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phin332: 我們這邊說合不合理 對你也沒有幫助.12/03 13:57
推 yo4126: 蠻盡責.很不錯的管理員.怕出事12/03 14:01
推 kevinjl: 不爽就不要登記,他能怎樣?如果有這種社區公約也違反隱12/03 14:10
→ kevinjl: 私,又不是疫情期間12/03 14:10
→ justin7587: 合理阿12/03 14:37
→ justin7587: 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嗎?12/03 14:37
推 bjqs0827: 不登記會怎樣嗎?報警?罰錢?12/03 14:45
推 MattisZheng: 不合理,去申請大法官釋憲12/03 14:49
推 nata12: 我開車載親友從地下室進去要不要跟保全報備 白癡12/03 14:51
推 fo11ow: 如果其他人不用,只有你要:不合理。如果大家都這樣,你可12/03 14:51
→ fo11ow: 以在區權會上提出異議。當然你也可以不遵守,那就端看你覺12/03 14:51
→ fo11ow: 得簽個名簡單,還是跟管委會宣戰簡單。12/03 14:51
推 chanel1259: 管理員想認識你朋友,請留下電話12/03 15:18
推 realmd: 外送茶不方便登記 ?12/03 15:43
你叫外送茶都直接登記嗎?還是你常叫都認識了所以不用登記?
※ 編輯: yoyo888 (111.82.205.5 臺灣), 12/03/2023 15:53:54
推 lalalila3657: 合理欸 去過朋友家的都是這樣12/03 17:11
→ ganninian: 你希望鄰居可以隨便帶訪客進進出出嗎12/03 17:18
推 marunouchi: 你資料亂寫管理員也不知道12/03 19:23
→ Xylazine: 有寫總比放任好,花不了多少時間的12/03 19:44
了解,謝謝
※ 編輯: yoyo888 (111.82.205.5 臺灣), 12/03/2023 19:49:06
→ sbshiu: 合理啊,留個紀錄,出事才找得到人負責,至少知道是那一戶 12/03 20:14
→ sbshiu: 。 12/03 20:14
推 ChikanDesu: 比較貴的社區會這樣吧 12/03 20:19
不貴喔,4房加車位不用1仟萬
※ 編輯: yoyo888 (111.82.205.5 臺灣), 12/03/2023 20:23:14
推 Goog1e: 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 管理本來就是維持社區品質的手段 12/03 20:23
→ Goog1e: 什麼樣的管理方式都有 只要社區裡大多數人覺得OK就OK 12/03 20:23
→ Goog1e: 所以你應該先問鄰居們是不是都認同 大家都同意管委會這樣 12/03 20:23
→ Goog1e: 的規定那也只能摸摸鼻子照著做 集合住宅就是這樣 12/03 20:23
推 shuo1010: 有時候留資料也是避免少數鄰居找毛病 12/03 21:57
推 eldis: 會增新規定一定出過什麼事吧 12/03 23:00
→ marskam723: 個人是覺得合理 12/03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