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ypnotis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許多催眠書籍或網路資訊,引導過程大量使用閉眼、放鬆與想像, 導致有些催眠師也將這三者視為進入催眠的必要條件。 老實說,我剛開始接觸催眠時也這麼認為。 我以為接受催眠的人,應該要閉上眼睛、全身放鬆, 並且能在腦中看見催眠師所描述的各種畫面。 如果來訪者其中一項無法做到,好像催眠就不夠深, 甚至可能根本沒有辦法進入催眠。 但隨著接觸到各式各樣需求的來訪者,經驗大量的累積 才發現每個人進入催眠的方式與反應都不太一樣。 有人站著、睜著眼睛,內在仍能出現豐富而清楚的視覺經驗。 有人幾乎想像不到任何畫面,卻能降低某件事情帶來的情緒影響。 我一開始很納悶,為什麼這些經驗和我原本所學的催眠不一樣。 直到後來看見美國心理學會第30分會所修訂的催眠定義: Hypnosis is a state of consciousness involving focused attention and reduced peripheral awareness characterized by an enhanced capacity for response to suggestion. 中文可以翻譯為: 催眠是一種意識狀態,涉及注意力集中與周邊覺察降低, 並以回應暗示的能力增強為特徵。 我才更清楚明白,閉眼、放鬆與想像, 都只是協助集中注意力的方法,而不是必要條件。 就如同艾瑞克森催眠的核心精神「順勢而為」一樣! 參考資料: Elkins, G. R., Barabasz, A. F., Council, J. R., & Spiegel, D.(2015) Advancing Research and Practice: The Revised APA Division 30 Definition of Hypno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Hypnosis, 63(1), 1–9 如果你對催眠有興趣想了解,或有任何應用上的疑問想討論, 你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找到我: 1.站內私訊 2.捷思催眠 LINE ID:ingloveself 3.網路搜尋「捷思催眠」找到官方網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1.100.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ypnotism/M.1785674317.A.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