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orsu (欸)》之銘言: : 如題 : 我已成家與配偶住在外縣市 : 哥哥45y未婚現在與父母同住 : 他已長年未與同住屋簷下的父母正常說話 : 甚至與父母親產生多次言語或肢體衝突 : 曾經我與舅舅想請律師幫忙 : 以民法1128條 : 未扶養親屬為由,將不孝哥哥逐出家門 : 甚至是錄音錄影將哥哥的惡行惡狀告上法院 : 但偏偏父母親不願意也捨不得如此 這不是用未扶養親屬 錄影肢體衝突後 直接用家暴防治法申請保護令 更狠一點用傷害尊親屬罪 不過一般父母都不肯 所以沒輒 : 過去母親曾想過賣房 : 但哥哥把房門鎖住不給房仲帶看屋… : 也就繼續吞忍哥哥的不孝行為與言語暴力 : 還因此罹患憂鬱症…… : 想請問 : 關於很現實面的 : 面對這樣的親人 : 父母百年以後房產 : 該怎麼處理較妥當呢? : 立遺囑?生前過戶? 一定要生前過戶 立遺囑會碰上特留分問題 很麻煩, : 目前有想到一招是辦以房養老 : 未來讓銀行直接強制處理房產 銀行才不會碰這種爭議物件 他看到你無法清空點交 直接就 pass 這個案件了 : 請問版友有無什麼專業建議呢? 你先租間房子,把父母遷走 接下來有兩種做法 比較簡單的就是找一個 有處理類似問題經驗的房地產老手 直接把房子折價賣給對方 後續交給對方處理 就是一個不點交法拍屋的概念 你如果心疼錢 那就是做好金流你把房子買下 換成你自己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71.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88958272.A.F2D.html
enixsquare: 推!清楚明白 07/10 11:18
sorsu: 謝謝您的建議! 07/10 11:21
NTU303150195: Eric不可以動手哦!! 07/10 11:24
KrisNYC: ...推 07/10 11:45
qqphor: 花錢請人處理比較省事 07/10 11:49
abyssa1: 變價分割就是大哥也有一份錢 還好吧 07/10 12:05
abyssa1: 生前處理,他一毛都沒有的話之後可能又來找麻煩 07/10 12:05
daipon: 自己處理比較難,丟給有手段的處理比較有效率 07/10 12:11
i386: 生前過戶處理才能讓哥什麼都拿不到 07/10 12:49
fisher6879: 推 07/10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