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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我不熟依法來說 經紀業必須保障消費者獲得最大權益利益 賣家買家法律面對經紀業都是消費者 雖然服務費都是轉嫁買家 既然買賣雙方都有收費 經紀業有義務幫屋主賣到最高價 創天價或該房最高價值 經紀業有義務幫買方買到低於市價最低價 或者是該房子的價值還低 這樣問題來了兩邊都有一邊可以告 不過說真的我認為買賣房是自己心中價值,還有未來價值 今天一間房子被公告下個月以1000萬徵收,你會用1100萬買? 相反你會用900萬賣? 或是資訊封閉例子 屋主市價1000萬現在要賣1200萬,建商確定要都,可以分2000萬房子 屋主知情還會賣1200? 屋主不知你知道,你不會搶購? ----- 不過法律沒有買貴退差價這規定 商店買貴退差價也是同性質商店 屈成氏對康是美 大潤發對家樂福 全國電子對燦坤 你在家樂福大潤發電視買比全國電子燦坤貴,人家不會理你 相反也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1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79622491.A.F72.html
gerychen: 提供該提供的資訊很難理解嗎? 03/24 09:51
gerychen: 剩下要賣便宜或要買貴都是買賣方自己的問題 03/24 09:52
aJan5566: 你覺得對就好 案例已經告訴你了,下個被判敗訴的就是你 03/24 09:54
gerychen: 這個案例跟你打的內文是兩回事,這是隱匿事實被判敗訴 03/24 09:55
thinksilver: 不動產在法律上會比較嚴格好嗎... 03/24 09:56
tfct: 法官說的算 不滿意可以上訴 03/24 10:02
ReiFan: https://imgur.com/XjW92ql.png 03/24 10:21
ReiFan: "大道新城"本來就是20年社區了 房仲拿"附近新建案"價格給 03/24 10:24
ReiFan: 買家參考 說這附近有950行情 買家決定出938斡旋 然後越想 03/24 10:26
ReiFan: 越不對勁的點是"大道新城"同格局歷史成交價是750 (大概是 03/24 10:28
ReiFan: 43.84坪那間 平均單價17.1) 也是有趣... 03/24 10:29
bgflyer: 不熟悉沒關係可以隨便去查一下都可查到仲介應盡的義務 03/24 10:36
bgflyer: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24-2條 03/24 10:46
davidchew: 現在就是買賣雙方不合意,買方主張不想買貴,房仲又沒 03/24 10:48
davidchew: 有如實透露成交行情,所以提告啊== 03/24 10:48
davidchew: 房仲現在本來就有義務要提供行情資訊,不然你去問你認 03/24 10:48
davidchew: 識的房仲就知道了,委售契約書上面都會有規範 03/24 10:48
davidchew: 現在就是房仲沒有盡到正確資訊告知的規範,所以敗訴 03/24 10:48
davidchew: 買貴退差價,你買貴有發票不讓你退,再去申訴廣告不實 03/24 10:48
davidchew: 不就好了 03/24 10:48
davidchew: 只是沒人會為了那幾十塊浪費時間而已 03/24 10:48
fragment1000: 噓 03/24 10:53
davidchew: 現在終於知道會買貴是哪些人了== 03/24 11:00
CHENXOX: 有夠詭辯 笑死 遇到只能上法院 03/24 11:39
cblade: 被法院認證就認了,別人就沒事 03/24 11:54
heryi: 就好好提供現在市場上資訊不就好了 03/24 12:31
heryi: 數據說話。不要自行捏造趨勢跟看法 03/24 12:31
mark0204: 法條不熟 怎麼 依法來說? 03/24 21:13
Arashi0731: 斡旋上面不是有關於徵收的項目?屋主本來就有義務告知 03/24 22:52
Arashi0731: ,仲介也不能瞞,這裡不是都高手? 03/24 22:52
KKlin813: 哪來的「義務」 法條沒提你自己腦補 03/25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