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nior020486: 一般另外簽的租約都是在買賣契約簽約之後,立馬簽 05/25 00:09
→ junior020486: 一份租賃合約 05/25 00:09
→ IBIZA: 他應該是怕回租無法檢查屋況 05/25 01:31
推 blackpig: 如果在買賣合約中加註,拉長瑕疵擔保追述期,或許有用 05/25 05:49
推 RXIJDIL: 確實,我當初就是用可以讓賣方回租的條件才買到想要的房 05/25 06:22
→ RXIJDIL: 子跟價格。 回租對換房屋主很省事,多少會讓利一些。 05/25 06:22
→ qqq7840: 瑕疵擔保責任起算從退租日起算就可以了。至於押款不重要 05/25 06:48
→ qqq7840: 。畢竟他跟你租房子也會有押金給你吧 05/25 06:48
→ NTU303150195: 遇到硬坳兩個月搬家的qq 05/25 10:37
→ NTU303150195: 少收四萬塊 05/25 10:37
→ NTU303150195: 現在賣方看到房價應該悔青了ㄏㄏ 05/25 10:38
推 c90195h: 回租就是吃買方豆腐,賣方不願讓利的話千萬不要同意售後 05/25 15:11
→ c90195h: 回租。 05/25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