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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版務公約 原 1-1-3 預設分類使用標準 [買//]:有購買不動產需求者,請依預設格式填寫發表,     一人一天限發表三篇 更 1-1-3 預設分類使用標準 [買//]:有購買不動產需求者,請依預設格式填寫發表,     一人七日內限發表一篇,仲介未填經紀業資訊水 桶14日 為提升相關從業人員服務品質與效率 即日起開放仲介發表買屋文代客尋屋 一個帳號七日內限發表一篇 已經修改文章分類範本 請依照相關格式發文 Q:七日內超PO會被桶嗎? A:不會,但是我看到就刪掉不另行通知 Q:尋屋文底下如果有很多人+1,有案件的話可以蒐集這些買方嗎? A:可以 Q:仲介沒放經紀業資料會被桶嗎? A:會,14D 以上,有問題請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59.180.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2594995.A.526.html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09/2024 00:52:23
childeviler2: 現在買氣爆棚了04/09 01:01
x156w423: 庫存歷史新低, 仲介困擾無房可賣04/09 11:42
NinePi: 就說房仲來這裡就是營業板了04/09 15:51
tenkaakido: Ptt讓房仲這樣玩對嗎?討論板讓仲介當開發平台玩04/09 19:32
仲介對這個版有貢獻,敢問您有???
mark0204: "板規逐條討論","每月檢討一次板規","一切照舊"04/09 21:12
mark0204: 政見不兌現,違反政見,還是選上啊,不然你要怎樣?04/09 21:12
mark0204: 我建議加板規:板主不得曾受刑事有罪判決04/09 21:16
mark0204: 違反者每任一日板主即處罰新台幣1千元(可捐公益單位)04/09 21:17
這個提案置底七天沒有反對意見,等到施行了以後才有意見,這其實也沒超出原本預期 逐條討論、檢討版規,其實可以看看置底檢舉文的標題,希望大家善用 ※ 編輯: lohateve (101.139.251.174 臺灣), 04/09/2024 22:01:01
mark0204: 板主另立新規不用照逐條發文+推>噓+投票通過喔? 04/09 22:19
mark0204: 我建議的板主不得曾受刑事有罪判決怎不討論呢? 04/09 22:19
mark0204: 反正繼續裝傻裝瞎擺爛,沒人提罷免有就這樣了啊,哈~~~ 04/09 22:21
mark0204: "板規逐條討論","每月檢討一次板規"是要求網友啊,哈~~~ 04/09 22:22
這個提案置底七天沒有反對意見,等到施行了以後才有意見,這其實也沒超出原本預期 逐條討論、檢討版規,其實可以看看置底檢舉文的標題,希望大家善用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09/2024 23:02:35
mark0204: 之前我反對 無論有無違規,分身帳號推文發文,水桶5000日 04/09 23:32
mark0204: 結果有用照逐條發文+推>噓+投票通過喔? 04/09 23:32
你的提案在哪?? 跑到戶政吵著要離婚結果發現根本還沒結婚??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09/2024 23:36:25
mark0204: 分身帳號曾造成版友資產損失,所以要禁所有分身,那刑事前 04/09 23:35
mark0204: 科呢? 04/09 23:35
我跟警察吵架妨礙公務怎麼了嗎?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09/2024 23:38:08
mark0204: 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參拾日 04/09 23:39
mark0204: 裁判案由:妨害公務 04/09 23:40
對啊,那天還是愚人節呢 被朋友衝康 所以怎麼了嗎? 你的提案到底在哪?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09/2024 23:41:42
mark0204: 以「X你娘」、「菜逼巴」、「看三小」等語辱罵 04/09 23:42
mark0204: 所以之前你說的"笑點在哪"啊? 04/09 23:42
你一直之前之前的,說真的我對你真的沒什麼印象耶 我也懶得因為有人裝熟爬文 不過笑點大概是愚人節的衝康過程 當下很生氣 現在回想起來蠻好笑的 抱歉我笑點低 所以我看你這樣也覺得蠻好笑的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09/2024 23:45:52
mark0204: 分身造成民事財產損失很嚴重,刑事有前科當板主沒差...zz 04/09 23:43
lohateve: anyway歡迎提案,good luck 04/09 23:46
mark0204: #1bMrtdfW 在這篇置底上兩篇的另一篇置底文,真的很好笑~ 04/09 23:47
原來這麼近 真的是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mark0204: 1/21~4/1都未處理板務,政見當放屁,真的蠻好笑的~~~ 04/09 23:48
失職,真抱歉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09/2024 23:52:38
mark0204: 分身帳號曾造成版友資產損失,所以怎麼了嗎?要胡扯我也會 04/09 23:52
mark0204: 歡迎你各位提案,要不要刁難由我決定,不爽就罷免啊~~~ 04/09 23:53
lohateve: 總之,快提案吧 04/09 23:53
mark0204: ptt是小事,藉此勸身邊親友別碰某些仲介,那才有價值啊~~~ 04/09 23:54
mark0204: 對於提案視而不見,要當板皇其他人也不能怎樣啊 04/09 23:56
mark0204: "每個人對自己說的話負責","失職,真抱歉",超讚!!! 04/09 23:59
