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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小弟與太太結婚共5年,此同居期間兩人都住在太太繼承來的老公寓,由於前年110年小孩出生才開始慢慢找房,小弟於去年111年9月買下新屋並登記小弟為持有者 本文 近期裝修完成準備入住新屋,開始著手處理舊屋的部分,太太名下也只有這一間並不打算出租(顧小孩真的累,沒空管租客),土增稅的重購退稅規定似乎要新屋與舊屋持有者為同一人,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節稅嗎? 謝謝各位指教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Extr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9.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84149402.A.413.html
guesswhen: 你連自己要問什麼都不知道 伸手牌成這樣... 05/15 19:20
kitebear: https://reurl.cc/xldaAb 05/15 20:06
cobrabaton: 先搞清楚要問什麼,再到地方稅跟國稅問 05/15 20:08
ai4m3: 有了!謝謝您提供的網站找到關鍵了「如果賣掉配偶名下房子 05/15 21:16
ai4m3: 後另以本人名義買進新房子,就不能退稅了。」因周遭朋友沒 05/15 21:16
ai4m3: 有類似經驗只有聽說而已,故也不太清楚該如何發問 05/15 21:16
power5698: 一般來說買房時仲介跟代書都會提醒確認 05/15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