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有個關於自用住宅稅率的問題, 有個條件: 一處為限   土地所有權人本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用地只限一處。 我的解讀是: 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受撫養的小孩,如果有多處房產,只能有一個地方用自用住宅稅率。 可是我有個朋友,他和他老婆名下各有一房產,都是婚後才買,也都用自用稅率。 是我的解讀錯誤,還是國稅局不會認真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36.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56131903.A.693.html
jid: 房屋稅跟地價稅自用的戶數規定不一樣 06/25 12:42
IBIZA: 房屋三處,土地一處 06/25 12:52
dreaback: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設籍就符合地價稅自住設籍規定 06/25 14:18
GPNN: 最多三處 三個一等親人頭 06/25 15:10
IS0987: .................. 06/25 16:21
chenyi30: 有成年直系親屬設戶籍就都可以適用 06/26 02:00
chenyi30: 以上地價稅的部分 房屋稅是三戶沒看戶籍 06/26 02:02
cobrabaton: 而且這是地方稅跟國稅局沒關係,你連地方稅跟國稅都搞 06/26 21:42
cobrabaton: 不清楚,表示你沒做功課 06/26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