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ir2007: 你就買下來吧 認真04/16 17:18
推 JOHNNYROSSO: 你可以告他,但已經持續那麼多年的狀況,過往的案例04/16 17:19
→ JOHNNYROSSO: 都沒告成過04/16 17:19
推 amousee: 人家當時買五樓價格也比較高阿04/16 17:21
推 kutkin: 這個已經是歷史共業04/16 17:22
→ kutkin: 往好處想 這樣漏水算他的04/16 17:23
推 Swave: 加蓋的時候就要吵了吧04/16 17:26
推 zaqimon: 頂加本來就是這樣賣啊 不然咧04/16 17:27
不然再加蓋兩層再賣不是更好賣嗎?
推 diablojonn: 你可以檢舉看看04/16 17:28
→ zaqimon: 一樓也是前後防火巷加蓋 不然就是路邊停車位一樓的04/16 17:28
是 一樓也是 但我們這棟一樓沒要賣 所以暫時不討論一樓
推 NTU303150195: 漏水你有出錢ㄇ04/16 17:29
那我家漏水頂加要出錢嗎? 說不定是頂加太重呀!
推 MiniArse: 你會被仲仲噓04/16 17:30
怕熱就不會進廚房
我不信這邊是房仲在管板
→ NTU303150195: 我跟你說個更氣的04/16 17:31
→ NTU303150195: 他多蓋一層,你低樓層的承重就是++04/16 17:31
→ NTU303150195: 裂更快04/16 17:31
推 zaqimon: 看過最厲害的公寓是三四五樓間地板打通客廳挑高水晶吊燈04/16 17:31
→ NTU303150195: 然後有機會都更,一樓跟頂加五樓通常不願意,他白04/16 17:32
的確 五年前有討論過這個問題
建商就被頂樓跟一樓打槍
→ NTU303150195: 拿一間出租幹嘛跟你都更04/16 17:32
→ NTU303150195: 反正垮掉也是二樓變一樓 04/16 17:32
→ zaqimon: 都更一樓跟頂加不是可以分比較多嗎!? 04/16 17:32
→ zaqimon: 尤其如果一樓是店面 04/16 17:32
推 sandyfanss: 我記得有些判決引民767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8條是 04/16 17:33
感謝這位前輩
我就是想要看到類似這種的案例回應
我再去查查謝謝你
→ sandyfanss: 有贏的,如果沒有分管契約有可能有機會,說歷史共業04/16 17:33
→ sandyfanss: 好像有點怪?04/16 17:33
→ NTU303150195: 他蓋的時候你家也沒出錢就是了 04/16 17:33
老大 你這樣講怪怪的
那我現在出錢去外面找個空地蓋個房子我可以說這邊是我的嗎?
推 NTU303150195: 你要怕的是新買家把他弄成改套,租一堆亂七八糟的04/16 17:35
→ NTU303150195: 人04/16 17:35
其實30多年來這段時間五樓六樓的租客就常常是亂七八糟的
有吸毒的 有酒店的 我還懷疑曾經遇過跑路的
推 panzerbug: 不是違建,是加倍屋;不是凶宅,是故事宅 04/16 17:41
推 NTU303150195: 你爸媽住那邊,房東不住那邊,敵暗你明04/16 17:49
推 dyx0629: 準總統再哭一次,你可以原諒他違建嗎04/16 17:52
→ lohateve: 其實看起來問題是出在鄰居們長時間的妥協,就連現在長輩04/16 17:56
→ lohateve: 都沒意見,還叫你也不要出意見,如果一開始就反對五樓這04/16 17:56
→ lohateve: 樣這樣做根本都不會有這些問題 04/16 17:56
蓋的時候是有其他住戶抗議的
聽說當年屋主就硬蓋 當年也沒法規能處理
噓 inshu: 看就知道是沒出過社會的乳蛇憤青04/16 17:58
喜歡看到你這樣的噓文 代表問到痛點 嘻嘻
※ 編輯: airva (219.70.210.219 臺灣), 04/16/2024 18:01:49
推 CGF16469: 住4樓,樓上頂加出租被我搞到要賣房,呵呵呵04/16 18:05
