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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如果房地是老公在105年前繼承, 而在111年贈與老婆, 日後如果老婆過世, 由孩子繼承, 孩子若要出售房地是適用舊制還是新制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231.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48601342.A.049.html
satousei: 法律版 03/30 09:26
IBIZA: 新制 03/30 09:53
piliwu: 會慘翻賺錢都給國家 03/30 09:57
kusomanfcu: 新制 成本為贈與 03/30 10:20
peteryen: 新制,但繼承應該是以當時繼承的價值來算 03/30 11:19
henrk: 新制,成本是111年那時的價值!! 03/30 13:05
sdhpipt: 繼承的價值除非你申報遺產用市價 不然都是用房地現值 03/30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