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1ower: 能公寓當然公寓 變成稀有品 09/08 19:42
→ KrisNYC: 65x40=2600 120x60=7200 誰會選公寓 09/08 19:46
推 junior020486: 正常人會選都更吧 09/08 19:46
→ junior020486: 當然是大樓 09/08 19:47
推 SouthEast62: 你觀念有問題!!不管是公寓還是大樓,地主該留的 09/08 19:49
→ SouthEast62: 持分永遠是一樣高的,如果改建後戶數多一倍,你就 09/08 19:49
→ SouthEast62: 是分回兩戶每戶持份是原本一半,所以根本沒差。有 09/08 19:49
→ SouthEast62: 差別的是一般都更時,因爲地主沒出建造成本,所以 09/08 19:49
→ SouthEast62: 得金額讓有些土地持份去抵建造費用,這個費用無論 09/08 19:49
→ SouthEast62: 你是改建為公寓還是大樓都是一樣照算的。 09/08 19:49
不對吧
那改建成大樓
地主持份照舊
其他層住戶就變只有地上權沒有土地?
建商不可能這樣簽吧?
※ 編輯: medama (112.78.77.15 臺灣), 09/08/2023 19:50:10
推 eric112: 五樓電梯公寓 09/08 19:49
推 sandyfanss: 都更要有共同負擔吧,重建就不知道了 09/08 19:50
→ H2: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09/08 19:51
→ H2: 這個案子,原本屋主可以要求基泰恢復原本五樓公寓,基泰什麼 09/08 19:52
→ H2: 都不可以要 09/08 19:52
推 F93935: 蓋不回去了 法規都不一樣了 09/08 19:52
→ H2: 但是基泰一定不從的。然後開始打官司 09/08 19:52
推 KrisNYC: 那個應該是以前拿來談的 現在搞砸了條件會變好一點 09/08 19:52
→ KrisNYC: 我覺得會權狀1換1.3以上 09/08 19:52
→ KrisNYC: 但基泰還是會賺 他5xx坪的基地能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09/08 19:53
→ F93935: 都已經變危樓了怎麼補強 09/08 19:53
→ H2: 看內文還要跟市政府協商獎勵條件,感覺是今天出來的 09/08 19:53
→ KrisNYC: 不可能蓋回去 打蓋回去官司的絕對是白癡 到時候變成25% 09/08 19:54
→ H2: 基泰還要處理基泰大直的已購戶賠償條件 09/08 19:54
→ KrisNYC: 少數不同意戶 人開開心心住飯點等新房子 打官司的你的標 09/08 19:54
→ H2: 新的基地,肯定設計跟房型都不一樣了 09/08 19:54
→ KrisNYC: 的只剩賠償金 多半是連500萬都很難還要搞非常久 09/08 19:55
推 johnny378194: 五樓電梯公寓 土地一坪都不給建商XD 09/08 19:55
→ KrisNYC: 因為基泰可以把責任甩給營造和工程保險公司 真的會搞死 09/08 19:55
→ H2: 然後用原價買回,已購戶絕對沒麼容易點頭 09/08 19:55
→ KrisNYC: 一般小老百姓 別傻了 09/08 19:55
→ wiston1419: 傻了喔 你這麼愛土地 就把改建大樓的賣掉 能買你原來 09/08 19:55
→ wiston1419: 土地的兩倍 09/08 19:55
→ KrisNYC: 就會有2種案子吧 一種是同時蓋基泰大直1+2 基地整合 09/08 19:56
→ KrisNYC: 但舊案不變 新案重新畫 這種最容易 但坪效最差 09/08 19:56
→ SouthEast62: 樓主你的觀念有問題,如果一個自辦都更案,地主戶 09/08 19:57
→ SouthEast62: 就是實施者,改建完之後所有的單位都由原地主分回 09/08 19:57
→ SouthEast62: ,請問這棟建築裡哪來的「其他屋主」?跟建商協議 09/08 19:57
→ SouthEast62: 合建或權變,是因為地主戶拿地跟建商抵工程費用, 09/08 19:57
→ SouthEast62: 建商把房子賣給其他新屋主,才會有其他屋主的存在 09/08 19:57
→ SouthEast62: 因而稀釋原地主的持分,這樣聽得懂嗎? 09/08 19:57
→ H2: 我要是原本基泰大直已購戶,乾脆同意整合,新基地的建物會更 09/08 19:57
→ H2: 值錢 09/08 19:57
→ KrisNYC: 整合後蓋一棟新的可以規格好非常多 但舊案要重選戶 09/08 19:57
→ KrisNYC: 我也會同意整合 但這社會上什麼人都有 這比較難講 09/08 19:57
噓 deepdish: 我們看起來像住戶嗎 09/08 19:58
→ KrisNYC: 錢夠的話就會拿天災條款出來說已購戶願意可以優惠價換購 09/08 19:58
→ KrisNYC: 不願意的話就是給你10萬紅包 用天災人禍條款退訂 09/08 19:59
→ KrisNYC: 其實應該都操作得過 看基泰老董怎麼想 09/08 19:59
推 gk1329: 但此例一開以後挖倒意外會非常多 哈哈 09/08 20:01
推 linleex: 這是整合的好時機 雙贏 09/08 20:06
→ borriss: 前提是這次有提早撤 一樓住家非店面(喂 09/08 20:08
→ testPtt: 已購戶只有重購這條路吧 原案只能解約了 09/08 20:26
推 sandyfanss: 屆時又可以獵巫說地主貪心了,科科 09/08 20:49
→ bnn: 鑑定要是不是天災還能拿天災條款嗎 09/08 21:51
推 metam: 按現在的工法規定,一定比公寓小,不過重劃過,每坪價格繼 09/08 22:44
→ metam: 續噴 09/08 22:44
噓 dalyadam: medama現在也要洗風向說"房屋倒了更賺" 嗎? 09/08 22:53
→ dalyadam: 跟八卦版洗的風向很像喔 09/08 22:53
推 nhsh: 政府如果又給獎勵 以後一定會有一堆土遁發生 09/08 23:12
推 KrisNYC: 不是房倒了更賺 是本來督更就會賺錢 只是原本整合不起來 09/08 23:20
→ KrisNYC: 至於為什麼本來整合不起來 問題就很複雜了 09/08 23:20
推 sunbreak0723: 現在不可能讓你蓋公寓回去吧 09/08 23:27
→ ataky: 原公寓屋主要求把公寓蓋回去有什麼不可以的 09/08 23:53
推 kusomanfcu: 政府不讓你蓋回去 09/08 23:54
→ kusomanfcu: 再來蓋回去你要貼屋齡價差 09/08 23:54
→ SouthEast62: 很簡單,新的建築法規蓋不出以前那種舊公寓,光最 09/09 00:06
→ SouthEast62: 基本的建蔽率上限就不同了 09/09 00:06
推 una283: 已購戶有什麼理由要求賠償 除非房子變更設計延期 09/09 08:59
→ una283: 意向書簽完是要拿去跟市政府施壓開放容積率吧 09/09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