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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房版前輩 房地合一稅的自用住宅重購退稅規則中 請問有對持有2房以上有什麼限制嗎? 舉例如下: 1. 2019年11月購入房屋A,價金1000萬 (持有者遷入戶籍,為自有住宅) 2. 2022年3月購入房屋B,價金1300萬 (房屋底下沒有戶籍登記) 3. 2024年1月售出房產A,假設成交價金為1800萬,繳交房地合一稅800萬*35%=280萬 4. 2024年5月購入房產C,假設成交價金為1900萬 (持有者遷入戶籍,為自用住宅) 請問在持有房產B且為非自用住宅的情況下,購入房產C時 能申請重購退稅,退回2024年2月繳交的280萬嗎? 個人讀相關規則過程中,理解下來是可以申請 但由於沒有什麼買賣房屋經驗,實在很不確定 因此想請教版上各位前輩是否有相關經驗可以說明或分享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9.92.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83538955.A.762.html
h49072002: 可以 05/08 17:50
k3535604: 請問沒設戶籍可以重購退稅嗎? 05/08 21:38
k0939770752: 賣得當下沒設籍就不符合資格阿 05/08 22:18
trestan: 跟B有什麼關係? 05/08 23:13
slothshout: 可。AC換屋設戶籍.注意連續六年.自用住宅規定. 05/09 00:37
tony825011: 可以 賣A買C跟B沒關聯 05/10 01:07
jeon1255: 未達六年可以以屋換屋,但需要高於你賣屋金額,假設你賣 05/10 15:04
jeon1255: 屋1800,新賣的房子是1900是完全沒問題 05/10 15:04
jeon1255: 稅金全退 05/10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