不敢提案說一堆都是屁,你可能也害怕沒人挺你所以不敢提 害怕是好事,代表你還是清醒的 所以你可以在這邊宣洩一下不用謝了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11/2024 10:52:39
mark0204: 不敢實現政見更是只能一堆屁啊 04/11 20:12
mark0204: 別怕,類似你這種嘴砲+刑事前科犯照樣有人會挺的啦~~~ 04/11 20:13
mark0204: 版皇不用逐條發文+推>噓+投票通過,還期待啥清醒? 04/11 20:15
mark0204: 版皇自己提案只要提案置底七天沒有反對意見即可勒,哈~~~ 04/11 20:17
你指的是我嗎? 是答是 不是答不是 我只有這個問題 你也只有這兩個答案之一 其他部分請自便 不打擾宣洩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11/2024 20:25:12
mark0204: 你的提案是不是不用逐條發文+推>噓+投票通過?你答了嗎?04/11 20:41
mark0204: 至於你要怎麼宣洩,我是一點都沒興趣...zzz...04/11 20:42
mark0204: 連宣洩到辱罵警察卻還想凹吵架,這自便到好笑了啊~~~04/11 20:46
好啦你一直提這個,來勸世一下 回頭看真的是蠻好笑的 http://i.imgur.com/ZJ4t9zk.jpg 幾個重點 1.愚人節的清晨請保持警覺,隨時準備被好友惡整 2.不要只帶手機穿睡衣就上計程車 3.手機睡前記得充電 4.不要譙警察 不然就是被銬著24小時載來載去 然後只被問三個問題 “今天是假日你是否同意檢察官代理書記” “你是否同意夜間開庭” “你是否如筆錄所述辱罵員警” 然後回答三個是,罰金30000塊 還要一直接受朋友道歉請吃飯吃到肚子爆掉 2017是我碰過最瞎的愚人節 感覺別人的愚人節都比較好玩 慎之戒之
nisi0773: 整個版被仲介當成私人工具了04/11 21:49
別這麼說,留個1%給我用就夠了 其他“整個版”的99%您慢用 ※ 編輯: lohateve (101.138.141.168 臺灣), 04/11/2024 22:34:10
mark0204: 你的提案是不是不用逐條發文+推>噓+投票通過?你答了嗎? 04/11 22:41
說的對,應該的 來吧,我們一起來提案
mark0204: 分身造成民事損失很嚴重所以要禁,有刑事前科當板主沒差 04/11 22:43
我是沒差,看是要良民證還甚麼的,歡迎提案
mark0204: 而且還不是每個被罰的分身都有造成財產損失喔,哈~~~ 04/11 22:44
可以參考一下前幾天那篇信義房屋來函的分身事件 看看有沒有影響 當然,有意見也歡迎提案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11/2024 23:10:55
cartierr: 想詢問版主,仲介代po這部分,代客po租屋需求也包含在這 04/12 11:48
cartierr: 條規定內嗎?現行版規沒看到相關的規定 04/12 11:48
supa64: 租屋其實有租屋版.......04/12 12:08
cartierr: 好的 了解 謝謝04/12 12:28
mark0204: 你擔任版主以來修改的案子都重新逐條發文+推>噓+投票吧04/12 21:29
mark0204: 唬爛"沒差",明明修改了無違規分身水桶5000日,真會說謊04/12 21:30
mark0204: 我寫每個被罰的分身都有造成財產損失,是還要裝瞎喔?04/12 21:30
mark0204: 分身沒造成民事損失就不用水桶嗎?條文怎不加入這限制?04/12 21:34
mark0204: 有的分身造成民事財產損失很嚴重,刑事有前科當板主沒差04/12 21:35
mark0204: 連"一起來"都可以自有解釋:你去做我免做,好好笑啦~~~04/12 21:45
你的邏輯真的好難懂,我資質駑鈍 ※ 編輯: lohateve (101.138.112.103 臺灣), 04/12/2024 23:01:09
mark0204: 你擔任版主以來修改的案子都重新逐條發文+推>噓+投票吧04/12 23:23
mark0204: 裝傻裝瞎逃避關鍵問題,這不叫"資質駑鈍",這叫本性壞!04/12 23:24
hsw5401: 感覺這個版變成仲介版主拿來做生意使用是不是有自肥嫌疑04/12 23:25
hsw5401: PTT是公益網站不能這樣拿來營利吧是可以進行檢舉04/12 23:25
mark0204: 沒辦法,那就是投票結果04/12 23:25
hsw5401: 擅自修改版規完全針對此仲介版主自身利益考量04/12 23:25
hsw5401: 等於是利用房屋版幫他找買方賣方依照他需要修改成他個版04/12 23:26
hsw5401: 利用公家資源PTT進行此仲介版主自己私人營利這樣違法吧04/12 23:27
hsw5401: 應該可以進行檢舉或是報警檢舉04/12 23:27
hsw5401: 但是利用公家資源擅改板規對自己進行營利是可以去檢舉告04/12 23:27
hsw5401: 不希望home版變成此仲介的個人營利自肥版04/12 23:28
hsw5401: 擅自修改版規替自己營利此版主極度不適任04/12 23:28
mark0204: 如果真告的成,我是會去告啦,只是哪條法規還不知道...04/12 23:29
兩位小公主,趕快動起來去提案吧 沒有什麼沒辦法的,辦法一堆 我也不斷的放出辦法和權限了 該不會連提案都要我來幫你們提吧? ※ 編輯: lohateve (101.138.112.103 臺灣), 04/13/2024 01:01:39
hsw5401: 這種公然濫用公家資源自肥自己的版主直接去跟站方檢舉即 04/13 08:40
hsw5401: 可 讓他下台吧。他要當版主只是為了要讓他有業績來源而已 04/13 08:40
hsw5401: 直接跟站方檢舉不適任以及違法 04/13 08:40
mark0204: "放出辦法和權限了",一副皇恩浩蕩的樣子,好好笑~~~ 04/13 20:59
mark0204: 改成不用強制貼實價登錄,有經過推>噓+投票嗎? 04/13 21:09
hsw5401: 他把房屋版弄成他永義房屋的個人店版 04/14 18:15
mark0204: "板規逐條討論、簡易化、每月檢討一次板規" 04/14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