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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報所得稅了 有個疑問想問一下 我第一間房貸款還沒還完,有入戶籍 但是為了買第二間房(好利率/寬限/成數),借錢把第一間還掉 然後等第二間房買好後,又把第一間拿去抵押貸款 把錢還掉。 但我仍住在第一間(戶籍處)。 現在要報稅, 我是不是不能用第一間的貸款利息去列舉扣繳 因為變成非購屋貸款 也不能用第二間列舉,因為未入籍 爬文後看起來第二間沒入戶籍的硬報的話 會被補稅的樣子 如果報第一間硬報 也會一樣嗎...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錯 以及有方式可以節稅嗎 謝謝版上好人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1.69.88.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5875051.A.C4F.html
man0428: 還完再貸,應該是掛4週轉金。 入籍第二間也來不及了,只 05/17 00:17
man0428: 能入籍後明年再列舉。 05/17 00:17
ilovejesus: 規定只能列舉申報去年戶籍所在地的自住購屋貸款利息 05/17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