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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 房屋買賣目前已經到了要付用印款 但代書通知賣方要延後一個月交屋 如果我同意的話 我用印款跟仲介費是否也可以延後付? 除了無條件給賣方方便之外 我可以用合約哪一條拒絕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07.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53014824.A.12A.html
AaronWang: 可以都可以談 05/20 10:48
espressogg: 合約上看有無壓交屋日,通常會有一天千分之多少賠償, 05/20 10:53
espressogg: 但建議好好談,畢竟原屋主弄你房子也會很麻煩 05/20 10:53
dracula83183: 如果不差一個月,我會給對方方便。 05/20 11:15
dondon198208: 應該要收租金 05/20 11:43
ckshsango: 一般來說合約會壓最後交屋日阿.就是算罰款這樣 05/20 11:54
henrk: 仲介費通常交屋當日給吧!!! 05/20 12:56
buike: 最近中古屋大好,要拖3個月也沒關係 05/20 13:36
zyxvu: 好好談,你的貨還在他人手上 05/20 14:02
sspider0829: 好好談 拿下來才是你的 05/20 15:50
Low: 雙方談好就好,你覺得太久可以租他 05/25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