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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介紹4X的同事買了間出租房 此時我也在思考投資房屋收租 幾歲後就不適合新增物件? 思考後覺得50後普遍就不適合新增物件 既有物件若不處分當被動收入是滿適合的 但新增物件因為投資性質溫吞 需要更長時間才能收穫結果 以上考慮有什麼不周全的地方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13.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50177547.A.F4C.html
sdhpipt: 刷文章數喔?04/17 14:42
文章數可以吃嗎? ※ 編輯: gy55662008 (42.77.213.100 臺灣), 04/17/2022 14:44:31
roy0710: 應該沒差吧 收租這件事老少咸宜04/17 14:45
以前房東多數都有點年紀倒是真的
sdhpipt: 看你一直刷廢問文 想必是很愛刷啊~04/17 14:49
閒啊
b19880115: 先賺到第一桶金再來想這件事,否則都是空想。04/17 14:49
正在努力賺下一間! ※ 編輯: gy55662008 (42.77.213.100 臺灣), 04/17/2022 14:54:43
okydoky: 看要不要開槓桿而已 04/17 14:55
JackChung: 管不動找代管就好啦 04/17 15:13
ce0336ce: 年紀大貸款年限不好拉長 04/17 15:21
rabinson: 70歲以上不能辦房貸 04/17 16:02
spmark: 50歲以後用小孩名字買阿 04/17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