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inkbest: "上述"才對08/10 10:01
→ pinkbest: "上訴"好可怕喔08/10 10:01
※ 編輯: PDPDPD (61.228.174.46 臺灣), 08/10/2022 10:04:45
→ IBIZA: 依法是配偶有剩餘財產分配權, 剩下的部分再跟繼承人一起平08/10 10:07
→ Torres1211: 已“歿”...不是“沒”08/10 10:07
推 Anyotw: 有共識的話,對08/10 10:07
→ IBIZA: 分, 所以奶奶的部分應該是 1/2+1/6, 姑姑1/6, 三個小孩代位08/10 10:08
→ IBIZA: 繼承爸爸的1/6, 每人1/1808/10 10:08
→ Anyotw: 還有奶奶依法是50+17%08/10 10:08
※ 編輯: PDPDPD (61.228.174.46 臺灣), 08/10/2022 10:11:05
推 accvol: 如果先過戶給奶奶了未來再繼承一次會直接變新制房地合一08/10 10:11
→ PDPDPD: 了解,所以奶奶的部分是先50%,剩下的另外50%再分成分3份08/10 10:12
→ PDPDPD: 那請問除了各繼承人的繼承比重部分需修正之外,後半段關 08/10 10:14
→ PDPDPD: 於遺產分割協議的部分觀念是正確的嗎? 08/10 10:14
推 miss20252: 不是跟剩下四人平分,代位繼承還是只有一份08/10 10:16
※ 編輯: PDPDPD (61.228.174.46 臺灣), 08/10/2022 10:18:03
→ PDPDPD: 對對感謝樓上a大,我後來有發現已修正。 08/10 10:18
推 blackZ2: 奶奶有打算先拿夫妻剩餘財產的部分嗎? 08/10 10:21
→ PDPDPD: 回樓上b大,奶奶的意思是直接全部給長孫,所以是可以透過 08/10 10:26
→ PDPDPD: 遺產分割協議達成100%給長孫繼承嗎? 08/10 10:26
→ Anyotw: 你們能有共識當然沒問題。懶就請代書,省錢就自己跑 08/10 10:29
推 dati: 法律有保障特留分,繼承人可以宣告自己的權利,沒有0這回事 08/10 11:23
→ dati: 但有共識,就可以100% 0% 08/10 11:25
→ kagaya: 對厚 找代書最省事啊 我們家當初也是找代書 08/10 11:27
→ kagaya: 尤其人越多找代書越好 需要處理的事情複雜 又分攤代書錢 08/10 11:29
→ i386: 沒立遺囑也不會有特留分吧,繼承人彼此有共識全給某人100% 08/10 13:08
→ i386: 當然沒問題. 08/10 13:08
→ PDPDPD: 感謝各位大大解惑 08/10 13:56
推 summerair11: 實務上剩財要分配那個不動產在地政還是要全部繼承人 08/10 15:02
→ summerair11: 同意附印鑑證明才能分,其他繼承人不同意你還是要上 08/10 15:02
→ summerair11: 法院,有共識的情況主張剩財就是要省遺產稅用而已 08/1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