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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rychen (邪惡肥宅)》之銘言: : ※ 引述《kivenQQ (阿里山的美日出)》之銘言: : : 老家都更估價進行到審議會階段 : : 計算重建後價值 : : 比相同條件0年屋低15% : : 比預售屋低25% : : 根據分配計算新屋估值越高對地主分回越有利 : 對 : : 那這樣是不是被實施者吃豆腐了? : : 這樣不增購(選超過權值)是不是棒槌? : : 有不多買的道理嗎...... : : 加選等於是預售而且還不需要付頭期款 : : 估值和其他相比差這麼遠就算房市反轉也燒不到 : : 擔心是不是思考上有誤區,請前輩指點。 : 權利變換的盲點就是 : 實施者以及地主是用現在的行情去討論未來的分配 : 其實合建也是差不多的概念 : 只是權利變換是讓裁判變成權變小組 : 不過權利變換其實是一個說複雜有點複雜 : 但要搞懂也不是沒機會的一個機制 : 簡單來說,權變報告書的內容大概就是 : 1.地主更新前價值比例(A) : 2.更新後總銷售金額(B) : 3.更新的成本(C) : 透過這三項數據 : 就能算出某個所有權人更新後的應分配權利價值 : =(B-C)*A : 但這三個數據如何求得呢 : 那就稍微比較複雜了 : 這有估價、提列標準等因素 : 認真要講完的話天就黑了 : 所以還是先回到你一開始的提問吧 : Q.更新後總銷金額越高,是否對地主越有利? : 雖然我的回答是對 : 但在剛剛的回覆裡有提到的「更新的成本」 : 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影響因素 : 所以,你的問題還要先有個前提 : 那就是更新的成本維持不變,答案才會是對 : 否則總銷越高,但成本也跟著變高的話 : 對地主是好還是壞就無法確定了 : 結論 : 你看到是送件時的價格比目前行情低 : 但沒看到現在的更新成本也已經比當時高了不少 : 而不管是協議合建或權利變換 : 都是需要地主跟實施者一起承擔風險的 : 至於到底要加選多少這件事情 : 你們的合建契約應該都有清楚說明 : 如果你覺得加選比較划算的話 : 當然可以依合約選好選滿囉 最近詢問實施者的答覆是: 1. 現階段沒有任何關於更換單元加選的限制 2. 建造過程中(完工前)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完工後無法過戶無罰扣違約問題。 這樣看起來就是一個0元的買權,選好選滿,貸款過不去無痛棄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85.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63127454.A.A68.html
gerychen: 這還是要拆開來看,你原本可以選的價值還是要爭取 09/14 11:56
gerychen: 不然就算你可以加選,還不是要自己貼錢去買 09/14 11:56
ReiFan: 如果變更後的估值比市值還低25%...等於你是用75折選購商品 09/14 13:02
ReiFan: 而且貨到付款 09/14 13:02
ReiFan: 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通常建商沒這麼大方 09/14 13:03
simplewish: 遇過忠泰說法要多買一戶no 要換大一點的可以談 09/14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