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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crossB (NonStop!是一問一答)》之銘言: : 小弟在2019年底買了一間預售屋 : A(500萬),因為建商土地與鄰居有糾紛,拖到2023.12月才能交屋。 : 在2022時怕A有爛尾屋的問題買了預售屋B(1000萬)預計2024.03要交屋。之後要賣出A(先買後賣) : 問題來了,A屋遷戶籍並真的自住到B屋交屋拿權狀只有3-4個月。 : 這樣有符合重購退稅嗎? A先交屋 這時候 戶籍要先放進去A 接著B才交屋 這時候不要急著把戶籍更動 等過了一陣子之後再賣A的時候就完成了重購退稅的條件 1.有戶籍 2.先買後賣 3.有自住事實 : 若是B交屋後先放著,A屋住一年賣出再遷戶籍到B是比較保險嗎? : 感謝大大們解惑 沒有限定要多久,但確實一年比較看起來像是有自住的事實狀態 因為現在國稅局查的很嚴格,什麼進出紀錄阿,家具進出紀錄阿blabla的 祝,成功退稅 -----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常見問題【丸在房地產&稅務相關補帖】 https://waninhouse.tw/tax/house-and-land-transactions-income-ta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4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9885680.A.D63.html ※ 編輯: h49072002 (36.228.241.40 臺灣), 11/13/2023 22:28:21
VcrossB: 非常感謝您的說明 11/14 00:18
ShiuanRefuel: 重購退稅沒有一定要先買後賣 11/14 08:42
h49072002: 我知道啊 但他確實完成了先買後賣的部分 也可以先賣後 11/14 09:33
h49072002: 買 11/14 09:33
h49072002: 但主要是要闡述一買一賣在兩年內 11/14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