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biggun: 市長強力過件? 10/05 12:44
不是市長強力過件 是"都市計畫委員會" 強力過件 可以嗎?
※ 編輯: kevinjl (36.234.28.220 臺灣), 10/05/2025 12:49:48
推 alexstag: 前幾篇還有風向是中央的鍋,那個更有趣 10/05 12:54
→ kusomanfcu: 一堆人講到最後只剩情勒了 10/05 13:26
→ Ryoma: 笑死這邏輯也要扯京華城案,都委會本來就有權為什麼要議會 10/05 14:02
噓 Taohsinchun: 扯到京華城就不專業了,根本不同 10/05 14:05
推 kusomanfcu: 好了啦 其邁熱身了 10/05 14:17
→ tctv2002: 都市計畫哪有強力過件 三立看太多? 10/05 14:17
→ IBIZA: 蛤,委員認為有疑慮,市府始終堅持方案四,還幫京華城解釋 10/05 14:25
→ IBIZA: 為什麼不用土管條例送件(全都是京華城自己基於利益的考量) 10/05 14:25
→ IBIZA: ,這還不叫強力過件喔 10/05 14:25
噓 NLNG: 請修改「市長強力過件」!! 10/05 14:27
推 kusomanfcu: 講再多 就說 T17 18 看起來就沒有了啦 剩下就情緒勒索 10/05 14:30
推 iifz32: 京華城案又沒那個問題 你是不是風向仔 ? 10/05 15:21
推 piliwu: 都委會只有審查權沒有最終決定或否定權,過件的不可能是 10/05 15:25
→ piliwu: 都委會一定是市長 10/05 15:25
→ piliwu: 想搞網路洗風向還早得很 10/05 15:26
噓 darkMood: 又在胡扯。講話都不用負責的喔? 你是法院喔???????????? 10/05 16:08
推 ProTrader: 都委會說違法不能過 市長硬過才是強力過件吧 10/05 16:34
→ ProTrader: 都委會給過 市長硬擋這種算 強力不過件?? 10/05 16:36
→ ProTrader: 印象中有看過 只有兩個章給過的公文 市長跟另一個章 10/05 16:37
→ ProTrader: 其實有個大絕 過件後叫大法官宣告違憲 這也算強力過件 10/05 16:38
推 ProTrader: 不過 現在的重點應該是要不要讓輝達強力過件 10/05 16:42
→ poz93: 重新招標 條件限制後 只有輝達想投標=給輝達 10/05 17:15
噓 tenkaakido: 京華城公展公假的哦,硬要講圖利,當初北市府說只有39 10/05 18:48
→ tenkaakido: 2,硬被監察院弄成545,要抓圖利先抓監察院長陳菊 10/05 18:48
→ kusomanfcu: 限制有問題涉嫌圖利 10/05 19:34
→ kusomanfcu: 公開的東西明顯 10/05 19:35
→ kusomanfcu: 大家都知道了 你遮也沒用 10/05 19:35
推 thirdlittle: 京華城就明顯違法啊 10/06 01:23
噓 abiggun: 飯可以亂吃 話不要亂講 少看三明治 10/06 01:43
噓 lucy7331: 當初監察委員是誰都沒查 扯陳菊? 10/06 07:10
→ Ryoma: 都委會有審查權,所以審查過關可不給過? 又一個不是這樣? 10/06 09:36
→ guanaco: 強力過件XDDD 10/06 11:38
噓 encoreg57985: 京華城哪要議會 是都委會多數決 10/06 21:11
→ encoreg57985: 都委會多數決 市長只能形式審查 書面上沒錯 市長就 10/06 21:13
→ encoreg57985: 副市長就要核定 10/06 21:13
→ encoreg57985: 傻鳥連督審都搞不清楚 還在造謠散播假訊息 10/06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