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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持有 物件A,新竹縣,夫為所有權人,自住無貸款 物件B,苗栗縣,妻為所有權人,以妻的名義貸款,夫為保人 現在妻打算購買屏東縣的物件C,怎樣做貸款比較有利? 1.用物件C貸款,但因為妻的收入較低,所以夫作為保人 2.把物件B過戶給夫,改由夫貸款。物件C變成妻的首購,但可能還是要夫作為保人 3.夫用物件A貸款,物件C不貸款。 如果選方案2.要如何辦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79.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82220609.A.933.html
ozaki1986: 已經貸款過還可以當首購?應該不可能吧 04/23 11:46
leoone: 首購條件要雙方名下都沒房產 04/23 12:23
s906615: 用夫貸款,還是一屋的利率 04/23 12:36
duetto: 找代書辦贈與 然後回原貸銀行申請借新還舊 04/23 13:48
yuansquares: 你買先生貸,你做保,結案 04/23 14:32
skywalker75: 物件C夫貸,不找妻貸款銀行,保人應該不影響貸款條件 04/24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