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nzerbug: 真便宜 11/24 20:15
→ icelaw: 不過室內17坪 有點偏小 有小孩就不夠了 11/24 20:23
推 lanx105: 便 11/24 20:36
推 jessicaabc98: 買就是等檢舉 11/24 20:40
→ chrisstar: 樓上每篇都在威脅檢舉 11/24 20:44
→ chrisstar: 問就是答不出來具體做法 哈 11/24 20:44
推 silentsand: 這種若樓地板面積小於500m2可以辦自住稅率,檢舉沒用的 11/24 20:57
噓 dufish81: 事務所真別碰 鄰居開音樂教室或補教怎麼吵一切都合法 11/24 21:29
→ dufish81: 外面不會有人檢舉 會檢舉都是自己不小心檢舉自己 打1999 11/24 21:34
→ dufish81: 說晚上很吵不能睡覺 鄰居燈火通明影響睡眠 呵呵 11/24 21:35
推 silentsand: 事務所要看各縣市政府規定,各地土地使用分區用途不同 11/24 21:36
→ silentsand: 那個規定是非常細的,細到規範可以營業的產業別 11/24 21:37
→ silentsand: 北市的話,商1-4的事務所和商業區事務所是不一樣的 11/24 21:38
→ silentsand: 前者可以向北市申請住宅為主兼辦公室,是完全合法的 11/24 21:39
→ silentsand: 桃園市的話,請查詢桃市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11/24 21:40
推 silentsand: 北市商三商四較嚴格的G類,很多產業都不能營業,甚至設 11/24 21:47
→ silentsand: 在一樓也不行,以G2為例,票券金融機構、一般事務所、自 11/24 21:48
→ silentsand: 自由職業事務所、辦公室、旅遊及運輸業之辦公室、投資 11/24 21:49
→ silentsand: 顧問業辦公室也只能設在一樓,2樓以上都不能營業,但是 11/24 21:50
→ silentsand: 如果建商申請的是G3或F類,那就寬鬆許多,文教類不能在 11/24 21:52
→ silentsand: 商三四G2事務所2樓以上,但在住三四,一二樓都有可能有 11/24 21:57
→ silentsand: 文教類補習班(同層只做非住宅使用者) 11/24 21:58
→ silentsand: 北市詳見"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 11/24 21:59
→ silentsand: 所以在台北,同層有開補習班者,看分區有的還真可以檢舉 11/24 22:00
推 jessicaabc98: 感謝樓上,用腦想一下好不,不然為何有事務所與一 11/24 22:08
→ jessicaabc98: 般住所之分呢 11/24 22:08
推 silentsand: 感謝樓上,用腦想一下為何北市商三四很多G2大樓這麼嚴 11/24 22:14
→ silentsand: 而建商為何不申請G3和F類事務所賣給公司行號?答案就是 11/24 22:15
→ dufish81: 商業宅另外一種被檢舉就是跟租客鬧翻 拍攝內部直接舉報 11/24 22:16
→ silentsand: 在北市G2事務所賣給人住不違法,價錢可以比G3和F賣給公 11/24 22:16
噓 liveinhome: 都知道案名跟幾樓,敢成交就照3餐去檢舉不就得了 11/24 22:16
→ dufish81: 總之要買可以 但先研究好法規 11/24 22:16
→ silentsand: 司的還更貴,而一般要營業開公司,工一二,商業區,要營業 11/24 22:16
→ silentsand: 用的價錢更是便宜,反而住三四大樓這麼慘,一二樓被文教 11/24 22:17
→ silentsand: 補習班R進駐吵得要死,商三四G2反而文教類竟然不能進駐 11/24 22:18
推 silentsand: 商三四用地的建蔽率與容積率與住宅區不同,拿來蓋純住 11/24 22:20
→ silentsand: 反而吃虧,反正G2事務所很多行業不能進駐,也不違法,又 11/24 22:21
→ silentsand: 能辦自住稅率,這一題要專業的才懂,你用AI想破頭也給你 11/24 22:21
→ silentsand: 一個錯誤的答案 11/24 22:21
→ chrisstar: 事務所都能合法申請當社宅了 11/24 22:28
→ chrisstar: 真不知一堆眼紅仔在崩潰啥 11/24 22:28
→ chrisstar: 去檢舉叫政府自己開罰自己啊 11/24 22:28
推 childeviler2: 其實不用等成交,現在玄泰T1早就完售了,交屋那天, 11/25 00:28
→ childeviler2: 那個誰就可以去瘋狂檢舉,大亮時代我記得就有事務 11/25 00:28
→ childeviler2: 所,已經交屋了,可以去瘋狂檢舉,我好想看會怎樣, 11/25 00:28
→ childeviler2: 不用謝我了 11/25 00:28
推 muezz: 這事務所裝潢要增加蠻多成本,然後又要跟住宅有一定價差, 11/25 06:54
→ muezz: 要夠低才值得買 11/25 06:54
推 briareus: 法律只說事務所不是住宅,又沒說事務所不能住人 要檢舉 11/25 09:48
→ briareus: 啥 11/25 09:48
推 robertgarcia: a7事務所應該也快1000戶吧,之後還蓋更多 11/25 09:58
推 junior020486: 整天嘴檢舉的不敢啦,這種檢舉等等被找出來暴揍一頓 11/25 10:38
→ junior020486: ,損人不利己的事別做 11/25 10:38
→ junior020486: 搞不好被暴揍一頓,也查無不法,誰說不能睡辦公室? 11/25 10:39
推 ahlolha: 這種室內20幾以下的最多就是做個人微辦 一堆人也在住家 11/25 10:44
→ ahlolha: 做 沒那麼可怕 有辦法檢舉雙北就不會一堆一般事務所還活 11/25 10:44
→ ahlolha: 得好好的啦 多充實自己比較實在一點 11/25 10:44
→ sdhpipt: 個人感覺 現在這種微型辦公室需求在上升 11/25 11:01
→ sdhpipt: 在家工作的那種承攬者其實人數不少 以前可以直接設在住宅 11/25 11:02
→ sdhpipt: 現在新北慢慢也管的比較嚴了 那種巷內二樓以上公寓變得 11/25 11:02
→ sdhpipt: 不太容易登記營業用 11/25 11:02
→ sdhpipt: 像那種商務中心 其實需求量也是不小的 11/25 11:04
推 aa00788: 嗆檢舉的魯蛇最愛出來給人笑一笑 11/25 13:49
→ aoiaoi: 中商新照 一半事務所 不誇張 幾年後很可能 上萬戶事務所 11/26 00:51
噓 ijk1: 事務所賺爛了啦 11/26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