推 freekid: 你跟樓上用同一水平吵 那真正知道怎麼處理的人就不會想04/16 18:05
有道理
不過我的態度是跟我們國防態度一樣
不引戰 但也不畏戰
看到某些中二噓文就忍不住想嗆他哈哈
→ freekid: 回你了04/16 18:05
→ IBIZA: 了解一下 默示分管04/16 18:09
好的 我會的
感謝理性回答
這兩天接受太多這方面類似資訊
我需要慢慢消化
推 xra686: 台灣政府以前就是懲罰守法的人啊04/16 18:09
→ diablojonn: 網路查到的是這樣04/16 18:09
→ IBIZA: 懲罰守法的人(X) 早期根本沒有違建規定04/16 18:15
→ IBIZA: 台北市的違建認定標準民國77年8月1日才制定04/16 18:21
→ IBIZA: 之前是沒有的04/16 18:21
是啊
就是因為之前沒有法規
現在只能拍照列管
所以這部分現在變成原始社會般
先占先贏的感覺
其實五樓不賣 我也不會想要在乎這件事情
看到房屋價位跟DM
才有一種被別人吃豆腐的感覺
※ 編輯: airva (219.70.210.219 臺灣), 04/16/2024 18:26:32
→ IBIZA: 民國60年建築法, 適用區域為實施都市計畫地區 04/16 18:22
→ IBIZA: 各地區納入都市計畫 實施建築管制的時間不同 04/16 18:29
→ IBIZA: 已台北市來講 舊市區是民國34年10月25日 04/16 18:29
→ IBIZA: 景美、木柵是民國54年4月28日04/16 18:29
→ IBIZA: 南港、內湖是民國58年8月22日04/16 18:30
→ IBIZA: 士林、北投是民國59年7月4日04/16 18:30
→ IBIZA: 新北的話 板橋是民國62年12月3日04/16 18:31
→ IBIZA: 在實施建築管制前就存在的房子 基本上都合法 看有沒有補登 04/16 18:33
→ IBIZA: 實施建築管制之後 又分成 建蔽管制 跟 容積管制 04/16 18:34
→ IBIZA: 台北市實施容積管制時間從民國72年到82年 04/16 18:34
→ IBIZA: 各區逐步開始實施 04/16 18:34
→ IBIZA: 在未實施容積管制前的頂樓違建, 有可能是法的 04/16 18:35
→ IBIZA: 在未實施容積管制前的頂樓違建, 有可能是合法的04/16 18:35
→ IBIZA: 早期違建問題沒有那麼簡單 建築法規是後來才制定得更周嚴04/16 18:36
推 bob1211: 擋人財路,如殺人父母,感覺你一身菜味,想體驗看看社會04/16 18:37
→ bob1211: 險惡嗎?04/16 18:37
好呀!
想必你一定出社會很久了吧!
能給我這個菜雞一些殺人父母的方法嗎?
推 ChikanDesu: 為什麼一樓沒賣你就不討論 誰佔用有差嗎04/16 18:52
你要討論也可以啊你先發表一下你的高見如何
推 sandyfanss: I大我的意思是不從違建切入,從侵占共有物切入呢?04/16 18:52
推 allmighty: 法律原則大多採不溯及既往,要告發要負舉證責任,最後 04/16 18:57
→ allmighty: 就看法院怎麼判 04/16 18:57
的確
所以想問問看有沒有買家和賣家遇過類似的事情
或者是房仲業務有沒有遇過類似的事情
但某些人好激動都偏離主題了
→ andy978: 頂加出租你可以告他吐出租金 04/16 19:06
推 sandyfanss: 高院109年度上易字第708號判決請卓參,同為頂樓平台 04/16 19:11
推 sandyfanss: 還有新北地院 108 年度訴字第 2385 號判決 04/16 19:15
感恩感恩 我就是想看看這種相關資料
推 aborwang: 跟你有相同疑問+1。小時後住公寓頂樓是共用的,每邊4個 04/16 19:17
→ aborwang: 樓住戶還有默契的東西各佔一角 04/16 19:17
推 hollande: 直接跟掛布條 讓買方知道鄰居不好搞== 04/16 19:24
跟我想的差不多
我現在是想在樓梯間貼案例判決書
推 wcptt: 要從消防法規下手04/16 19:32
咦!!!
