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文長... 各位房版前輩好 小弟有一事想請教該如何處理 之前購買預售屋的建案 今年即將交屋 當初購買時 有跟銷售口頭明確表示 購買兩戶 打通變成合併戶 一個門牌號碼 有一張A4紙 客戶工程變更確認單 上面有銷售人員蓋章 如附件圖一圖二 https://lurl.cc/1a7R9 在更早之前建商有來信告知要付代書費時 就有發現沒有處理變更戶 所以之前就與先跟建設公司的小姐溝通過一輪了 他們也說會回去看要怎處理 之後也是沒下文 問題來了 現在即將交屋 建商未處理合併戶 造成要分兩個號碼 貸款也是二戶(第二戶五成) 建商很強硬表示 要買就是二戶 不然叫我們換其他合併戶重新購買 當初的銷售人員也都不在了 在交屋之前 有寄信給我們匯入款款準備交屋事宜 我們有先寄出存證信函 並到消保會申訴此案件 並請他們先扣住使用執照 建商律師也回信(附件圖三) ----------------------------------------------------------------------- 內容大致如下: 主張「只說打通,沒說合併」: 建商稱當初只要求「牆壁打通使之成為一戶使用」 ,並未要求「法律上單一所有權之一戶」。 ----------------------------------------------------------------------- 詢問Gemini 建議我們反擊的點 反擊點: 在一般消費者的認知與房地產交易慣例中,「買兩戶打通成一戶」的真意 通常包含產權合併。如果只拆牆但不合併產權,會導致買方承受嚴重的限貸損失與稅務負 擔,建商身為專業賣方,若未善盡告知義務,有違誠實信用原則。 並建議我們採取的行動有ABC A. 申請「消費爭議調解」(最快、省錢、且有效) 直接向嘉義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請調解 B. 提出「折衷方案」談判 如果建商堅持產權不能併(因為使照可能已領取或程序已定),您可以要求: 差額補償缺口,要求建商提供長期的無息貸款 稅費補償 等 C. 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再回函」 建商已經請律師了,建議您也委請專業律師,針對他們「物理打通 vs 產權合併」的文字 遊戲進行嚴正反駁。律師可以幫您強調「建商身為專業建商,應知悉限貸令政策,卻未在 合約中明確區分產權變更之風險」,這屬於資訊不對稱下的締約過失。 --------------------------------------------------------------------------- 第一次調解時 建商代表根本沒有準備任何東西 當然更不可能提出補償或是協商 建商代表 擺明就是 認為沒有合約書 只有變更確認單 無法律效率 消保官也建議我們 這種打官司 會輸在沒有合約書 建議我們將二戶交屋產生的衍生費用 建議列清楚 再來跟建商談協商 目前也有同步打給地政科 回覆是寫 陳情書 來扣住建商的使用執照 但也不定會成功 現在的我們是不是依造消保官的建議來處理?? 但是看目前建商的態度也不一定會協商成功 還是建議直接請律師?? 很感謝耐心看完的前輩 很感謝大家 因為這事搞得身心俱疲 實在是不知道要怎處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94.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70727970.A.130.html
abyssa1: 代銷處理客變?我之前都是對建商窗口耶 02/10 20:55
當初是對建商的銷售部門 有副總簽名 但是現在那些人走就都離職了
abyssa1: 「一個門牌」沒有白紙黑字 你這個麻煩了 02/10 20:55
※ 編輯: operater (114.41.194.35 臺灣), 02/10/2026 20:58:27
abyssa1: 工程變更我之前都對建商工務而且要蓋公司章才算數 02/10 20:58
abyssa1: 代銷一線通常都是跑單 他們類似短期約聘 不是離職 02/10 20:59
abyssa1: 所以跟代銷簽客變確認 我會覺得很奇怪 02/10 20:59
