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gerychen: 提供該提供的資訊很難理解嗎? 03/24 09:51
→ gerychen: 剩下要賣便宜或要買貴都是買賣方自己的問題 03/24 09:52
噓 aJan5566: 你覺得對就好 案例已經告訴你了,下個被判敗訴的就是你 03/24 09:54
→ gerychen: 這個案例跟你打的內文是兩回事,這是隱匿事實被判敗訴 03/24 09:55
→ thinksilver: 不動產在法律上會比較嚴格好嗎... 03/24 09:56
推 tfct: 法官說的算 不滿意可以上訴 03/24 10:02
→ ReiFan: "大道新城"本來就是20年社區了 房仲拿"附近新建案"價格給 03/24 10:24
→ ReiFan: 買家參考 說這附近有950行情 買家決定出938斡旋 然後越想 03/24 10:26
→ ReiFan: 越不對勁的點是"大道新城"同格局歷史成交價是750 (大概是 03/24 10:28
→ ReiFan: 43.84坪那間 平均單價17.1) 也是有趣... 03/24 10:29
噓 bgflyer: 不熟悉沒關係可以隨便去查一下都可查到仲介應盡的義務 03/24 10:36
噓 bgflyer: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24-2條 03/24 10:46
→ davidchew: 現在就是買賣雙方不合意,買方主張不想買貴,房仲又沒 03/24 10:48
→ davidchew: 有如實透露成交行情,所以提告啊== 03/24 10:48
→ davidchew: 房仲現在本來就有義務要提供行情資訊,不然你去問你認 03/24 10:48
→ davidchew: 識的房仲就知道了,委售契約書上面都會有規範 03/24 10:48
→ davidchew: 現在就是房仲沒有盡到正確資訊告知的規範,所以敗訴 03/24 10:48
→ davidchew: 買貴退差價,你買貴有發票不讓你退,再去申訴廣告不實 03/24 10:48
→ davidchew: 不就好了 03/24 10:48
→ davidchew: 只是沒人會為了那幾十塊浪費時間而已 03/24 10:48
噓 fragment1000: 噓 03/24 10:53
→ davidchew: 現在終於知道會買貴是哪些人了== 03/24 11:00
→ CHENXOX: 有夠詭辯 笑死 遇到只能上法院 03/24 11:39
噓 cblade: 被法院認證就認了,別人就沒事 03/24 11:54
噓 heryi: 就好好提供現在市場上資訊不就好了 03/24 12:31
→ heryi: 數據說話。不要自行捏造趨勢跟看法 03/24 12:31
噓 mark0204: 法條不熟 怎麼 依法來說? 03/24 21:13
→ Arashi0731: 斡旋上面不是有關於徵收的項目?屋主本來就有義務告知 03/24 22:52
→ Arashi0731: ,仲介也不能瞞,這裡不是都高手? 03/24 22:52
噓 KKlin813: 哪來的「義務」 法條沒提你自己腦補 03/25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