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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hite5566 (懷特五六)》之銘言: : 手上有一間房 目前正在坐房地合一的牢 : 再幾個月就出獄了 : 在想說 : 如果我賣的時候 把專任約用賣的賣給房仲可行嗎? : 例如說 2週的專任約 收XX元紅包這樣 : 多多少少補貼一下賣房時要繳的房貸 :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違法的地方 或是 不可行之處 : 小弟房市菜鳥 先謝謝大家給意見 這我在大陸有看過 接專任3~6個月(大陸叫獨家) 雙方協議好底價後 仲介付給屋主 5000~10000 rmb 不過台灣目前好像還沒看到 這類型的操作就是了 我是覺得沒有違法啦 不過這種協議只在出現在上漲市場 因為成交價都是磨出來的 屋主的底價一般來說超出行情 所以如果在持平或者下降市場 正常屋主的底價是成交不了的 等於仲介穩輸 其實我還滿贊成這類制度的 只是台灣人一直很矯情 明明仲介的各種服務都是時間 都能換算成錢 認真的服務換專任大家都能接受 但明講給你錢換專任 就好像很奇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9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81964279.A.05D.html
kusomanfcu: 底價要先訂好 04/20 12:19
kusomanfcu: 其實就和實拿沒兩樣了 04/20 12:19
kusomanfcu: 基本上賣房還是能簽實拿約的快 04/20 12:20
kusomanfcu: 當然買屋也可以 04/20 12:20
ice1015: 對賭協議 04/20 14:41
ice1015: 但我覺得有點懶趴趴懶 04/20 14:41
ice1015: 賣高仲介不接 04/20 14:41
ice1015: 實登打個8折自己賣不只省紅包更省仲介費還秒殺 04/20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