樣 12/25 16:03
→ abyssa1: 聽一聽就簽了根本沒看內文 我都叫仲介閉嘴我自己看 12/25 16:03
→ Tatsuya72: 我覺得無謂的同情只是助長他的理盲反而會害了他 12/25 16:03
→ Tatsuya72: 對方還願意減少求償,才30萬,已經算是寬待他了 12/25 16:04
推 cicatrix: 沒有什麼好同情了,賠錢就是最好的教訓 12/25 16:04
→ Tatsuya72: 原PO自己要想清楚,這就是自己剛愎自用不理性的代價。 12/25 16:05
推 lovemost: 是阿,我覺得對方超可憐的,好好的賣屋被這些買家折騰 12/25 16:05
→ lovemost: 搞到最後還讓步到30萬,就是不想再陪這個神經病鬧下去了 12/25 16:06
→ lovemost: 口頭有告知、屋況說明書也有提、增補契約也提到了、法院 12/25 16:07
→ lovemost: 也認證不到解約標準,然後呢?還陪他鬧了一年多,最後退 12/25 16:08
→ lovemost: 讓到30萬了事,還要被瘋子上網公審,還一堆理盲的起鬨 12/25 16:08
推 Anyotw: 就單方面說法,被法官洗完臉還在開失智列車 12/25 16:22
→ Anyotw: 真那麼有道理官司不就直接贏了。輸一屁股結果…還是覺得對 12/25 16:23
→ Anyotw: 方錯kerker 12/25 16:23
噓 elfish123: 仲介集體取暖喔 12/25 17:20
推 newway: 一般普通人一生中買屋的次數應該不會太多,我相信原原PO真 12/25 20:13
→ newway: 的是因為經驗太少加上太相信仲仲,才發生這種倒楣事 12/25 20:14
噓 q135q135: 房仲集體高潮耶 哈 12/27 01:52
推 Nightu05: 好奇怪 賣方跟仲介這麼站得住腳 為什麼簽約當下才說改 12/27 12:56
→ Nightu05: 條文 前天講的說錯了 12/27 12:56
推 Nightu05: 下次買方看房、斡旋到去小房間時先講清楚 是怕買房聽了 12/27 12:58
→ Nightu05: 就不來? 12/27 12:58
推 Nightu05: 買方自己也不要亂簽,買預售也是一樣 買了才發現坪數跟 12/27 13:00
→ Nightu05: 以為的不同的人也不少 12/27 13:00
推 Nightu05: 也推J大這篇 任何一方的話都不要盡信 12/27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