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ebearashi (wo ist meine Zukunft?)》之銘言:
: 前言
: * 工廠在日本, 敝公司是中間商, 跟日本工廠是關係企業
: 客戶在台灣, 應該算是進口而已
: * 付款不用LC, 只用TT
: * 工廠跟客人都知道彼此的存在, 不能讓彼此知道的只有價格
以下的流程基於
日本工廠 -> 貴司 (負責台灣進口) ->(開發票) 貴司客人
: 我的問題在於
: 1. 日本工廠報給我的是EXW的價格, 他們不會算FOB價囧
: 所以很不幸的, 日本出口要由我司負責
: 那這樣我要拿甚麼文件給貨代請他們幫忙報關呢?
: 通常出口是要拿出口商給客戶的Invoice&Packing報關
: 但這種狀況下, 是拿我們要給台灣客人的Invoice&Packing嗎?
: 還是說依然是日本工廠給我司的Invoice&Packing呢?
就算是出exw,出口商還是要提供invoice / packing list給你的指定FWD
出口名義還是用出口商的公司做出口 只是他們不用付出了工廠以外的費用
詳細情形請洽貴司的FWD 他們會協助處理這塊的
如果是你的客人做台灣進口
當然就是直接提供你要給他們的invoice (賣價) 而不是工廠的invoice(貴司的買價)
: 另外, 提單shipper跟consignee又要怎麼做呢?
貴司做進口
shipper - 出口商
consignee - 貴司
如果你們不介意客人知道工廠,客人直接做進口
可以consignee直接做給你們的客人
: 2. "因我們跟台灣客人交易一定要開發票
: 所以報單的進口人一定要是我們才可以, 不然沒有進貨哪來的銷貨"
: 這是會計跟我說的, 請問是對的嗎?
如果貴司會計跟你說了你還不相信 那你要相信誰呢?
進項要有進項憑據,才能開銷貨發票,你沒有做進口報關,哪來的進項稅額?
沒有進項稅額沒有進貨,你哪來的庫存可以做銷貨咧?
如果不是你們進口的話
多角貿易認定和稅務實務可以參照以下連結中的檔案
非常詳細非常清楚
https://goo.gl/VQV8nV
你的情形大概是第42頁上的圖示
如果不是你們報關進口
成本和售價差額就要列佣金收入而不是銷貨收入
: 3. 台灣進口的費用, 我可以請台灣客人自行負責嗎?
: 這樣是不是就等於報給客人DAT就可以了?
: 請問這樣會不會跟2相抵觸呢?
進口報關用貴司名義,客人為什麼要付進口費用?
如果貴司負責進口,再以國內交易開發票給客人,這就不叫DAT了啊
這個叫國內交易,要嘛你就把費用攤進賣價裡面,不然客人誰會理你什麼DAT
開三聯式發票就是國內交易
DAT的定義是賣方在買方 "指定終點站" 交貨條款.
賣方必須負責將貨卸在終點站, 但不負責進口報關及因報關而衍生的費用.
DAT除了不負責報關相關費用,內陸運費還是要賣方支付
那在你認知的進口費用,到底包不包含內陸運費?
所以到底誰要做進口 先去搞清楚這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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