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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rdanforme (jordan)》之銘言: : 我哥長年住國外最近買的預售屋交屋了, : 本來他是想說以後要搬回來台灣住, : 但最近在綜合考量之下 : 又決定不搬回來台灣了 想將房子賣掉 : 我現在想跟哥買這筆房產 : 但根據新的房地合一稅制 : 非境內居住者賣掉房產(今年才交屋)要被課45%的稅 : 就算超過兩年後也還是要被課35%的稅.... : 所以我在想如果用贈與的方式給我是不是會更好(2千5百萬以下是10%的稅)? : 還是有什麼更好的方式節稅呢? : 可以每年給我哥244萬(贈與免稅上限金額)的紅包 : 然後拉低房產價格 : 最後以低價賣給我來節稅嗎(這樣合法嗎)? : p.s 我目前名下沒有不動產,很想要購入自己的不動產,所以想說趁這機會跟自己的哥哥 : 買可以比較便宜一點點 贈與不行 幾乎是市價的1/3 而且還有贈與稅的問題 更不要說逐年贈與 更麻煩 以後賣的話房地合一稅會更有問題 親友間移轉賣多低都沒有不合法問題 一般買賣賣1元也沒有不合法問題 簡單來說用市價買賣是最好的 但是你金流要撐得住 撐不住就是沒辦法 還有一個重點 你哥有賺錢才會被課稅45% 最好的節稅方式就是用市價買賣 別無他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26.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56663806.A.3F8.html
NovaShin: 讚讚 07/01 16:27
mecca: 推 07/01 17:03
kevin880501: 用顯然低於市價的方法賣給別人會被視為贈與,最好的 07/01 18:03
kevin880501: 方法應該是用買賣的,我記得房地合一是看出售價,你 07/01 18:03
kevin880501: 出高個一點點,還有一些成本可以扣,去減輕負擔 07/01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