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5411: 其實要看規約 不過很多時候就是違規不違法 所以根本無解 07/23 11:11
→ SouthEast62: 管委會規約你房子買之前是簽過的,所以還是得遵守 07/23 11:20
→ SouthEast62: ,而且違反的話管委會可以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 07/23 11:20
→ SouthEast62: 6條,報請主管機關執行。 07/23 11:20
推 badfood: 主管機關對這種小事通常是踢皮球 又回到社區自己處理 07/23 11:24
→ proletariat: 這只能說在公法領域 市府主管機關行為不違法 但是基 07/23 11:30
→ proletariat: 於規約 有沒有合意對這部分有限制 這屬於契約自由私 07/23 11:31
→ proletariat: 法自治 住戶如果對規約有意見就是上法院走民事訴訟 07/23 11:32
→ proletariat: 市府主管機關認為行為不違法 07/23 11:33
推 SouthEast62: 因為人力調度的緣故,主管機關現在收到檢舉不會強 07/23 11:41
→ SouthEast62: 拆,但是會開罰,罰單放著不管會被移送執行署,所 07/23 11:41
→ SouthEast62: 以到頭來還是得面對。 07/23 11:41
→ licklabium: 我是真的不知道管委會要怎麼約束「水滴線內不得裝隱 07/23 12:20
→ licklabium: 形防護網」啦~能不能有人找個判決案例出來看 07/23 12:20
推 kusomanfcu: 限制類型款式顏色就好了 07/23 12:28
推 pacino: 管委會沒法定執行力,通常是嚇你。等公家機關有勸導單後 07/23 12:31
→ pacino: 再拆也不遲。 07/23 12:31
→ CMCC: 若規約內容真的有寫這麼硬的話,就請老人、小孩戶籍移過來, 07/23 13:12
→ CMCC: 再用法律壓回去就ok了。 07/23 13:12
→ CMCC: 居住事實部分不用去管,戶籍就是居住事實。 07/23 13:13
→ CMCC: 政府單位真的沒空天天站崗確認,會去確認戶籍已經很了不起了 07/23 13:28
→ CMCC: 。 07/23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