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risNYC: 1.一定變貴 2.跟美國一樣分租雅房 3.假議題 底線一人一屋 06/20 20:24
→ KrisNYC: 隨便爸 媽 你 你老婆 就可以有4間免稅 只是以間算就變成 06/20 20:25
→ abyssa1: 其實高價雅房分租越來越多了…. 06/20 20:25
→ KrisNYC: 促進大家賣小坪數去湊一間大坪數而已 06/20 20:25
推 howardcd: 婊自己啊~! 06/20 20:26
推 samarium: 租屋族自甘為了假左派真炒房的政黨服務,不用管太多 06/20 20:26
→ KrisNYC: 現在本來的分租套房也多數不合法... 06/20 20:27
→ samarium: 黨主席四間房打死不賣只會喊囤房稅、地下黨主席建商家 06/20 20:27
→ samarium: 族企業推實價登錄炒房炒到爽 06/20 20:27
→ KrisNYC: 囤房稅那個稅率沒用的 老屋稅基基本是0元 調到100趴還是0 06/20 20:28
→ KrisNYC: 你只是把事情搞得很複雜 製造新房子和老房子的矛盾和拖慢 06/20 20:28
→ KrisNYC: 都更意願而已 06/20 20:28
→ Jadechen: 不合法的隔套應該廢除 06/20 20:29
→ KrisNYC: 我捐過時力錢 但他現在這樣搞我很失望 不是蠢到不懂 06/20 20:29
→ KrisNYC: 就是明明懂但是故意騙像這篇作者一樣不懂的人而已 06/20 20:30
→ KrisNYC: 不合法的格套你沒有辦法去拆他 除了83年以前緩拆問題 06/20 20:30
→ KrisNYC: 現有的違建拆除人力就是一年能拆1000件但案子有20幾萬件 06/20 20:31
→ KrisNYC: 舉證要舉到拍裡面照片 拍門牌開門 從內窗往外拍確定外觀 06/20 20:32
推 susuper: 也贊成不合法的隔套 應該拆除 06/20 20:33
→ KrisNYC: 內裡是同一間才舉證完全可以立案排改進 不改進才排拆 06/20 20:33
→ KrisNYC: 你要能拍到這麼清楚的照片只有可能房客或房東自己去拍 06/20 20:33
推 yugi2567: 又要漲了 06/20 20:33
→ KrisNYC: 然後你拍完以後排拆就我說的那個排序 20年後拆到吧 06/20 20:34
→ KrisNYC: 你無聊就去看建管處網站 每個縣市建管處都會列他今年業績 06/20 20:35
→ Jadechen: 隔套的照片,591一堆...要是禁止,不知道會變怎樣 06/20 20:35
→ KrisNYC: 每年都拆幾百~上千件 但列案排隊待拆的就是有幾十萬件 06/20 20:35
→ KrisNYC: 所以我說你不懂 現在就是禁止的 現在就是違法的 06/20 20:35
推 iloveforix: 北七啦 06/20 20:36
→ KrisNYC: 591那些照片通常無法完整舉證到門牌號碼 貼的都老鳥了 06/20 20:36
→ KrisNYC: 這個跟所謂的屋內夾層違法但是實務上根本拆不到一樣意思 06/20 20:37
→ abyssa1: 頂加隔套都拆不掉了,還幻想拆一般隔套? 06/20 20:38
→ abyssa1: 前面不是有人分享鄰居被貼拆除公告的 幾年後都還在 06/20 20:39
那這樣是要如何租金實登?隔套的敢登嗎?