新的走向
前輩請賜教
方便再說的詳細點嗎!?
推 sernidle: 在這裏仲仲只在乎錢不在乎有沒有違法04/16 19:44
噓 Lenon4561: 講的你有幫忙負責頂樓維護一樣 04/16 19:45
我來跟你解說一下
當年的風氣
公寓的頂樓其實是比較沒有人想買的
那麼建商為了想要好賣
加上能賣貴一點
於是洗腦的消費者
買房要買頂樓
因為加蓋就是你的
在當年沒有法規限制的情況下
於是產生了這個風氣
進而沿用到現在
但是時代已經不同了
現在的法規也已經更改了
就好像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然後不斷的將他合理化
推文中有人提到
曾經有過案例
法院判決這樣是不對的
我的文章也很清楚提到
想要用合法的反制方法
如果今天這件事情 這樣買賣真的是對的
也有法條規定頂樓維護要各住戶平均分攤
那ok呀!
我不會多說什麼啊
但你的意思就是
因為我沒有出錢維護頂樓
所以頂樓加蓋是頂樓的
你的理論是這樣子沒錯吧?
我應該沒有誤解吧?
※ 編輯: airva (27.53.17.18 臺灣), 04/16/2024 20:01:36
推 shermanch: 支持你 頂加這種毒瘤早該被掃入歷史灰燼04/16 19:55
→ shermanch: 開庭通知書拍照站內我帳戶 我捐你錢04/16 19:56
咦咦咦!?
不用啦!
不要講錢啦
我本意是問問大家有沒有遇過類似的事情
推 sandyfanss: 積非成是,可悲的台灣人04/16 19:58
噓 Lenon4561: 你告贏我補推 嘻嘻04/16 19:59
誰稀罕你推呀!ㄌㄩㄝ
→ qscNERO: 好奇有辦法查到詳細什麼時候蓋的嗎?04/16 20:05
推 sandyfanss: 印象中好像可以調農林航測所的測繪圖去推04/16 20:16
哇靠 突然出現了很專業的東西
推 kagaya: 我們這邊的一樓說頂樓佔加蓋,頂樓說一樓佔停車04/16 20:47
→ kagaya: 一樓說我們本來就買比較貴!04/16 20:48
→ ulamong: 記得有看過被樓下住戶告侵佔的新聞04/16 20:50
→ xra686: 其實空拍圖就一目瞭然 因為屋頂形式會差異很大 灰色的變04/16 21:43
是喔!
所以這個單位每年都在空拍嗎?
