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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標題問一下 上週收到房屋稅單 房子出租所以適用非住家稅率 但因為有出租申報所得,稅率卻沒有降低 打去稅捐處詢問才知道目前的租金未達到"租金標準",所以不適用 目前租金一個月45k,符合附近行情 但稅捐處透露的租金標準比這個租金還要多10k 這樣日後的做法是不是要變成 1. 出租給社宅或公益出租使用,適用1.2%稅率 2. 把租金提高,房客負擔非自用住宅稅率 3. 把租金提高至租金標準,房客負擔非自用住宅稅率,同時房屋稅率調降 看起來除了選項1之外,都是變向在鼓勵漲租金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194.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46155610.A.B34.html
onekoni: 不1的原因是麻煩?05/02 11:15
是啊,主要是家裡長輩覺得房客租好好的,現在要交給外面的人代管 房客來源自己沒辦法掌握,也擔心會不會多了很多限制,遇到問題不能解約等等 老一輩其實願意把租金壓低租給穩定的房客,但這樣就得多繳稅,有點兩難
l98: 是呀.....05/02 11:15
※ 編輯: OPOGOPO (210.61.194.132 臺灣), 05/02/2025 11:18:49
k798976869: 達評定現值21%05/02 11:22
huangmax: 那就申請當公益出租人不行嗎?05/02 11:29
smiledoremi: 方法1你可以自己管 業者幫你送件 對業者來說很OK05/02 11:29
smiledoremi: 並不是加入就一定生殺大權在業者這邊,大家都誤會了05/02 11:29
smiledoremi: 我是業者你的房子都不用管 我更開心~05/02 11:29
davidbeckham: 公益出租前提要租客收入不高吧,都租到45k應該無法05/02 11:30
lakers1204: 1的問題是社宅最多就是只能寫到31500,05/02 11:37
lakers1204: 現況租金45000根本也不能做,除非寫兩份契約,05/02 11:37
lakers1204: 只能請租客去問問他有沒有辦法租補,讓您轉為公益出租05/02 11:37
lakers1204: 人05/02 11:37
lakers1204: 上面更正一下,如果是台北市可以寫到3510005/02 11:38
看來只能從房客申請租補下手了 有租補=房東稅率降低、綜所稅降低;房客拿租補,這樣租金可以維持或降低 不然沒有租補只剩下漲租這一條路了 ※ 編輯: OPOGOPO (210.61.194.132 臺灣), 05/02/2025 11:43:20
attila125: 政府讓你合法漲租,不漲嗎? 05/02 11:48
sdhpipt: 表示你的房子很新 所以房屋評定現值太高了 XD 05/02 12:34
bnn: 乖 不是不能賺 是要給政府強塞的二房東賺 05/02 13:59
bnn: 畢竟你這種房東妨礙到他們壟斷房源的大業 詳見中共p2p房貸 05/02 14:00
※ 編輯: OPOGOPO (210.61.194.132 臺灣), 05/02/2025 14:40:34
s26492755: 不容易耶 租金沒達標 是租太便宜還是房屋現值太高 05/03 12:21
s26492755: 按照55000才達標準 用新北24%去算 房屋現值275萬 05/03 12:26
s26492755: 好奇目前市價多少 05/03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