※ 編輯: Jadechen (111.250.230.214 臺灣), 06/20/2022 20:43:58
推 KrisNYC: 60萬件以上 一年全台拆4000多件 越拆越多 06/20 20:44
→ KrisNYC: 格套可以登阿 法律沒辦法管你一間3房兩廳收5份租金 06/20 20:46
→ KrisNYC: 你可以硬說你陽台租人曬衣服 客廳租人擺東西 3房各租一人 06/20 20:47
→ KrisNYC: 格套不讓你遷戶口只是不想房子不能繳自用稅率而已 06/20 20:48
→ KrisNYC: 不然一間房子獨立分戶要遷10戶進來也是你的自由 只是真 06/20 20:49
→ KrisNYC: 的要用到學區的時候學校會調查居住事實優先排除吧 06/20 20:49
推 abyssa1: 敢登啊為什麼不敢登 給公證給報稅給入戶籍 有差實登? 06/20 20:50
→ KrisNYC: 或是屋主非直系血親先排除掉不給你順位 06/20 20:50
→ abyssa1: 現在頂加可以請租金補貼 政府各部門橫向聯繫鴻溝很大 06/20 20:52
推 KrisNYC: 法規就只有限制你收入夠低就可以補貼 沒有規定房子類型 06/20 20:53
→ labell: 沒必要 06/20 20:53
→ abyssa1: 我就爛 我就非法建物 補貼政策照樣給 拆除一樣排不到 06/20 20:53
→ abyssa1: 其實沒有很難理解…. 06/20 20:53
→ KrisNYC: 事實上住違建的多數也是弱勢需要便宜的 排除也很奇怪 06/20 20:53
→ IBIZA: 廢除隔套是甚麼意思XD 隔間又沒違法 06/20 21:01
→ IBIZA: 隔套合法就敢登啊 為什麼不敢? 06/20 21:01
→ IBIZA: 隔套並沒有違法 只是目前有三個縣市要求隔套超過3個衛浴 06/20 21:02
→ IBIZA: 要直下層同意書 06/20 21:02
→ IBIZA: 這三個縣市以外 甚至也不需要直下層同意書 06/20 21:02
→ IBIZA: 事實上 大部分隔套都是合法的 因為直下層同意書的規定 06/20 21:04
→ IBIZA: 即使是最早實施的台北, 也只有12年 06/20 21:04
→ IBIZA: 不對, 應該這樣講, 在直下層同意書這部分 大部分隔套都是 06/20 21:05
→ IBIZA: 合法的 06/20 21:05
→ IBIZA: 最早實施的台北也只有12年 而且直下層同意書也不是一定拿不 06/20 21:05
→ IBIZA: 到 06/20 21:05
→ IBIZA: 當然 隔間還有一些其他的規定要遵守 譬如是否按圖施工或是 06/20 21:08
→ IBIZA: 建材合乎規定之類的 06/20 21:08
→ Jadechen: 有很多隔套,應該都不合法吧? 沒有窗戶,木板隔間,沒 06/20 21:09
→ Jadechen: 有消防逃生設備 06/20 21:09
推 abyssa1: 其實大部分是走在法規的前面 不能說違法 當時也沒禁止 06/20 21:10
→ IBIZA: 消防逃生設備 只要樓高、間數跟床數不超過本來就不用 06/20 21:10
→ IBIZA: 窗戶也沒有規定一定必要 隔間材質也是 06/20 21:10
→ IBIZA: 基本上 必須是公眾使用的建築 才會有消防檢查問題 06/20 21:11
→ IBIZA: 五樓以下 單層五間居室或20個床位以下, 使用分組就是H2 06/20 21:11
→ IBIZA: 非供公眾使用住宅 06/20 21:12
推 bobovillage: 有非法格套與頂加不得過戶,可行嗎? 06/20 21:13
→ IBIZA: 室內裝修的部分 我記得好像是民國86年開始要求五層樓以下 06/20 21:14
→ IBIZA: 公寓也得申請室內裝修 在這之後裝修的公寓 就得符合室內 06/20 21:14
→ IBIZA: 裝修要求的建材 06/20 21:14
推 KrisNYC: 反正呢 不管86 83反正某個年限以前是沒有要求的 06/20 21:15
推 a60414010299: 罰錢最後還不都轉嫁 直接禁止租屋或處分最有效 06/20 21:16
→ abyssa1: 會隔暗房,用木板隔間,多半都超過35年了… 06/20 21:17
→ KrisNYC: 要一刀切下去也是很難做 邏輯上有違建的禁轉手可能可行 06/20 21:18
→ abyssa1: 禁租喔 房東只是沒錢收 房客是沒地方住啊 06/20 21:18
→ KrisNYC: 實務上你要誰去現場查核有沒有違建 還是沒立案就不算? 06/20 21:18
→ abyssa1: 農地工廠 工業宅 商業宅 旅館宅 歷史共業 06/20 21:18
→ IBIZA: 這裡頭還有一個問題 只要房屋是86年以前就蓋好了 06/20 21:20
→ IBIZA: 誰能做證房子隔間是幾時隔的 06/20 21:21
