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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買房了,原本是租屋族,夫妻雙方都是上班族,無房產,先生年薪比太太多20%左右, 原本用先生的名義貸款可到40年,太太部分初估有30年,但40年不確定。未來有換房需求。 最近在找銀行房貸。 原本預計房子登記太太,借款人是先生,然而銀行方面說現在政府打房,所以未來如果買第 二房時,這樣雙方都不算首購。 想請問是否解法只能登記人與借款人一定要同一人嗎? 或者是否可以等未來再買第二間房子之前,將太太名下的房子過戶給先生(借款人)呢? 網路上查詢說首購與否是根據借款人為主,原本以為可以借款與登記不同人。 希望有經驗的大家能分享讓夫妻雙方買到第一二房時,都符合首購條件,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97.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57695049.A.9B8.html
Christinaa: 借款+登記要同一人吧,不然借款的人拿什麼抵押給銀行 07/13 15:03
Christinaa: ?過戶的方法應該可以但就有點麻煩? 07/13 15:03
abyssa1: 其實拿別人的房子抵押不是問題 07/13 15:14
abyssa1: 但還是建議像銀行說的 所有權人跟貸款人同一個比較好 07/13 15:14
abyssa1: 擔心所得條件比較差的話 配偶掛保人就好 07/13 15:15
abyssa1: 不然你之後要再過戶異動也都有額外成本 07/13 15:16
abyssa1: 建議用保人 不影響首購條件 07/13 15:16
TheSign: 明白了,感謝解惑,的確同一人比較好 07/13 15:32
qqphor: 首購的利率,有些銀行的產品和首購是一樣的 07/13 16:02
moda: 登記 借款同一人最好 07/13 18:27
moda: 如果是怕另一方擅自處理房產,可以後續加上預告登記 07/13 18:27
imagesun: 看銀行。像台銀就一定要同一人。 07/13 19:16
RXIJDIL: 可以等未來要買房前再過去就有首購資格,我就是這樣 07/14 08:27
RXIJDIL: 再過戶 07/14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