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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因為家中目前在談都更。建商剛收滿75%事業計劃同意書,說已通過送件標準。 目前已自辦完三家估價師的遴選會,進度應該是估算價值中。建商說要《事權併送》加快速 度,目前建商尚未送件所以也尚未有政府公聽會。 1. 但是建商通知說要選屋了,請問這流程是對的嗎? 目前家裡頃向走權變沒簽私約,請問一般不是都要送計劃書等政府算出權利變換價值後才進 行選屋嗎? 因不太了解程序,想請問各位都是這樣的流程嗎?估價師所算出來就可以選屋,不用給政府 核定嗎? 2.這樣廠商辦的選屋有法律效用嗎?因建商說一定要選,不選會由廠商抽籤嗎? 因擔心估價算出來尚未通過政府機關核定,有自感價值落差要怎辦? 3.還是是要等送件政府核定後選屋才有法律效力?所以現在先不選也沒關係? 因家人感到擔心困惑,在此提問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48.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70213733.A.596.html
lynchen: 75%還早呢 02/04 22:08
f860506: 永春案打過官司 權變戶選屋的權利不應與合建戶有差異 02/04 22:13
f860506: 一般如果發生重複的話政府會叫建商負責喬 看要抽籤還是 02/04 22:14
f860506: 怎麼解決 02/04 22:14
f860506: 事權併送的權真的就是每戶都選好->送政府核定 會有2.這 02/04 22:18
f860506: 個疑慮就是覺得走權變>合建 你就勇敢勾權變然後一樣參與 02/04 22:18
f860506: 選屋就好 反正多退少補 02/04 22:18
f860506: 那如果真的差距太大(權利價值跟選屋價值差距>10%) 就比 02/04 22:24
f860506: 較麻煩 02/04 22:24
mp5k6: 75% ?估計還要個十年左右 我們這邊十年前80%同意 到現在 02/04 22:49
mp5k6: 還沒談完給你參考 02/04 22:49
RealID2018: 權變條件通常都弱於合建耶 02/05 00:55
tenkaakido: 建議先選屋,但建商要你附的單子都不要給。給了就把自 02/05 01:11
tenkaakido: 己賣給無良奸商,還比合建還不如。 02/05 01:11
TAYLOR888: 選權變合建擇優 然後一樣參與 02/05 01:19
TAYLOR888: 然後還在同意書階段真的還早 後續還要簽約 02/05 01:19
Citer: 條件先談好再簽同意書啊 同意書跟意願書不同喔 02/05 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