→ IBIZA: 有前屋主的 可能還可以 彈藥室前屋主不願意作證 或是前屋 06/20 21:21
→ IBIZA: 主掛了 那就沒得追究到底幾時隔的 06/20 21:21
→ IBIZA: 所以基本上 隔間時沒抓到 只要沒公安問題 大概就過關 06/20 21:22
推 a60414010299: 重罰惡房東再加上不讓他可以轉嫁就好啦 06/20 21:22
→ IBIZA: 這跟頂加 有航空照可以當證據不同 06/20 21:22
→ abcpiii: 不會變貴,但是整體同價格比去年租屋環境更爛,糙 06/20 21:24
推 KrisNYC: 法律101 善意第三人 無罪推定 所以如果現任屋主說這83年 06/20 21:24
→ KrisNYC: 前格好的 你沒辦法舉證這是83年後違規格的 你就無法報拆 06/20 21:25
→ KrisNYC: 轉手後就更麻煩 因為買主可以說前屋主說這合法 他不知道 06/20 21:26
→ KrisNYC: 舉證責任在你想要罰他的那一邊 建管處沒人力搞這個舉證 06/20 21:26
→ KrisNYC: 你要舉到完美給他 那你真的要很懂才有辦法 06/20 21:27
→ IBIZA: 不過隔間很差的 其實現在大家也不太願意租 06/20 21:27
→ IBIZA: 會去住的真的都是弱勢 06/20 21:27
→ IBIZA: 這種說要跟人家分租雅房 也很難 06/20 21:27
→ KrisNYC: 會被拆的也都是太過分的拉 新莊那些4樓蓋到七樓去的 扯 06/20 21:28
→ KrisNYC: 雙北市有提以罰代拆 但反正立法院沒要討論 keke 06/20 21:29
→ KrisNYC: 以罰代拆大概算是不得已的一種方法 但執行確實也會很辛苦 06/20 21:29
→ KrisNYC: 60幾萬件罰單一出去就是60幾萬件申訴 然後無止盡查核是否 06/20 21:30
→ KrisNYC: 改善 或是被簡單幾張照片打發結案 再出現一堆檢舉...loop 06/20 21:31
推 IS0987: 為啥違建拆不掉?違停檢舉要取消?有沒有聽過一句話叫「法 06/20 21:50
→ IS0987: 不責眾」 懂? 06/20 21:50
推 s26492755: 可是這不合理吧。一堆人做不代表事情是對的 06/20 22:55
→ s26492755: 我不是要討論執行面的問題 06/20 22:56
→ logic886: 300萬都還是可以報稅的,不能報稅的加進來更恐怖了 06/20 23:08
推 IS0987: 不合理啊 06/20 23:15
→ IS0987: 但訂這法的人有沒有去想過為啥違規,或不遵守的人這麼的多 06/20 23:17
→ IS0987: ? 06/20 23:17
推 IS0987: 講幾乎每個人都有過的違停好了,除了不想花錢或走比較貪 06/20 23:18
→ IS0987: 方便以外,有沒有其他原因? 06/20 23:18
→ IS0987: 像日本不是說買車一定要有停車位?台灣呢? 06/20 23:19
推 IS0987: 假設一個地方位置100個,車子有200輛,那註定就是有100輛 06/20 23:20
→ IS0987: 一直在違規,你政府人力不足取締不到,又不從源頭想辦法處 06/20 23:20
→ IS0987: 理,尾端又抓不完的狀況下,守法的就覺得他是白痴,又或 06/20 23:20
→ IS0987: 者想賭一把的心態就來了 06/20 23:20
→ IS0987: 我相信住雙北的人一定很有感啦,有時候不是不花錢停車啊, 06/20 23:22
→ IS0987: 就是花錢在那邊排也排不到,看看有些公家月費停車場競爭激 06/20 23:22
→ IS0987: 烈就略知一二了 06/20 23:22
→ IS0987: 這種狀況下有人就會開始違停,其他人看到有樣學樣,再來 06/20 23:22
→ IS0987: 看量多你政府抓不完 06/20 23:22
推 s26492755: 然後堅持找合法停車位的走老遠看人違停擋路就近買。超 06/20 23:25
→ s26492755: 不爽 06/20 23:25
推 IS0987: 是啊...然後你又花錢走很遠被笑白痴的話 06/20 23:26
→ IS0987: 那你會怎麼想? 06/20 23:26
→ IS0987: 台灣很多都有這種狀況啦 06/20 23:27
→ IS0987: 不是只有違停而已 06/20 23:27
→ IS0987: 這邊常有人講房東不報稅,但是講你的人可能自己做生意(小 06/20 23:28
→ IS0987: 吃攤),完全也沒繳稅 06/20 23:28
→ IS0987: 要講講不完啦 06/20 23:28
→ IS0987: 政客不管啥黨有時候也知道真實情況是啥,但就整天吹喇叭騙 06/20 23:29
→ IS0987: 一些ㄏㄏㄏㄏ 06/20 23:29
推 IS0987: 政府知不知道違停?知不知道小吃攤沒繳稅?知不知道違建? 06/20 23:32
