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也來解釋一下這狀況 首先先講合法方式 1.出租六年+去民間公證6年後交易 缺點是要付出租金6年 但是可以實價登錄而且不用高額自備款 因為銀行鑑價應該跟上了 2.備註"親友間交易" 因為事實上我的財產 我喜歡便宜賣給親戚 朋友 這是個人財產自由 也確實會有這需求 你父母兄弟好友把房子便宜賣你 並不是不可能 那至於價差部分 就是走現金 甚至有些人走海外 有些人走虛擬貨幣 一個人一年有220萬贈與免稅額 想給流浪漢都可以 至於我們來看看實價登錄網站 https://lvr.land.moi.gov.tw/ 都是抓高報 因為這是詐貸 禍國殃民 動搖國本 低報講實際以稅法去思考沒差 國稅局遲早都等到這筆稅 誰繳 講實際國稅局懶得管 土增稅可以繼承延宕也是類似理念 一間房子1000萬 現在漲到2000萬 假設都是短期交易 A賣給B 平轉登1000 B賣給C 登2000 B負責繳45% 另一個是 A賣給B 登1500 B賣給C 登2000 A B 都繳500的45% 最後是 A賣給B 登2000 B賣給C 平轉登2000 就是A自己繳45% 國稅局都沒差 反正都是交易 差額*45% 當然你說可以用6年自住 10%還有400萬免稅 沒錯啊 這就是要你用時間去換 立法的時候都計算過了 這條路就是要開給你的 你也可以都堅持持有6年以上 國稅局就願意放過這種人 理論上自住客的話 只要住6年以上 跟投資客談好 比建商便宜一坪 2萬 3萬 這是雙贏 不用過度情緒操作 維護正義什麼的 不然就繼續等待 等房價崩盤 就快崩了 大家一起戒急用忍 說好了喔 新竹2022大家一起忍住不買 科技業要掰了 從現在開始一年比一年爛 回到一坪20萬 輕鬆寫意 我話說完了 誰贊成 誰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85.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46642206.A.A00.html
OHHEEEEEED: 你看一堆人嗆換約違法真的笑死 03/07 16:42
OHHEEEEEED: 土地都回不去了 房價怎麼有辦法20萬 03/07 16:44
OHHEEEEEED: 土地比房價更有向下僵固性 03/07 16:44
mfcke: 跟智障溝通有難度的= = 03/07 16:46
mfcke: 台中我也熟 當兵一年 工作一年 當初還去看過大智路投套 03/07 16:46
OHHEEEEEED: 那邊打通已經起飛了 03/07 16:46
OHHEEEEEED: 節稅對大家都是好事 在那邊執著實登價格 03/07 16:47
OHHEEEEEED: 就要自住五六年根本沒意義 03/07 16:47
OHHEEEEEED: 對投資客來說也沒什麼差啊 03/07 16:48
OHHEEEEEED: 以去年前年買到的物件 03/07 16:48
OHHEEEEEED: 一定有人實拿150 加上全部合法成交 03/07 16:48
OHHEEEEEED: 實登掛在那邊 遲早也是會賣掉 03/07 16:48
OHHEEEEEED: 所以給政府賺45%的稅 表面上的實登正義 03/07 16:49
OHHEEEEEED: 真的是農場圈養的韭菜綿羊 03/07 16:49
OHHEEEEEED: 合法實登好安心 03/07 16:49
l79cm: 低報是晚課稅,那高報就是先課稅,遲早都要課 03/07 16:51
junior020486: 下一手重購退稅還是自住6年400萬免稅額,你國稅局 03/07 17:12
junior020486: 要怎麼課稅? 03/07 17:12
junior020486: 要這樣搞,國稅局不去抓,到時候中古屋也開始搞 03/07 17:14
junior020486: 何況這種現金交易沒寫在合約書上根本沒辦法保障交 03/07 17:14
junior020486: 易安全 03/07 17:14
mfcke: 不是寫很清楚 你每一次交易都撐6年 國稅局放妳走啊 03/07 17:25
OHHEEEEEED: 沒那麼容易這樣搞啦 03/07 17:43
OHHEEEEEED: 台北也沒人在補現金的 03/07 17:43
PKPKOUT: 你在講啥出租6年就不能用免稅額阿 那6年意義是甚麼? 03/07 17:45
PKPKOUT: 備註親友交易更是脫褲子放屁 到底用意? 03/07 17:46
rig2121: 樓上,當然說私下出租啊…,台灣有幾個出租真的公證的XD 03/07 17:46
PKPKOUT: 很多低報的都被查金流不要幻想沒再抓 03/07 17:46
OHHEEEEEED: 所以我才說+50啊 03/07 17:47
OHHEEEEEED: 不能小賺50萬嗎XD 03/07 17:47
rig2121: 話說其實私下給就跟一堆地下經濟不開發票一樣,裝潢一堆 03/07 17:51
rig2121: 人不開發票少5%營業稅的,真的要抓台灣這種真的抓不完XDD 03/07 17:51
frowning1226: 竹北王大大,這種話題不要教太多... 03/07 18:34
frowning1226: 反正要進房地產自己動腦想怎麼節省成本,各憑本事 03/07 18:39
frowning1226: 講換約違法的就讓他繼續覺得違法,去跟建商買貴貴 03/07 18:40
frowning1226: 的 03/07 18:40
buike: M大佛心還在點魯空,祝您一路綠燈平安 03/07 19:13
GGYYJOGY: 我是建議那些人先去了解國稅局實務運作再說 03/07 19:16
GGYYJOGY: 文字和實務運作差很多 就像被檢察官起訴不代表有罪 03/07 19:17
a6821888: 請問假設我+60跟賣家換約,我想要請他報實登,那我要再 03/07 23:08
a6821888: 加價幫他吸收的稅金是60-30(免稅額)*0.45嗎? 03/07 23:08
ftc693: 沒錯 03/07 23:19
joseph4229: 台北市現在都會看金流,查無不法也會一直鬧,所以還是 03/08 08:32
joseph4229: 乖乖繳45%稅就好,反而省事 03/08 08:32
piliwu: 房地合一哪來30萬免稅額誰傳的錯誤資訊 03/08 10:13
ftc693: 樓上建議可以查一下google 就有了 03/08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