→ xra686: 成其他顏色 一看就知道04/16 21:43
推 shuichia: 千金之子不死於市,你告贏了基本上好像也沒得到什麼好處04/16 21:45
是沒錯啦
所以現在要做的是拉攏其他住戶一起反抗
→ shuichia: ,但你家人還住在那,現在歹年冬到處都是瘋子,建議還是04/16 21:45
→ shuichia: 以和為貴04/16 21:45
→ Tylose: 農航所的圖不是說拿就拿,是要錢的阿04/16 21:52
推 sandyfanss: 樓上完美示範為什麼這類判例會這麼少的原因~ 04/16 21:53
→ sandyfanss: 更正,樓樓上 04/16 21:54
前輩版友你好
不過他說的很實在
我確實也有考慮過這個問題
※ 編輯: airva (219.70.210.219 臺灣), 04/16/2024 22:03:47
推 shuichia: 所以樓上建議告到底然後魚死網破?沒事就沒事,出事了 04/16 22:02
→ shuichia: 怎麼辦? 04/16 22:02
推 sandyfanss: 沒有建議告到底阿,我只不過點出這類爭議明明法、理 04/16 22:11
→ sandyfanss: 都站得住腳,卻不常見,必有法理之外的原因 04/16 22:11
推 qtduck: 支持+1 04/16 22:32
推 ricky60324: 支持你的 你出什麼事他們也不會負責 你不如找點陰招 04/16 23:12
→ ricky60324: 匿名檢舉之類的 別硬著跟對方幹 一點好處都沒… 04/16 23:12
推 victor1985: 支持原PO 04/16 23:24
推 Csir: 殺光就對了 04/16 23:35
推 glwl40039: 支持原po 04/16 23:47
推 lkrichard: 對於違建應該直接罰款 或代拆後收費 要直接有處罰手段 04/16 23:59
→ lkrichard: 之前踢到說政府經費不夠 慢慢緩拆 根本打假球 04/17 00:00
推 rene5566: 你替1-4樓爭頂樓所有權很好很正義,等5樓遇到天花板漏 04/17 00:03
→ rene5566: 水,要求有頂樓所有權的大家負責出錢修繕也是剛好而已, 04/17 00:03
→ rene5566: 權利跟義務好像是相伴的 04/17 00:03
推 benson502: 支持爭取權利,憑什麼讓他白白收租 04/17 00:45
推 jctron: 我家這邊管委會直接告那些霸佔走廊外推的一樓住戶 04/17 00:49
推 ming5566: 支持 一堆積非成是的真的很白癡 爽收30年租金都不知道多 04/17 01:10
→ ming5566: 拿去買幾戶了咧 04/17 01:10
→ henrk: 忘了陳水扁的德政???既存違建哪能嘴!!!! 04/17 08:57
推 askey: 支持你搬走再告 04/17 09:42
推 ayler88: 最簡單就是買賣房屋時,賣方要付款請政府人員做檢查 04/17 09:57
→ ayler88: 只要有違建就不能買賣,但這樣都沒辦法做到了 04/17 09:57
推 ayler88: 非法既得利益者太多了 04/17 10:00
推 ayler88: 在台灣 乖乖守法只會當成是笨蛋 要選擇性守法才聰明 04/17 10:03
推 plcc122: 支持原po 04/17 12:01
推 chigo520: 買下來換你爽 04/17 12:53
推 bigair888: 頂樓本來就是全體住戶的權益,建議提告,只是很多人為 04/17 13:02
→ bigair888: 了人情兩字不打算行動。 04/17 13:02
推 jerry1019: 老一代一堆笑死人的「以和為貴」。 04/17 15:26
→ jerry1019: 我幹主委阻擋一樓趁清晨偷加蓋的,直接 04/17 15:27
→ jerry1019: 被架在牆上。全社區沒人感吭聲,連被 04/17 15:28
→ jerry1019: 加蓋的住戶躲了許久才出來。 04/17 15:29
→ jerry1019: 另一個社區更好笑,部分空地被佔用出租 04/17 15:32
→ jerry1019: 停車,賺了幾十年,開會時大家敢說不敢做 04/17 15:33
→ jerry1019: 百人社區,也一個孬字。 04/17 15:35
→ jerry1019: 要是照公益提議事情,影響私人利益, 04/17 15:36
→ jerry1019: 沒人會支持你。出頭的人爆頭 04/17 15:37
推 k0939770752: 有人為了幾萬塊就可以殺人放火了 ,這種數十萬元損失 04/17 19:44
→ k0939770752: 起跳的要注意人身安全,瘋子年年有 04/17 19:44
推 deltaz: 你爸媽就是怕被搞才叫你不要弄頂樓的住戶啊,合法手段一 04/17 19:45
→ deltaz: 定有,但遇到不理性的傷人甚至殺人,你有打算要承擔這些 04/17 19:45
→ deltaz: 嗎?要也是先等爸媽搬走後,看要怎麼戰再來戰 04/17 19:45
推 cien881021: 支持原po!希望可以更新後續 04/20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