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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82072 內文: 饒河街危老爭議地主聯手銀行阻售屋 建商提告一審遭駁回 CTWANT於2020年報導知名房仲作家陳泰源的父母陳俊發、胡淑惠,因危老合建糾紛槓上建 商大家地產,因陳俊發夫婦發函信託銀行瑞興銀行,分屋爭議解決前不應提供銀行虛擬帳 號使建商可能一屋二賣,使得大家地產因無法辦理預售屋銷售業務,對陳俊發夫婦及瑞興 銀行提告未履行契約,4日民事一審判決結果出爐遭法院駁回。 2020年,陳泰源向CTWANT控訴,位於北市松山饒河街的一塊危老合建案,建商拿地主陳俊 發印章私自申請危老重建條例,且爭議未平,建商不等地主完成選屋就搶先公開銷售。為 避免「一屋二賣」,陳俊發也以合建契約之建物分配程序未完成,請瑞興銀行不得提供虛 擬帳戶號碼給建商。因此大家地產向陳俊發夫婦與瑞興銀行提告。 判決內容顯示,該案原告依兩造系爭合建契約約定,請求被告陳俊發、胡淑惠就原告辦理 所分得建物之公開銷售,不得有反對、禁止或其他妨礙行為;被告瑞興銀行應給予原告前 述建物之虛擬帳戶號碼部分,均無理由,應予駁回。 法院認為,被告瑞興銀行本諸系爭信託契約,主張在原告與被告陳俊發、胡淑惠間之分屋 爭議解決前,拒絕提供關於分屋協議之爭議戶別銷售虛擬帳號,並無非據。 理由有三:第一、選屋、坪數分配,尚有爭議,信託銀行不提供「有爭議的房子」的虛擬 帳戶給建商銷售,以避免一屋二賣;第二、選屋是限制種類之債,由於契約沒有特定,應 由地主、建商雙方合意特定,不是由建商單方指定;第三,合建過程,若中途申請危老, 建商應據實向地主報告,是建商的的從義務、附隨義務。 其中第三點,合建案因申請危老條例容積獎勵,使得總樓地板面積增加,建商如有變更設 計而有影響地主權益事項,應對其二人「據實報告之義務」,「此為原告於系爭合建案所 應負之從義務、附隨義務,該等義務縱未明定於系爭合建契約內,仍為契約發展過程中基 於誠信原則而應當然負擔者。」 陳泰源表示,法院最終駁回也坐實了建商的確隱瞞地主,建商拿「地主的」土地、房子、 印章,去申請危老容獎,並私自侵吞,企圖免費稀釋地主的土地。 對此案有研究的都更專家彭彥祥表示,該案地主被私吞吃掉的坪數,價值大約值8000萬元 ,建商甚至願意花費3000、4000萬元對地主提告以及使用其他方式,只要可以不吐出已到 手的坪數,任何招術或手段都會使出來。現在才一審結束,建商一定會繼續上訴二審甚至 到三審。 他也建議,地主與建商簽定合建契約前,最好能委任專業人士把關合建契約簽訂或協助分 配條件的洽商,除了支付的諮詢費用較划算,也不必事後因訴訟產生更大的亡羊補牢之費 用。 心得: 嘿嘿嘿 都更危老法律關係複雜 版上不時有人來問 一看就感覺完全不懂 還敢簽約阿 Zzz 還是請個律師比較實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46.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51895240.A.8B5.html
mopigou: 不要阻礙都市發展好嗎 05/07 12:25
rason6: 房仲呵呵 05/07 12:46
IBIZA: 這是建商 不是房仲 05/07 12:55
IBIZA: 申請危老自己吞也太誇張 05/07 12:55
moda: 大家地產....完全沒聽過這家建商.... 05/07 13:36
Anyotw: 現在大概走向故意破局吧,反正小包也搶不到划算工人 05/07 13:43
checkman: 地主會這麼傻嗎 有危老容積不知道 科科 05/07 14:29
AIronKuma: 咪咪雞雞 沒錢就安分一點 05/07 15:12
abyssa1: 傻傻的地主感覺也不少… 年紀大的可能腦袋不清楚了 05/07 15:37
abyssa1: 說不定簽合建合約的時候根本沒有危老相關法令 05/07 15:38
even2300471: 哇喔,這間預售之前去看過呢 05/07 15:55
luc0919: 地主這樣會不會被幹掉?? 05/07 21:44
asdfonly: 當初合建...後來才有危老多最高40%獎勵 05/07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