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argelp: 這個就人治決定啦。既存的違規就是這樣講不清楚 07/11 00:51
推 bogy26: 直接拿走是偷竊 合法個鬼啦 07/11 01:44
推 Anyotw: 經查無擾安寧可以營業啦 07/11 07:26
→ Anyotw: 那個經查,大哥說可以就可以 07/11 07:27
推 becometoo: 推! 都發局的規定真的很惱人,在台北市中心做生意超 07/11 08:19
→ becometoo: 麻煩 07/11 08:19
→ labell: 反商? 07/11 08:33
推 fenway18: 使用分區 真的超垃圾,食古不化,基本上都圖利財團的百 07/11 08:41
→ fenway18: 貨公司 07/11 08:41
推 ahg: 這就是現在台灣的樣子,規矩供起來,反正大家方便 07/11 08:43
→ ahg: 就好,然後開始照規矩走,又哭活不下去了,真台灣 07/11 08:43
→ ahg: 巨嬰 07/11 08:43
→ bustinjieber: 如果想要所謂‘’進步‘’的市容,這是必要的一步 07/11 09:05
→ bustinjieber: 無利可圖的小房東小生意收一收, 07/11 09:06
→ bustinjieber: 一切發展都給政府跟大財團主導 07/11 09:06
推 fenway18: 規矩不合理,檢討你怎麼不遵守規矩? 07/11 09:19
→ fenway18: 規矩遇到財團 自動轉彎,請問這種規矩有存在的必要? 07/11 09:19
推 riya: 是的,都計當下許多規矩不合理,但變成互相教訓跟鬥爭利器 07/11 09:45
推 riya: 整個南大同 紅通通一片商三 到了靠捷運赤峰街忽然一片黃住四 07/11 09:53
→ riya: 雙連街 一塊商三 都小巷子 赤峰街 中山北雙數 一片住四 07/11 09:53
→ riya: 最近捷運適合發展商圈的條件 是住四 然後鈕釦街整個南大同商 07/11 09:54
→ riya: 這情況 要把赤峰街現在劃成商特 也完全符合情理 不為過 07/11 09:54
→ riya: 建議商家跟店面屋主 就去找北大同陳議員 一起努力 猛打這點 07/11 09:55
推 revorea: 使用分區都幾年了,積非成是城市不會進步啦 07/11 18:49
→ revorea: 照規矩走不要在那邊甘苦人很難嗎,又不是巨嬰不識字 07/11 18:51
→ revorea: 要做成商圈先吵好分區再來啊,工業宅膩 07/11 18:52
推 a88484486: 租客:我裝潢200萬+設備50~100萬拿不回來了,政府照 07/11 18:58
→ a88484486: 著規矩走就是逼我去死啦,我有乖乖營業登記還有繳稅不 07/11 18:58
→ a88484486: 能這樣搞啦 07/11 18:58
→ a88484486: 房東:我這邊是住四,巷寬不足不能擺飲料店喔,啊你走 07/11 19:00
→ a88484486: 了不一定租的出去,下個月漲租5千你可以吧? 07/11 19:00
→ a88484486: 都發局:有人檢舉,依法有據,行文限期改善 07/11 19:02
推 encoreg57985: 賴皮先拆了賴皮寮 以身作則再來要求大家守規矩 07/13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