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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啦要更狠一點乾脆改成 單身未婚者一律不準持有房子,只能租屋 結婚者可持有房子一戶, 夫妻兩人共用一戶。 生小孩的,未滿20歲小孩可作為合法人頭, 每一個小孩兩戶,讓你有20年時間還房貸。 小孩那20歲那天成為成年人, 單身未婚者不準再持有,否則收歸國有, 這樣一次解決炒房 結婚率 少子化三個問題: 單身的人趕著去結婚 夫妻趕著生小孩 小孩趕著在20歲之前結婚 一直生一直生一直生 多麼美妙的社會呀! 各位趕快推動立法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5.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8017561.A.4A5.html
paunch: 推,可惜抱怨高房價導致少子化的人要的是自己爽,而不是解 10/04 13:16
paunch: 決少子化 10/04 13:16
applejone: 誰敢做這樣的政策我一定永遠不會投他們 10/04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