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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問一下 .. 假如我有一舊房是2019購入,登記在我本人名下 另在2021年新購入一套比較貴的,登記在我太太名下. 那麼如果我想在2022~2023賣掉舊房, 是否符合重購退稅? ※ 引述《sisu (Finland)》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前輩 : 本魯目前持有一房無貸款 : 最近有換房需求 (鄰居太優質,無法相處) : 但頭期短時間內存不到 : 除了1. 先賣-租房-再買 2. 存到頭款再買(廢話) : 還有什麼金融方式比較建議的嗎? : 原屋增貸湊頭期?這樣到時候有兩間房屋貸款... : 本魯謝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4.177.118.89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45967296.A.072.html
heroic: 印象中要同一個名字 02/27 21:12
jhchu: 不符 02/27 21:30
ceca: 要同一人. 02/27 21:37
denniss: 土增稅才是要同一人,房地合一稅可配偶,看起來是符合。 02/27 21:49
denniss: 相關規定像是須自住無出租營業之類的規定再自己確認看看 02/27 21:57
gy55662008: 想請教小跟大的定義是成交金額而已嗎? 02/27 22:06
cutesuper: 對 金額 02/27 23:10
gy55662008: 謝謝 02/28 00:52
envogue: thanks 03/01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