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hhwanjen: 有進步 但抓不完,社宅的住戶品質是普遍...有疑慮 05/14 14:44
現在有嚴格的點數管理跟公約,真的跟過去差很多
→ gn01705529: 證明社宅收低收問題多,嫌惡設施無誤 05/14 14:45
比起大樓公寓同一棟裡面住了會打人傷人的神經病,還趕不走
社會住宅能用公權力好多了,而且也不是低收的人住
有很多一般上班族去住~省房租存錢要買房的人
推 GoGoD: 再集8點就可換一套房 05/14 14:49
推 spmark: 所以政府要不要弄一個系統來記錄惡房東惡房客? 05/14 14:50
噓 eeewwweeewww: 跟對岸一樣把人民當賊 05/14 14:56
→ eeewwweeewww: 要不要乾脆每個人手機定位實名制算了 05/14 14:56
→ eeewwweeewww: 民主國家搞得跟共產一樣 05/14 14:56
這哪是把人民當賊,你乾脆說愛怎樣就怎樣,不要警察才是民主好了
※ 編輯: sbob (180.176.132.213 臺灣), 05/14/2022 14:57:58
推 panted: 在這個板上,eeewww的回文都沒有任何幫助,原po可以直接 05/14 15:06
→ panted: 跳過這位的留言不看 05/14 15:06
推 s26492755: 理論上可以 惡鄰條款 05/14 15:10
推 gishileh: 回某E:不設立適度規約 要像社宅和以前國宅平宅一樣 05/14 15:12
→ gishileh: 變成嫌惡設施 然後公宅變回頭路 沒人敢願意設立公宅? 05/14 15:12
推 qqphor: 3e大只是道出這方案提出也會打到正常人的意思,表示這方法 05/14 15:21
→ qqphor: 不完善 05/14 15:21
→ qqphor: 政策執行不太可能用正反兩極的方式 05/14 15:22
→ qqphor: 推文常常看,有時候會恍然XD 05/14 15:25
→ s26492755: 自己不是賊 何必怕規定 05/14 15:32
推 suhhwanjen: 可以看你文中第二段範例 這種人早被一般市場淘汰 05/14 15:43
→ suhhwanjen: 只會出現在社宅 至於法規能清理多少?呵呵 再幾年看看 05/14 15:43
推 chanel1259: 被家暴的住在社宅,家暴者每天來亂扣光點數,淪為人球 05/14 16:56
→ chanel1259: 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05/14 16:56
推 mantislin: 強制退散了惡房客,但…未來可能換下一不知情房東倒楣 05/14 22:09
→ mantislin: ……! 05/14 22:09
推 r40491101: 社宅就是嫌惡設施,看到旁邊有社宅完全就不考慮了,看 05/15 12:18
→ r40491101: 到裡面的人走出來,不知道為什麼就會用異樣的嚴格看他 05/15 12:18
→ r40491101: 們…… 05/15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