→ IS0987: 廢話~~當然知道啊,他怎不抓?抓不完啊!更甚者執法者 06/20 23:32
→ IS0987: 本身的家人(爸媽配偶),說不定就每天幫他載小孩上下課違 06/20 23:32
→ IS0987: 停,家裡做小吃攤,然後租的還是違建勒,又或者門口違建 06/20 23:32
→ IS0987: 租給人做小吃攤也沒報稅,這種狀況下到底怎麼抓?一堆人 06/20 23:32
→ IS0987: 整天喊正義= = 06/20 23:32
→ IS0987: 有些事情已經沒辦法處理了,你就只能控制讓他別太誇張而已 06/20 23:34
推 IS0987: 像違建你別有公安或者新蓋太招搖基本沒人理你,違停你不要 06/20 23:36
→ IS0987: 北七不長眼停在太扯的地方,警察經過也當沒看到 06/20 23:36
推 s26492755: 不過回到這個議題。我覺得吵這個未必是不懂。比較像炒 06/20 23:36
→ s26492755: 話題。 你看高嘉瑜吵實名制結果最後賣房還不是回歸 06/20 23:36
→ IS0987: 所以我才說有時候喊的人不一定不懂,但為啥要這樣喊?除了 06/20 23:37
→ IS0987: 要一個名義以外,剩下就是會有人信,縱使會信的不多也是 06/20 23:37
→ IS0987: 有 06/20 23:37
推 s26492755: 我上次回老婆老家 鄰居直接停在馬路上。我過不去按了一 06/20 23:38
→ s26492755: 聲喇叭還被我老婆阻止。說什麼不要叭鄰居。乾我每次走 06/20 23:38
→ s26492755: 路5~10分停合法停車格 一到六的話還要收費。我白癡膩 06/20 23:38
→ s26492755: 影響別人就很過分了。還不給人叭膩 06/20 23:39
推 s26492755: 然後我的農地小屋最有趣。照理說違法。然後不知道是沒 06/20 23:41
→ s26492755: 影響人還是自用沒差。水土局來了五次。最後沒事 06/20 23:41
→ s26492755: 然後隔壁被罰了。他氣個半死 06/20 23:41
推 IS0987: 哈哈哈...沒影響跟公安疑慮或沒人檢舉應該都還好,溫仔圳 06/20 23:43
→ IS0987: 拆遷我好友做風管的,也是直接去新屋買一大片農地直接蓋工 06/20 23:43
→ IS0987: 廠跟住家了 06/20 23:43
→ IS0987: 中間也有市府的人來,也沒說啥看看就走了,他說來了3次拍 06/20 23:44
→ IS0987: 拍照而已,現在也完工2年多了 06/20 23:44
→ IS0987: 這邊還是要說違法違規肯定不對,但是你總讓守法的跟白痴一 06/20 23:45
→ IS0987: 樣,試問這法還能有多少人守的下去? 06/20 23:45
推 s26492755: 溫仔圳我一個朋友一個同行。我朋友原本家裡工廠在老爸 06/20 23:46
→ s26492755: 走掉後本來就無心經營。剛好賣地跟兄弟分家。同行則是 06/20 23:46
→ s26492755: 換去環漢路租地另起爐灶 06/20 23:46
推 s26492755: 還有就是法律也需要調整。你說我農地因為是那種鬆軟肥 06/20 23:49
推 IS0987: 環漢路那邊不是也拆不少了嘛? 06/20 23:49
→ s26492755: 沃的黑土。那個下雨完進去一定刁車。我弄個停車格。說 06/20 23:49
→ s26492755: 這樣違法。農夫不用開車膩...。然後不用洗手間或暫時 06/20 23:49
→ s26492755: 嗯。拆很多 還把我愛去的自助洗車也拆了。他找的是往 06/20 23:50
→ s26492755: 樹林方向過浮洲橋了 06/20 23:50
→ IS0987: 我一個遠房阿姨比較好,原本做沙發的這次拆遷直接收一收了 06/20 23:50
→ IS0987: ,地直接轉給建商9000多萬快一億直接養老QQ 06/20 23:50
→ IS0987: 喔喔...那比較遠了 06/20 23:50
→ IS0987: 我看你超悠閒XDD 06/20 23:51
→ s26492755: 這個違法。然後上面長草後 水保局的人沒說話也沒開罰 06/20 23:51
→ IS0987: 顆顆 06/20 23:52
→ alotofjeff: 租屋族要的就是租金可以抵房價 06/21 07:24
→ alotofjeff: 租了10年,租金付了200萬,房東轉手賣1000萬成交,租 06/21 07:26
→ alotofjeff: 客可用800萬攔胡。 06/21 07:26
→ remotefly: 樓上有創意 租客優先購買權嗎? 屌 06/21 14:07
→ s0450336: 政府不會也不敢的 06/21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