warfarin: 有簽名就有機會了,證明那個名子曾經是公司的 02/10 21:00
ritasu: 所以你現在是有貸款的問題嗎? 如果是貸款的問題你沒辦法 02/10 21:10
ritasu: 搞定嗎? 02/10 21:10
第二戶五成 要多拿160萬出來 且之後的房屋稅非自住 地價稅也會多繳
pinkbest: 不想花幾千元找律師諮詢的話 也可以找免費諮詢的律師 02/10 21:10
pinkbest: (有些民意代表什麼的服務處會有提供) 02/10 21:11
ritasu: 去告這種很難舉證的事情是浪費時間 02/10 21:11
pinkbest: 兩個地址兩間房子 以後不是也比較好賣嗎 比較好操作 02/10 21:12
我們兩戶已打通 且客變 格局都改過了 已經不是原本兩間房子的原始格局了
ritasu: 如果是一個門牌而建商沒有去變更那使用執照怎麼會過 02/10 21:15
原始送件已被地政那邊卡住 所以建商很可惡 將原本第二戶 又打了一個門(之前跟設計公司進去測量時 只有一個門@@) 現在建商就是朝兩個門牌這條路走 要是拿使用執照
prostar: 門牌多變少好像不用變更 02/10 21:20
※ 編輯: operater (114.41.194.35 臺灣), 02/10/2026 21:22:58 ※ 編輯: operater (114.41.194.35 臺灣), 02/10/2026 21:25:22 ※ 編輯: operater (114.41.194.35 臺灣), 02/10/2026 21:30:28
abyssa1: 房屋稅地價稅合併使用應該可以申請不一定要併門牌 02/10 21:27
abyssa1: 只有貸款是最硬的 02/10 21:28
aldam: 沒有合約書 orz 02/10 21:28
guestwhat: 那就只買一戶,反正已經打通 02/10 21:32
之前建商小姐有嗆聲我門可以只買一戶 我想它們打通的牆圍起來 又可以爽賣高價另一戶@@
guestwhat: 建商不賣就建商違約啊 賺15% 02/10 21:33
※ 編輯: operater (114.41.194.35 臺灣), 02/10/2026 21:39:44
fatb: 你這種情況感覺要法官自由心證 打通本來就會要求產權合併 02/10 21:58
fatb: 建議找律師 02/10 21:59
fatb: 律師比較有實務經驗 多諮詢幾個你自己心裡就會有底了 02/10 22:00
fatb: 消保官的建議是比較折衷 但看你描述建商也完全沒有要協商 02/10 22:02
fatb: 的意思 所以這個建議很虛就是了 02/10 22:03
ritasu: 這要舉證你的損失很困難 02/10 22:06
ritasu: 因為原本是兩戶合的書,如果合併以後要賣要怎麼舉證成本呢 02/10 22:07
ritasu: ? 02/10 22:07
就怕列出兩戶交屋的損失清單 或是之後變成合併戶所需要的費用 建商也不會認帳 調解失敗後的下一步還不知怎麼走@@ ※ 編輯: operater (114.41.194.35 臺灣), 02/10/2026 23:05:17
ritasu: 客變沒有收加減帳嗎? 02/10 23:41
dralien: 一個門牌寫在哪裡??? 02/11 00:01
emily20: 買賣合約書怎麼寫 你的圖上是沒寫一戶 02/11 00:48
emily20: 使用執照不能扣住,因為使用執照上沒有你的名字 02/11 00:50
emily20: 你有沒有想過建商會不會提出和你解約 02/11 00:52
emily20: 地政科不會理你,不用想了… 02/11 00:56
HomiwlCra: 還是第二戶找建商貸款? 02/11 01:27
rivera5566: 阿肥律師兼代書仔給你幾個方向參考1.代銷簽的有可能可 02/11 02:18
rivera5566: 以主張表見代理(將球丟回給建商和代銷公司)2.建商增 02/11 02:18
rivera5566: 加門,訴訟時找一下當初設計師證明這件事 02/11 02:18
rivera5566: 但這件事你想全身而退應該就不太可能了,建議不要賭法 02/11 02:20
rivera5566: 院支持你不交屋, 02/11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