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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YA6655 (YAYA)》之銘言: : 先買後賣 : 111年1月 先買 (買的這個時間點,必須戶籍在舊家) : 111年7月 後賣 : 戶籍謄本會註記歷次的遷入遷出,國稅局處理退稅申請時,首先就會從案件的 : 買進時間點,去查核那個當下,該申請人戶籍是否在舊家。 : 若不在,則不能證明是自用住宅,一律會給予退件。 : 綜觀本案,已經買的了話,不用去遷什麼戶籍了,沒用的。代書講錯了。 : 同理先賣後買,賣的那個當下,戶籍必須在賣的這間裡面,這是唯一證明你是自住 : 的方式。其餘都死無對證了。 我也有相似的問題,我兩年前買了一間預售屋a屋,110/10月再買了一間b屋,111/3月a屋 交屋,預計a屋在111/7月賣出, 這樣到底適不適用重購退稅。 戶籍:兩間房子,都是買老婆的名字,再111/10月買了b屋就入了老婆戶籍,111/3月交了 a屋入了我的戶籍,7月準備售出。 國稅局都說基本上不會有大問題,可是看了板上覺得自己好像不適用退稅資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9.178.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55014175.A.C90.html
pipigy: 不符合 土增稅是稅捐處管 06/12 14:38
landy58892: 主要是放地合一退稅的部分 06/12 14:49
landy58892: 房地合一 06/12 14:49
pipigy: 房地合一稅符合要件 06/12 15:40
weellc: 110/10 買B 屋,111/10 入B 戶籍? 時間點有沒有寫錯? 06/12 18:27
landy58892: 不好意思,大概是12月入戶籍,剛剛可能沒打清楚,10 06/12 19:31
landy58892: 月買,交屋後入戶籍 06/12 19:31
sb56: 跟我同情況,買b屋時戶籍不在a屋(因未交屋),不符合 06/12 21:48
driftwood: 可見國稅局隨便說說 06/12 22:23
sonybug: 符合房地合一重購退稅資格。 06/13 00:08
amingfirst: 房蟲要想的事情還真多 06/13 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