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eng314: 目前法律比較有爭議的是配偶和兄弟的順序吧。直系親屬大 06/22 16:36
→ cheng314: 家沒意見,但夫妻沒小孩其中一個過世房產還得先分一半繼 06/22 16:36
→ cheng314: 承給不熟的另一半兄弟姐妹 06/22 16:36
推 kutkin: 你這樣講很微妙 只能說感情不好 06/22 17:33
→ kutkin: 不然照你這樣說 夫妻就都感情好? 06/22 17:33
推 kutkin: 但配偶如果是跟第三順位是直接一半 06/22 17:36
→ kutkin: 也不適用代位 已經有優惠了呀 06/22 17:36
推 ChikanDesu: 不用在那邊一直模擬一些小情境 有感情不好的手足也有 06/22 17:40
→ ChikanDesu: 感情不好的伴侶 要避免特留分就是提早給==不可能法律 06/22 17:40
→ ChikanDesu: 關係要同時有保障又規避責任 06/22 17:40
→ ChikanDesu: 會一直推廢除特留分八成是自己遇到了一些不想給親戚的 06/22 17:41
→ ChikanDesu: 事件然後想要把法律扭曲為自己有利而已 06/22 17:41
→ ChikanDesu: 怎麼會整天假設過世的人兄弟姊妹會不熟 笑死 你真的那 06/22 17:44
→ ChikanDesu: 麼抗拒就提前用檯面上手段避免阿 贈與信託三小的 沒有 06/22 17:44
→ ChikanDesu: 特留分到時候又遇到遺囑寫家產全部給某一個兒子 這種 06/22 17:44
→ ChikanDesu: 傳統又天地不公的事 06/22 17:44
→ ChikanDesu: 你在世的人給過世的人手足不熟是有什麼關係膩 遺產又 06/22 17:44
→ ChikanDesu: 不是你賺的== 06/22 17:45
推 kutkin: 對呀 那些假設沒需要 06/22 17:52
→ dinos: 不過倒是可以推"完全行為時遺囑登記對抗特留份" 06/22 18:54
→ dinos: 有完全行為能力時,以預立,公示,公信的遺囑登記方式 06/22 18:57
推 mema: 小孩養到博士工作買房,結婚不到一年,父母什麼都沒有老年堪 06/22 20:37
→ mema: 憂,這個例子覺得如何 06/22 20:37
→ mema: 不到一年驟逝 06/22 20:38
推 rainbowcatch: 台灣立遺囑沒用,還是要留特留分。 除非預先信托 06/22 21:28
→ dinos: 他都想修民1138(rel.1114~1116)了,不如修1187比較簡單 06/22 23:34
→ dinos: 而且信託沒有一定能對抗特留分吧 06/22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