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lon2: 有疑慮就別同意12/21 08:49
不同意戶也會被強制權利變換
※ 編輯: suwy (114.137.150.146 臺灣), 12/21/2022 09:23:45
→ gerychen: 要簡單說的話,是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的12/21 09:30
→ gerychen: 依設計邏輯去看的話,大概就是選配面積會影響權變數字12/21 09:31
→ gerychen: 共同負擔提列標準裡面的稅捐跟管理費用項目會有影響12/21 09:32
→ gerychen: 當然這些規定跟程序也不是不能改12/21 09:33
推 gerychen: 看你之前的文發現你很了解都更欸,發這文的用意是什麼12/21 09:47
推 chair209: 建商也不會隨便喊吧,亂喊報上去被退件是有什麼好處嗎12/21 10:02
亂喊如果被市府打槍,只要補地主現金就好
→ sdhpipt: 雲都更?12/21 10:42
→ sdhpipt: 成功都更戶億萬富翁了 這點小事自己處理好嘛12/21 10:42
推 photomac: 選屋是權變核定前,不是報核前12/21 12:23
權變實施辦法第4條說是報核前要選屋
※ 編輯: suwy (114.137.150.146 臺灣), 12/21/2022 13:23:39
推 kusomanfcu: 才2900萬 12/21 14:02
→ kusomanfcu: 這個只增加這麼少地點這麼爛喔? 12/21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