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ynchen: 75%還早呢 02/04 22:08
推 f860506: 永春案打過官司 權變戶選屋的權利不應與合建戶有差異 02/04 22:13
→ f860506: 一般如果發生重複的話政府會叫建商負責喬 看要抽籤還是 02/04 22:14
→ f860506: 怎麼解決 02/04 22:14
→ f860506: 事權併送的權真的就是每戶都選好->送政府核定 會有2.這 02/04 22:18
→ f860506: 個疑慮就是覺得走權變>合建 你就勇敢勾權變然後一樣參與 02/04 22:18
→ f860506: 選屋就好 反正多退少補 02/04 22:18
→ f860506: 那如果真的差距太大(權利價值跟選屋價值差距>10%) 就比 02/04 22:24
→ f860506: 較麻煩 02/04 22:24
推 mp5k6: 75% ?估計還要個十年左右 我們這邊十年前80%同意 到現在 02/04 22:49
→ mp5k6: 還沒談完給你參考 02/04 22:49
推 RealID2018: 權變條件通常都弱於合建耶 02/05 00:55
推 tenkaakido: 建議先選屋,但建商要你附的單子都不要給。給了就把自 02/05 01:11
→ tenkaakido: 己賣給無良奸商,還比合建還不如。 02/05 01:11
推 TAYLOR888: 選權變合建擇優 然後一樣參與 02/05 01:19
→ TAYLOR888: 然後還在同意書階段真的還早 後續還要簽約 02/05 01:19
推 Citer: 條件先談好再簽同意書啊 同意書跟意願書不同喔 02/05 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