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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 小弟家在大陸為萃取大麻二酚(CBD)的生技廠,因大陸那邊直接發貨至歐美 稅金約90美金 想將貨品以食品名義運輸至台灣後再發貨至歐美各國。 由Chris Hudalla, Chief Science Officer成分檢驗THC含量為0ppm 詢問食藥署確認不屬於管制藥品(萃取後THC含量<10ppm即無管制) 想請問有類似經驗的大大: 1.若長期輸入50kg內,除了台灣檢驗證明,是否需要其他憑證許可 2.本人親自由大陸取回,除了台灣檢驗證明,是否需要其他憑證許可 3.若長期輸出少量(10kg內),除了台灣檢驗證明與收件國ok的話,是否需要其他憑證許可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98.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tltrade/M.1494919929.A.80A.html
theray: CBD應該是不能用食品的名義輸入啦 05/16 21:55
詢問法律組後確認CBD只能以藥品進口, 藥品從大陸出口就無法,哭哭 ※ 編輯: SuperGY (218.164.98.98), 05/17/2017 10:36:49
breakcode: 先至他國過水.. 05/20 12:34