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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iffey168》之銘言: : 朋友的父親,老家參與都更後分到幾間房,卻出意外昏迷不醒。 昏迷不醒的情況下要賣房子 需要法院判決因為名下無現金可支付醫療費 才可以進行處分財產 如果又無行為能力 又要申請監護宣告 至少半年跑不掉 : 朋友現在想把其中一間賣掉,來支付父親的醫藥費。 : 由於房子才交屋一年,請問一下他如果現在賣的話,假設成交價是1000萬,他只持有1年 : ,這樣會被課房地合一稅45%,也就是450萬嗎?謝謝! 看當初舊房子取得時間 如果是很早期取得 那麼會適用於10年以上的15%房地合一稅 不是適用於合建分戶後的5年內20%優惠稅率 那又因為你土地是舊制 房子是新制 土地土增稅已經課徵完畢 只針對建物的部分課徵房地合一稅 所以你賣掉的時候 (總價-成本)x房地比x適用稅率 基本上課稅會非常之少 甚至建商開的發票讓你的成本很高 還不用課稅都有可能 以上給你參考 針對地主戶鑽研稅制多年的小仲仲給予一些回饋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07.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1255309.A.2C3.html ※ 編輯: h49072002 (36.228.207.83 臺灣), 08/06/2023 0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