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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我諮詢的結果分享 我在高雄有一房 106.05買 在新北有一房 110.09買 110.09 戶籍已從他處遷入 新北房 如果我111.6月要賣高雄房 是否可以 在111.1 先把戶籍遷 高雄房, 然後111.7再遷回新北,申請重購退稅呢? 詢問國稅局的結果是:不行。 細述如下: 此案例雖然符合先買後賣, 但是買之前沒有設籍在高雄房,不符合常理之居住事實。 也就是說,條文並沒有規定, 設籍要幾天,也沒規定多久之前要設籍, 窗口辦事員也認同,這樣狀況應該給過, 但是,最近已經好幾間被上級退文打槍了,除非要去申訴。 他勸我還是另想辦法。 例如先設籍高雄房,然後賣出後,再買一間新的,移動過去, 使用先賣後買,就比較簡單,不會被打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5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48216251.A.39C.html
yenyichi: 謝謝您的經驗分享,所以原本就已經買了一間新房的我們03/25 22:17
yenyichi: ,現在國稅局建議我們的情況如果要重購退稅就再買一間03/25 22:17
yenyichi: 新房就是了…03/25 22:17
gy55662008: 結論是 國稅局幫助炒房對嗎?03/25 22:18
gy55662008: 原PO最後要說的是 先賣後買 吧?03/25 22:18
已修正謝謝 ※ 編輯: rabinson (1.200.251.47 臺灣), 03/25/2022 22:28:13
cutesuper: 感謝分享03/26 08:02
cutesuper: 不過你沒有利用配偶或子女的戶籍嗎?03/26 08:04
e33554431: 條文不就寫說買第二間之前戶籍要在第一間裡面嗎03/26 08:57
樓上請問這條文在哪 我之前一直沒找到 ※ 編輯: rabinson (1.200.251.47 臺灣), 03/26/2022 09:17:33
adey40: 寫在名稱,我有發篇文解釋可以看看03/26 10:16
abcpiii: 你這不是戶籍問題,是購買與出售時間要件不符03/26 14:32
不太懂 請問? ※ 編輯: rabinson (1.200.251.47 臺灣), 03/26/2022 15: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