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veme118: 毀約的賠償小於45%的話 賭6年後XDD 12/22 12:14
推 D8716770: 是賺的差價45%,不要搞錯了。 12/22 12:17
→ largesperm: 對啊 (賣價-買價)*45% 也很多 12/22 12:19
→ largesperm: 不過我突然想到 政府哪知道你後來去哪 換完當下 12/22 12:20
→ largesperm: 只要有登記戶籍就可以? 12/22 12:20
→ largesperm: 重點是不是只要舊屋有居住事實就可以 12/22 12:22
推 ce0336ce: 出國太久就除戶了 12/22 12:22
→ largesperm: 請問新房子會追蹤這麼久嗎?一年會回國兩次的話,這 12/22 12:25
→ largesperm: 樣還會被除戶籍嗎? 12/22 12:25
推 una283: 應該是出國超過兩年才會被除戶 12/22 12:29
推 una283: 但要注意所得稅申報居住者需合計待滿31天少於需提出其他 12/22 12:33
推 kakashi45232: 提出非自願因素 再賣掉是不是可以變課20%稅呀 12/22 13:27
→ largesperm: 自行換工作 非外派 12/22 13:32
推 bustinjieber: 我覺得最大的風險是租客報稅 12/22 14:36
→ bustinjieber: 舊屋‘’有無居住事實‘’比較會被查, 12/22 14:39
→ bustinjieber: 因為重購退稅會綁五年不能買賣, 12/22 14:39
→ bustinjieber: 不要被報租賃反而比較重要。 12/22 14:39
→ una283: 租給認識的人願意幫忙的可能比較保險 12/22 14:47
推 hololive45P: 新屋現在也會查居住事實跟水電單,之前有人被查到問 12/22 15:36
→ hololive45P: 社區管委會發現沒居住事實,退稅被追討,現在是不太 12/22 15:36
→ hololive45P: 好閃就是,出租更不可能,太好查了;不然就是新屋掛 12/22 15:36
→ hololive45P: 戶籍,休假回台灣就在新屋休息,理論上說得過也不算 12/22 15:36
→ hololive45P: 逃稅...,但重購退稅2年內要處理掉就是 12/22 15:36
→ largesperm: 看來不能出租了 45% 還是比房租香 12/22 16:02
→ largesperm: 有打去國稅局 他說沒搞過出國的 要問同事 會再回電 12/22 16:03
→ largesperm: 不過也的確有講 最好在台有戶籍超過 31 天 12/22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